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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颠三倒四戏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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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三倒四戏言“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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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5 19: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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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青云直上 于 2010-12-15 19:46 编辑

  颠三倒四戏言“商”
  
  很早就想写点与“商”有关的文字,诸如商品、商人、奸商之类,又诸如万物商品化、无奸不商之类。想来容易,说来却难,一则知识面窄,了解的那点商品知识,都是从老马那里学来的,不及皮毛之万一。二则天生不是经商的材料,偶有参与便一败涂地。仅此两点,便自觉无资格言“商”。然有话不说,实在憋屈,就如本山大叔的公鸡有蛋不能下一般。故称为颠三倒四之戏言。
  
  一
  
  商字本意是计算、估量,没有买卖的意思,古代的买卖称为贾,“贾者,市也”。“商”含有买卖的含义,是从一个朝代——商朝来的。古代有个叫汤的人(我们现在叫他商汤),创建了商朝,商朝人骨子里就会做买卖。所以被周朝一族推翻以后,其族人便四处流浪,为生计所迫,他们东奔西走地做买卖,周人叫他们“商人”,从此商人便成了买卖人的代称,商也就有了买卖的意思。因为商人做买卖是一种行走的方式,所以古人把行商叫做商,把坐商叫做贾,以示商贾之区别,今人则商贾不分了。我中华五千年历史中最大的一笔买卖,是一个古代商人做的,他这笔买卖的纯利润,净赚了一个王朝——秦朝大帝国,这个人就是吕不韦。他以“奇货可居”,把当时做人质的秦国王孙异人包买下来,并扶为太子,进而登基王位。又把怀有自己血脉的女人嫁给他,而最终让自己的血脉承接了这个王朝。
  
  二
  
  自古以来,我们就有重农轻商的思想,认为商人唯利是图的,无奸不商。更有“做一笔买卖瞎一个人”的诅咒。我以为这些认识都片面的、险隘的,或者说是错误的。商人充当着沟通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作用,如果没有商人,生产者的产品就不能畅销,消费者所需要的物件就不能容易的得到,可以想象没有商人我们的生活将会怎样。商人付出了劳动,就该得到一份报酬,这份报酬便是利润。就像农民一样,种出来的粮食也是挣了又挣地把价格抬高,以便获取更大的利润。作为一种职业,商人自有商人的规则和策略,比如商业秘密、商业道德、合理差价等都是需要遵循的。人们所诅咒者,无怪乎假冒伪劣、短斤少两、虚假宣传之类。至于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行为,我的理解是见智见仁。欺行霸市叫做垄断,垄断没什么不好。就像石油属于国家垄断,今天涨价了,明天又涨,后天还涨,你就没得办法。最近“铁老大”出台的动车和普通车不一样的退票制度,明显带有歧视成分,你又能奈它何?类似这种行为是垄断行业的行为,你要是诅咒的话,只能悄悄的,若是声嘶力竭地谩骂,我看没你好果子吃,因为他的老板太厉害。
  
  三
  
  小时候听人讲过一个故事:一老汉的儿子卖花生,花生的成本一块五,儿子卖价两块,每斤花生可赚五毛钱。一次,老汉领着一朋友去买花生,儿子一看是老爹的朋友,随便称了些,给朋友拿走,并说不要钱。而朋友觉得过意不去,非要埋单,于是儿子便按正常的卖价两元给他结算。结果朋友很是不如意:我是你老爹的朋友,竟然一分钱也没便宜,连爹的面子都不给。儿子却又一番道理:作为老爹的朋友,我可以白送给你,花生是礼物。你要是买花生,你就是顾客,花生就是商品,我必须按规则办事,照价销售。其实,这才是正经的商人,有血有肉有人格,他完全遵守了商业道德。相比较而言,那种漫天要价,蒙骗顾客的商人则有点卑鄙。卑鄙的人多数属于小人,小人存在于各个行业,不仅仅属于商业。小人都是通过卑鄙的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维持他的生活的。小人是寄生在君子身上的人,奸商是寄生在儒商身上的商人,这个世界上奸商会永远存在的,就像小人终究不会消失一样。
  
