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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天晴了,晒晒书(本文置顶供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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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晴了,晒晒书(本文置顶供大家探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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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1-9-20 14: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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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暮雪 于 2011-9-28 12:37 编辑

   


    连绵的雨天,墙角放着一排书竟然湿了,颜色发乌,夹杂着暗褐色痕迹。几日雨声,楼房的窗户招架不住,有些渗水,这结果糟糕,殃及部分书籍。


    雨声终于停下,有了阳光的味道,这几日忙不迭的在阳台上晒书,望着斑斑乌黑的书页,心下暗暗叫苦,小心打开书页,翻晒着。“晒书”是我生命中第一次的经历
,喜欢书却要追溯到儿时。四五岁就囫囵吞枣的阅读,随着做教师的母亲去学校,一字一板地读书。四处寻觅连环画书,津津有味的看,大声地读出那些,就像昨天的事情。童年对书的迷恋,更是人所共知。因为看连环画书,我几乎走遍了整个村子,谁家有就去借,主人如果不借,就在人家坐着小板凳悄悄看完,再马上还给主人。也许我写字阅读的速度快就是那时练出的,未尝不是,阅读常常是一目十行,生吞活剥的。虽然小时候是那么腼腆,那么害羞,对画书的渴望还是压倒了一切,尾随着去别人家看书是经常的事情,至今很多老人聊起,还津津乐道“爱看书的妮子”的许多趣事。认识字多了,再也不用出去四处借画书,因为终于可以看到父亲收藏的诸多书,一本本如饥似渴,为这家事耽误多了,没少挨母亲的呵斥,有一次竟然被罚了跪,至今耿耿于怀母亲的狠心,怎么会有这么重的惩罚呢?就因为看书。今天不会做家务大概和那时看书有关,心气高志向大应该也算是,虽然才气寥寥至今也没多大出息。看书多了,一个最大的益处,上学写作文不用愁,那个下笔快,洋洋洒洒的,被老师当做范文读,那是常事,但也仅仅如此。

   

    一直酷爱读书,只是红尘中跌跌撞撞的日子里,没有了空暇的时间,更少了单纯的心情,安静坐下读读书。偶尔看到一本好书,仍然会坚持买下,真正读过的却没几本,不是看书常变成呆呆看封皮,胡乱翻翻就丢一边,还是有了一些书。几次搬家最令人注目的还是那些书。这几年来,生活安定,经济日渐宽裕,又能捧起一部部好书,只是很难有儿时的痴迷,废寝忘食的情景再不会有。开始下意识的收藏书籍,哪个版本那个作者,断断续续藏了很多书。有幸认识一位朋友,他同我一样喜欢书,喜欢写字,他教会了我很多鉴别好书的办法,在他的指点下收获很多,花钱不多,有价值的书籍却买了不少,如何读好书,私下聊天也是受益匪浅,说来有趣,自从迷恋上写字,信手涂鸦,对于书籍却疏远了很多,实在是奇怪的事情。所有书籍中,最有价值的一套书籍,是父亲送我民国时出版的一套《康熙字典》,当时是祖父花了一千斤小麦购得,线状繁体,珍贵得很。

   

    小时候,喜欢阅读小说,随着年龄增大,又或者经历诸多风雨,感觉真实人生的冷酷,对小说的兴趣反而没了,不觉间喜欢阅读一些散文、随笔和纪实、传记,如同现在我的穿着,高跟鞋早束之高阁,喜欢随意舒适衣服,喜欢素雅,喜欢本色和真实的阅读,对于掺假胡编的文字,越发生厌。今年因为职称考试,很难静心涂写,睡前习惯读点字,浏览一遍,最后还是拿起了鲁迅文集,床头仍然放着类似这样的集子,合眼前总会读几页,才会沉沉睡去。

   

