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远去的烟云 于 2010-8-20 06:52 编辑
天火同人举报妙韵怡然《人间微醉好入眠》一文涉嫌剽窃一事,在马樱花及时细致的调查下真相大白了。感谢马樱花的及时出手,不然让原作者遭遇六月飞雪,真是莫大的讽刺了。好多事情真是让人看不懂了,剽窃者举报原作者剽窃,真的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这次事件不但还了妙韵一个清白,也让常在论坛码字回帖的我们受了一回教育。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年月,真是一切皆有可能!借用某品牌的广告语,我想李宁先生不会生气吧!
想起自己经历的一件事,也和“剽窃和被剽窃”有关。
去年吧,也是在朋友的推荐下,自己在一个国内知名的军事论坛注册了一个ID,也试着把自己以前的旧文胡乱找了几篇发了。要说该论坛管理很是严密,每次注明原创发文后,版主会在下面跟帖,让写手提供一下原发论坛或博客的链接。也是好事。
发了几个帖,反应还不错。正想再接再厉,将革命进行到底时,麻烦来了。在该军事论坛发的一篇影评下面,版主百度到了另一个人的文章,当然会让我解释此影评与彼影评的关系了。我当时的感觉是愤怒加沮丧,你说刚到一个论坛,刚发了几篇拜山门的帖子,版主版友对咱刚有点印象,这就要被毁了。好在我的文发的并不乱,只是QQ空间、博客或者网易的文化论坛,证明自己无辜倒也不难。所以,很快版主认可了我提供的证据,算是尘埃落定。
可是我还郁闷着呢?心想自己本不是什么知名写手,你抄谁的不好,抄我的做甚?这论坛一不拿稿费,二不分房子,你抄我的有什么用呢?所以下决心要和那位剽窃者理论一二。她发文的下面正好有QQ,我就试着加为好友。一连几天,我一直在加。有一天,正好她在线,加好友,她就回了。问我是哪位,有什么事云云。我直言不讳地告诉她我的目的,就是想要一个说法。可能是时间久远,她也忘了。我提供了文章的链接后,她马上道歉。说是上大学时的一个电影赏析作业,用了我的文,老师评价很高,自己又感觉不错,放到了自己的空间里,不知被哪位好事者看到,又转到某论坛发了。并说自己可以去那个军事论坛说明一下的。
这个解释,我可以接受。至于要她去那个军事论坛说明,就算了。虽然在网络上网名ID只是一个符号,但于她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再说那个军事论坛的版主已接受了我的证据。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有自己的生活,网络毕竟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我不想在这件事上投入自己过多的精力。
后来她怯怯地说,很喜欢我的文章,可以成为朋友吗?
我说自己现在很少上网了,婉拒之。我可以接受她的道歉,朋友就算了。这年月,当得起朋友两字的,并不多。。。。。。。
今天看了妙韵的文章,把这段旧事提起来,也是给大家提个醒。很多时候,真的不必对自己的文字妄自匪薄,有人喜欢,甚至有人可以拿去交作业,还能博得老师的很高评价,也不错啊。
这么一想,心里就平衡了。你说我算阿Q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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