  四
  
  关于商人“重利”想说几句。我是学商业管理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读于省内一所商业学校,毕业后便分配到商业系统工作。目前,我的同事大都从事私有商业工作。就我二十年的接触,商人和其他人一样,绝非人们说的“见利忘义”。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因为什么原因,什么人开始传说商人是“重利”的,我也考证不了。但我知道,大诗人白居易在《琵琶行》中借那位贾人妇说了一句话:“商人重利轻别离”,这句话至今传唱了一千两百多年,算是把商人“重利”推到了峰巅。其实,“重利”的行径不是所有商人都有,且不单商人有,他人也有。纵观古今,许多商人关键时刻表现出忧国忧民的大气度。春秋时期,富甲一方的大商范蠡,曾是辅助越王勾践成就霸主的第一谋臣,弃官经商后,以“富而行其德”名扬天下。听台湾师范大学曾仕强教授,讲过一个清代商人叫做胡雪岩的故事,我是深为他的爱国爱民重义轻利的作为所折服。就连我们的圣人孔老夫子也是赞同商人的,只要“取之有道”。他的弟子中有个叫子贡的,很会做买卖,且赚了大钱,被后人称之为儒商的鼻祖。在目前商品经济时代,商人是不可或缺的职业,我们不要再用色镜来望商人了。
  
  五
  
  说到当今的经济时代,又引出几句话需要啰嗦。我们当今的社会制度,人们都叫做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来没有商品(老马的意思),既然带了色了,便可以有商品,工农业产品是商品,服务是商品,劳动力是商品,信息技术是商品,即便肉体成了商品也不足为奇,你我大可不必惊诧,因为人家资本主义也是这样的。可顾首四望,我们身边竟出现了人格商品、灵魂商品、亲情商品、权利商品、官职商品,这便让我们不得不惊诧了。背着良心作伪证可得1000元补偿费,暗箱操作投我一票可得2000元操手费,提拔一个副科级5000元培养费,提拔一个正科级5万元培养费,更甚者,有人竟然把党票也用来买卖。这种封建社会独有的卖官鬻爵现象,在当今社会又重现了。呜呼!我们更是不得不惊惊诧诧了。倘若有人觉得以上的举例算做个别现象,那么,当前房地产开发商的无道经营绝非个别了吧?全国自上而下,从大城市到小城市(也有叫一、二、三线城市的),从城区到郊区(目前已经到了农村了),近几年房子价格一路攀升,涨了又涨,每一个搞房地产的商人都发了大财。国家三令五申,出台各项法规政策,致力于平抑房价,不仅没有“平”住,反而越“平”越高。人们不禁要问:是国家措施不得力啊,还是开发商奸的太厉害啊?想来思去终不得解,倘若非要个解释的话,那便是人们常说的一句经典:“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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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2-15 19:45 |只看该作者
初来乍到,不知深浅。冒昧的紧。请版主、各位朋友支持、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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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12-15 19:51 |只看该作者

颠三倒四戏言“商”

颠三倒四戏言“商”

很早就想写点与“商”有关的文字,诸如商品、商人、奸商之类,又诸如万物商品化、无奸不商之类。想来容易,说来却难,一则知识面窄,了解的那点商品知识,都是从老马那里学来的,不及皮毛之万一。二则天生不是经商的材料,偶有参与便一败涂地。仅此两点,便自觉无资格言“商”。然有话不说,实在憋屈,就如本山大叔的公鸡有蛋不能下一般。故称为颠三倒四之戏言。


                    一

商字本意是计算、估量,没有买卖的意思,古代的买卖称为贾,“贾者,市也”。“商”含有买卖的含义,是从一个朝代——商朝来的。古代有个叫汤的人(我们现在叫他商汤),创建了商朝,商朝人骨子里就会做买卖。所以被周朝一族推翻以后,其族人便四处流浪,为生计所迫,他们东奔西走地做买卖,周人叫他们“商人”,从此商人便成了买卖人的代称,商也就有了买卖的意思。因为商人做买卖是一种行走的方式,所以古人把行商叫做商,把坐商叫做贾,以示商贾之区别,今人则商贾不分了。我中华五千年历史中最大的一笔买卖,是一个古代商人做的,他这笔买卖的纯利润,净赚了一个王朝——秦朝大帝国,这个人就是吕不韦。他以“奇货可居”,把当时做人质的秦国王孙异人包买下来,并扶为太子,进而登基王位。又把怀有自己血脉的女人嫁给他,而最终让自己的血脉承接了这个王朝。