    一直梦想能有属于自己的真正书橱,放我心爱的书,一间不大的房子,雪白的墙壁,古色古香端庄的大书架,那些宝贝书,如同整齐站立的士兵,精神抖擞的列队,我则如同一位将军看着心爱的士兵,每日巡视数次,那样的一副场景我梦里做过多次,有几次梦里偷偷笑出了声。这个梦想我一直珍藏着,只是昔日那个陪我做梦的人,在追逐梦的行程中,在一次次与欲望的对视中,梦随意被丢在风中,不见影踪。日子没有了阳光,那些纠结的日子,今天想起仍然不寒而栗。有些伤害是刻骨铭心的,无论你如何努力,起起伏伏的日子,倔强的我,依然没有放弃那个让我笑出声的梦,虽然无数次是泪眼婆娑。感激那些书,那些人,最寒冷的时候是他们,如同阳光紧紧拥抱着自己,支撑自己一路走过,带给我稍许温暖,让自己重拾笑颜。

   

    天,不经意间就晴了,阳光好温暖,甚至是刺眼。风轻轻吹着,我小心着翻着书页,一页一页,就要搬新居了,很久以来那个梦就要实现了,这些年我紧紧握着它,精神困顿艰难中也没有丢下,只要坚持用心,上帝给予你的终超过当初要的,这就是生活。

   

    有爱就有家,有家就有梦,房子大小并不重要,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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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9-20 14:17 |只看该作者
有爱就有家,有家就有梦,房子大小并不重要,真的。精神上的满足和充实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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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9-20 17:44 |只看该作者
原来文笔这样好,来自于父母的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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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9-21 09:14 |只看该作者
过来看看暮雪的书,写得一手好字,果然家学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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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9-21 09:53 |只看该作者
一直梦想能有属于自己的真正书橱,放我心爱的书,一间不大的房子,雪白的墙壁,古色古香端庄的大书架,那些宝贝书,如同整齐站立的士兵,精神抖擞的列队,我则如同一位将军看着心爱的士兵,每日巡视数次,那样的一副场景我梦里做过多次,有几次梦里偷偷笑出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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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9-21 12:59 |只看该作者
一直梦想能有属于自己的真正书橱,放我心爱的书,一间不大的房子,雪白的墙壁,古色古香端庄的大书架,那些 ...
凌云享耳 发表于 2011-9-21 09:53



    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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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9-21 13:00 |只看该作者
过来看看暮雪的书,写得一手好字,果然家学渊源。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1-9-21 09:14



    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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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9-21 13:00 |只看该作者
原来文笔这样好,来自于父母的遗传
沈盼盼 发表于 2011-9-20 17:44



    盼盼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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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9-21 13:01 |只看该作者
有爱就有家,有家就有梦,房子大小并不重要,真的。精神上的满足和充实才是最重要的。
紫色燕尾蝶 发表于 2011-9-20 14:17



    真的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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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9-21 13:0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暮雪
hello,how are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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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9-21 13:0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暮雪
hello,how are you ?
凌云享耳 发表于 2011-9-21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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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9-21 15:51 |只看该作者
天晴了,俺说要晒被子吧你偏在这旮旯晒书。。
让俺们衬托得你好有学问似滴。。郁闷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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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9-21 16:05 |只看该作者
天晴了,俺说要晒被子吧你偏在这旮旯晒书。。
让俺们衬托得你好有学问似滴。。郁闷ING。
马樱花 发表于 2011-9-21 15:51



    你们晒被,我来晒书,暮雪多么文雅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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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9-21 17:25 |只看该作者
哈哈,有书相伴就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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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9-21 22:45 |只看该作者
有爱就有家,有家就有梦,房子大小并不重要,真的!
说得好,祝福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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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9-22 08:32 |只看该作者
这结果(更)糟糕
“晒书”生命中第一次的经历——此句缺乏谓语。可改成““晒书”(是我)生命中第一次的经历”或者“‘晒书’——生命中第一次的经历”
珍贵的(当为“得”,很是补语)很。
天不经意间就晴了——此句建议去掉,或者换另一种说法过渡,因为第二自然段已经说了天晴的事。
以上纯属个见,商榷,勿怪,呵呵。