自古以来,我们就有重农轻商的思想,认为商人唯利是图的,无奸不商。更有“做一笔买卖瞎一个人”的诅咒。我以为这些认识都片面的、险隘的,或者说是错误的。商人充当着沟通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作用,如果没有商人,生产者的产品就不能畅销,消费者所需要的物件就不能容易的得到,可以想象没有商人我们的生活将会怎样。商人付出了劳动,就该得到一份报酬,这份报酬便是利润。就像农民一样,种出来的粮食也是挣了又挣地把价格抬高,以便获取更大的利润。作为一种职业,商人自有商人的规则和策略,比如商业秘密、商业道德、合理差价等都是需要遵循的。人们所诅咒者,无怪乎假冒伪劣、短斤少两、虚假宣传之类。至于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行为,我的理解是见智见仁。欺行霸市叫做垄断,垄断没什么不好。就像石油属于国家垄断,今天涨价了,明天又涨,后天还涨,你就没得办法。最近“铁老大”出台的动车和普通车不一样的退票制度,明显带有歧视成分,你又能奈它何?类似这种行为是垄断行业的行为,你要是诅咒的话,只能悄悄的,若是声嘶力竭地谩骂,我看没你好果子吃,因为他的老板太厉害。


小时候听人讲过一个故事:一老汉的儿子卖花生,花生的成本一块五,儿子卖价两块,每斤花生可赚五毛钱。一次,老汉领着一朋友去买花生,儿子一看是老爹的朋友,随便称了些,给朋友拿走,并说不要钱。而朋友觉得过意不去,非要埋单,于是儿子便按正常的卖价两元给他结算。结果朋友很是不如意:我是你老爹的朋友,竟然一分钱也没便宜,连爹的面子都不给。儿子却又一番道理:作为老爹的朋友,我可以白送给你,花生是礼物。你要是买花生,你就是顾客,花生就是商品,我必须按规则办事,照价销售。其实,这才是正经的商人,有血有肉有人格,他完全遵守了商业道德。相比较而言,那种漫天要价,蒙骗顾客的商人则有点卑鄙。卑鄙的人多数属于小人,小人存在于各个行业,不仅仅属于商业。小人都是通过卑鄙的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维持他的生活的。小人是寄生在君子身上的人,奸商是寄生在儒商身上的商人,这个世界上奸商会永远存在的,就像小人终究不会消失一样。


关于商人“重利”想说几句。我是学商业管理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读于省内一所商业学校,毕业后便分配到商业系统工作。目前,我的同事大都从事私有商业工作。就我二十年的接触,商人和其他人一样,绝非人们说的“见利忘义”。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因为什么原因,什么人开始传说商人是“重利”的,我也考证不了。但我知道,大诗人白居易在《琵琶行》中借那位贾人妇说了一句话:“商人重利轻别离”,这句话至今传唱了一千两百多年,算是把商人“重利”推到了峰巅。其实,“重利”的行径不是所有商人都有,且不单商人有,他人也有。纵观古今,许多商人关键时刻表现出忧国忧民的大气度。春秋时期,富甲一方的大商范蠡,曾是辅助越王勾践成就霸主的第一谋臣,弃官经商后,以“富而行其德”名扬天下。听台湾师范大学曾仕强教授,讲过一个清代商人叫做胡雪岩的故事,我是深为他的爱国爱民重义轻利的作为所折服。就连我们的圣人孔老夫子也是赞同商人的,只要“取之有道”。他的弟子中有个叫子贡的,很会做买卖,且赚了大钱,被后人称之为儒商的鼻祖。在目前商品经济时代,商人是不可或缺的职业,我们不要再用色镜来望商人了。


说到当今的经济时代,又引出几句话需要啰嗦。我们当今的社会制度,人们都叫做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来没有商品(老马的意思),既然带了色了,便可以有商品,工农业产品是商品,服务是商品,劳动力是商品,信息技术是商品,即便肉体成了商品也不足为奇,你我大可不必惊诧,因为人家资本主义也是这样的。可顾首四望,我们身边竟出现了人格商品、灵魂商品、亲情商品、权利商品、官职商品,这便让我们不得不惊诧了。背着良心作伪证可得1000元补偿费,暗箱操作投我一票可得2000元操手费,提拔一个副科级5000元培养费,提拔一个正科级5万元培养费,更甚者,有人竟然把党票也用来买卖。这种封建社会独有的卖官鬻爵现象,在当今社会又重现了。呜呼!我们更是不得不惊惊诧诧了。倘若有人觉得以上的举例算做个别现象,那么,当前房地产开发商的无道经营绝非个别了吧?全国自上而下,从大城市到小城市(也有叫一、二、三线城市的),从城区到郊区(目前已经到了农村了),近几年房子价格一路攀升,涨了又涨,每一个搞房地产的商人都发了大财。国家三令五申,出台各项法规政策,致力于平抑房价,不仅没有“平”住,反而越“平”越高。人们不禁要问:是国家措施不得力啊,还是开发商奸的太厉害啊?想来思去终不得解,倘若非要个解释的话,那便是人们常说的一句经典:“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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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12-15 19:51 |只看该作者
刚才发错地方了。呵呵。
还是放这里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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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2-15 19:58 |只看该作者
六星规定,一个帖子只能发一个版块。下次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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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12-15 19:58 |只看该作者
六星规定,一个帖子只能发一个版块。下次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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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12-15 20:13 |只看该作者
以前我嫉妒商人
现在我羡慕商人
渐渐我知道了,成功的商人背后也有一本奋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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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12-15 20:14 |只看该作者
初来乍到,不知深浅。冒昧的紧。请版主、各位朋友支持、包含。
迟暮 发表于 2010-12-15 19:45