从晒书转到喜欢读书的经历,更兼想拥有自己真正书橱的梦,以至结尾精神需求的高境界,让主题得以升华,全文行文流畅,结构紧凑,转承自然,一气呵成,不仅给人以启迪,更是一餐精神食粮的享受。如果多注意语言的灵秀隽美,则会更精彩。
好文不厌改,是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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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9-22 08:4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暮雪 于 2011-9-24 06:52 编辑
这结果(更)糟糕
“晒书”生命中第一次的经历——此句缺乏谓语。可改成““晒书”(是我)生命中第一次的 ...
天问 发表于 2011-9-22 08:32



    谢谢天问老师的指正,“天不经意间就晴了”,重复强调有双层含义在此,强调我生活中的阴霾同样翻过一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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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9-22 09:0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问 于 2011-9-22 09:22 编辑

那就改成类似这样的语句:“天就这样在不经意间晴了呢”,给人遐想的感觉。
只用原句,太平了些。

文章的明线索很明了:湿书——晒书——迷书——择书——藏书——悟书。暗线索则是心的历程,如果让这个线索在行文中更清晰一些,语句精简一下,不上杂志才怪呢,呵呵。


本文未经暮雪版主同意而置顶操作供大家探讨,希望暮雪版主勿怪,我希望大家通过对此文的探讨,能对自己的写作水平有所提高,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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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9-22 09:44 |只看该作者
那就改成类似这样的语句:“天就这样在不经意间晴了呢”,给人遐想的感觉。
只用原句,太平了些。

文章 ...
天问 发表于 2011-9-22 09:00



    暮雪再考虑些,谢谢天文,这篇字被光明网首页作为美文推荐,不足之处还很多!暮雪写字一直感觉是在说话,口语化重些,跟着感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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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9-23 08:47 |只看该作者
暮雪让我看看这篇字,我也简单地说几句吧。希望大家也踊跃发言,暮雪是个本真的人,且不小气。所以可以拍得狠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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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9-23 08:50 |只看该作者
先说整体感觉,天问说得不错,信马由疆,随意挥洒,这篇字的行文流畅而不晦涩,应该是这篇字的一个亮点。湿书、晒书、迷书、择书、悟书,很清晣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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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9-23 09:02 |只看该作者
不足也很明显:正因为信马由疆,许多地方还是欠斟酌,甚至整篇文字的风格也似乎不太统一。前面的平实些,后面的略有些惆怅,也有感悟,升华自然,但就一篇不长的文字来说,还是要注意一下文字风格和语境的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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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1-9-23 09:28 |只看该作者
1,前两节中,略嫌啰嗦。是否可以直接改为“连绵的雨天,墙角放着一排书竟然湿了,颜色发乌,夹杂着暗褐色痕迹。还好雨声终于停下,有了阳光的味道,这几日忙不迭的在阳台上晒书,望着斑斑乌黑的书页,心下暗暗叫苦,小心打开书页,翻晒着。“晒书”是我生命中第一次的经历,心思突然有些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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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9-23 09:47 |只看该作者
1,前两节中,略嫌啰嗦。是否可以直接改为“连绵的雨天,墙角放着一排书竟然湿了,颜色发乌,夹杂着暗褐色痕 ...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1-9-23 09:28



    谢指正,暮雪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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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9-23 09:51 |只看该作者
2,“晒书”是第一次,喜欢书却要追溯到儿时,四五岁就囫囵吞枣的阅读,随着做教师的母亲去学校,一字一板的读书。四处寻觅连环画书,津津有味的看,大声的读出那些,就像昨天的事情,童年对书的迷恋,更是人所共知。因为看画书,我几乎走遍了整个村子,谁家有就去借阅,主人如果不借,就在人家坐着小板凳悄悄看完,再马上还给主人。也许我写字阅读的速度快就是那时练出的,未尝不是,阅读常常是一目十行,生吞活剥的。虽然小时候是那么腼腆,那么害羞,对画书的渴望还是压倒了一切,尾随着去别人家看书是经常的事情,至今很多老人聊起,还津津乐道“爱看书的妮子”的许多趣事。认识字多了,再也不用出去四处借书,因为终于可以看到父亲收藏的诸多书,一本本如饥似渴,为这家事耽误多了,没少挨母亲的呵斥,有一次竟然被罚了跪,至今耿耿于怀母亲的狠心,怎么会有这么重的惩罚呢?就因为看书。今天不会做家务大概和那时看书有关,心气高志向大应该也算是,虽然才气寥寥至今也没多大出息。看书多了,一个最大的益处,上学写作文不用愁,那个下笔快,洋洋洒洒的,被老师当做范文读,那是常事,但也仅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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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节,我的意见也做下调整。试着改一下啊:

“晒书”是第一次,喜欢书却要追溯到儿时,四五岁就囫囵吞枣的阅读,随着做教师的母亲去学校,一字一板的读书。童年对书的迷恋,更是人所共知。虽然小时候是那么腼腆,那么害羞,对画书的渴望还是压倒了一切,尾随着去别人家看书是经常的事情,至今很多老人聊起,还津津乐道“爱看书的妮子”的许多趣事。因为看画书,我几乎走遍了整个村子,谁家有就去借阅,主人如果不借,就在人家坐着小板凳悄悄看完,再马上还给主人。现在想起来,好象是昨天的事情。
    也许我阅读的速度快就是那时练出的,常常是一目十行,生吞活剥的。
  认识字多了,再也不用出去四处借书,因为终于可以看到父亲收藏的诸多书,一本本如饥似渴,为这家事耽误多了,没少挨母亲的呵斥,有一次竟然被罚了跪,至今耿耿于怀母亲的狠心,怎么会有这么重的惩罚呢?只是因为看书。今天不会做家务大概和那时看书有关,心气高志向大应该也算是,虽然才气寥寥至今也没多大出息。看书多了,一个最大的益处,上学写作文不用愁,那个下笔快,洋洋洒洒的,被老师当做范文读,那是常事,但也仅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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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9-23 09:55 |只看该作者
我就试着改下这两节。算抛砖引玉吧。好文字是改出来的,这话不假。但什么是好文字,同一篇文字中的亮点是什么?也可能个人的感觉有所不同。正因为如此,对文字的讨论才会趣味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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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9-23 09:57 |只看该作者
不足也很明显:正因为信马由疆,许多地方还是欠斟酌,甚至整篇文字的风格也似乎不太统一。前面的平实些,后 ...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1-9-23 09:02



    信马由缰,暮雪写字从来是跟着感觉走,跟着心走,说自己真心的话,“言为心声”表达自己的情感思想,传达于读者,是真实的,不是造作的,是能够打动自己的也是打动别人的,文章的布局有时的确欠缺些,常是感觉有了,就会提笔,一气呵成,想哪写那 谢谢烟云兄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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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9-23 10:01 |只看该作者
那就改成类似这样的语句:“天就这样在不经意间晴了呢”,给人遐想的感觉。
只用原句,太平了些。

文章 ...
天问 发表于 2011-9-22 09:00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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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1-9-23 10:06 |只看该作者
暮雪让我看看这篇字,我也简单地说几句吧。希望大家也踊跃发言,暮雪是个本真的人,且不小气。所以可以拍得 ...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1-9-23 08:47



    不知不觉写字已经两年多,说到底写作就是关于语文的话题,如何写好字的问题,个人认为,写作首先表达最能触动自己的话题或者事件,首先自己有表达的欲望,写好字关键要把思想情感洗练好,下笔时就当在说话,情感涌动,力求表达自然,不能语无伦次,必须把话表达明白,干净响亮,有时需要简洁,有时需要委婉,有时需要斩截,让读者“如闻其语,如见其人”,然后感到你的语言是亲切有味的,是自然流畅的!当然这是最基本的写作要求,如果想写好一篇文字,要求会更多,布局语言等等,无论如何情感的饱满,必不可少,还有尽量不能说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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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1-9-23 10:09 |只看该作者
2,“晒书”是第一次,喜欢书却要追溯到儿时,四五岁就囫囵吞枣的阅读,随着做教师的母亲去学校,一字一板的 ...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1-9-23 09:51



    等大家讨论完,暮雪考虑好,一并修改,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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