版主可能不在,我来给新朋友问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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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12-15 20:17 |只看该作者
欢迎新朋友!经常来坐坐,发这里特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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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12-15 20:23 |只看该作者
第二段中所写的种种外还有一种情况,我认为也是极端扰乱市场,就是招投标的时候拼命压低价格,拼血竞争。当行业最后一点利润空间也被压榨干净时,这个行业也将走向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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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12-15 20:27 |只看该作者
有一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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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12-15 20:28 |只看该作者
文章第四段里,“许多商人关键时刻表现出忧国忧民的大气度。”高度赞同。汶川大地震时,多少国内的有德商人忧怀祖国,捐出了自己的巨额财产。更有如陈光标这样的人,积极地投身于慈善,是商人中的楷模!无论别人说多少作秀,他所采取的面对面发钱,实实在在地救援,的确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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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12-15 20:3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真水无香


    确实。同感。
谢谢,问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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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12-15 20:32 |只看该作者
版主啊!真是罪过了,有眼不识泰山。冒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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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12-15 20:3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迟暮


    哪里啊!您言重了。来的都是朋友,能在散文停驻,这是散文的荣幸。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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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12-15 20:36 |只看该作者
六星规定,一个帖子只能发一个版块。下次注意了。
青云直上 发表于 2010-12-15 19:58



    俺不知道有这规矩。下次俺注意。呵呵。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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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12-15 20:36 |只看该作者
有一点道理
白乌鸦 发表于 2010-12-15 20:27



    谢谢,问朋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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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12-15 20:37 |只看该作者
版主可能不在,我来给新朋友问个好
万水千山 发表于 2010-12-15 20:14



    谢谢。很谢谢。暖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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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12-15 21:2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迟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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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12-15 21:34 |只看该作者
初来乍到,不知深浅。冒昧的紧。请版主、各位朋友支持、包含。
迟暮 发表于 2010-12-15 19:45


欢迎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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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12-15 21:36 |只看该作者
俺不知道有这规矩。下次俺注意。呵呵。谢谢啊。
迟暮 发表于 2010-12-15 20:36


下次不用发到别的版了,只发到杂谈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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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2-15 21:38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真正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是商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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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2-15 22:38 |只看该作者
下次不用发到别的版了,只发到杂谈就行了。
知音 发表于 2010-12-15 21:36



    俺怎么觉得还是发到散文、杂文里去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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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12-15 22:39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真正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是商人呢?
知音 发表于 2010-12-15 21:38



    起码包括商人。窃以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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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2-15 23:39 |只看该作者
关于商人“重利”想说几句。我是学商业管理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读于省内一所商业学校,毕业后便分配到商业系统工作。目前,我的同事大都从事私有商业工作。
~~~~~~~~~~~~~~~~~~~~~~~~~~~~~~~~~~~~~~~~~~~~~~~~
哦 呵呵~~我也学商管的。最终从事的职业,却与商业关联不大~~不过,说无奸不商到也不无道理,但仅限于技巧吧?毕竟,在商界打拼的人,多少总要懂得些谋算。早先在商业工作的时候,便是因着不通谋略不谙世故才觉得厌倦觉得劳烦~~仔细想来,是自己不够熟稔。
其实,不是一锅儿的馒头,很难冒一样儿的热乎气儿呢~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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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2-16 06:09 |只看该作者
为商人商业振臂一呼?好!欢迎新朋友迟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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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12-16 09:54 |只看该作者
欢迎迟暮!这名儿,让俺有猜猜年龄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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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12-16 09:57 |只看该作者
由古而今,由表及里,这个“商”字,绝非“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规则,不成气候。
俺说的是规则,不是潜规则。
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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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0-12-16 10:32 |只看该作者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如今这样的感慨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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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0-12-16 10:34 |只看该作者
欢迎迟暮!这名儿,让俺有猜猜年龄的冲动
潘霞 发表于 2010-12-16 09:54

猜到了吗?我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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