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岁那年,在城市工作的舅姥爷送我一条碎花的连衣裙与一双糖果色的小凉鞋。用现在的眼光鉴赏,那一定是非常可爱的礼物!可是任凭妈妈磨破了嘴皮,甚至动用了武力,我也不肯将那条连衣裙上身:什么怪东西!农村长大的我,压根就不知道裙子为何物。那双小凉鞋,我也是不屑一顾。那会儿农村小孩们穿的小凉鞋是不露趾的,而舅老爷送我的这双,却露出了三个羞涩的脚趾头。
我勉勉强强地穿了鞋子。但我实在不认可这种大城市的“洋气”,觉得自卑极了。所以,每逢小伙伴们有求于我的时候,需要付出的代价是:必须跟我换着穿凉鞋。妈妈说她现在还记得我那会儿的样子,一屁股坐在地上:“小菊,换鞋!”“青青,把你的鞋给我!”那双鞋子,成了我最大的一个心事。五岁的小孩,不喜欢自己跟别人“不同”,这样会有一种不被一个群体认同的不安全感。
十五岁那年,我上初三。那个叫做“我”的怪东西变得强大起来。开始喜欢一切外表光鲜华丽的东西,喜欢卓尔不群,甚至,喜欢出风头。如果自己的优秀程度不足以支撑膨胀的虚荣心,至少,还可以跟别人“不同”吧。
班里的女生中,我第一个烫了头发,虽然不能像那个时代的“女流氓”一样把头发海藻般地披散开来,松松地绑个马尾巴,倒也别有风情;我第一个穿上了连衣裙,即使后来其它的女生也犹犹豫豫地穿上了身,充其量不过是效颦的东施罢了;我还喜欢上了那个头发长长的、装“酷”的数学老师,就算知道他的品格有不小的瑕疵也不在话下……那会儿,有“个性”的事物,总是能最大限度的吸引我。
到了二十五岁,偶然间读到庄子的:“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竟然懵懵懂懂,若有所悟。却原来,真正拥有着至高境界的,很可能就是你身边的一个籍籍无名之辈,而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你视线所及的一个平庸的面孔后面,到底装载了什么内容……那些在平凡人中脱颖而出的,那些特优秀、特勇敢、特善良、特无私的——尤其是那些“显得”在某一方面比较“特别”的个体,有时会不会只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呢?
二十五岁以后,我变得“随和”起来,俨然又变回了五岁的我。不再追求卓越,而是与大家一样努力工作,恋爱,结婚,生子,选择着大家的选择,认可着大家的价值。在自己能力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将所得的利益最大化,好使自己周围的亲人,朋友,因了自己的存在而能最大限度的愉悦。对那些不起眼的、普通的、没有任何特征的东西,我反倒给与了足够的尊重。
活到三十五岁的时候,我拥有了虽沉闷却让人羡慕的工作,幸福的家庭,以及朋友间的好人缘。跟大家熙熙攘攘地走着“相同”的路,安全感肯定 是有的。而且如我所愿,我的面目也变得越来越模糊。直到,有那样一种“不同”进入我的眼睛,继而进入我的心。
我的一位朋友的朋友,四十岁的时候,放弃公务员的职位,重新去考师范大学,因为他最终发现自己这辈子最愿意做的,是中学老师;我的一个远房表姐,辞去了上海某外企的高薪职位,去遥远的西部做了一名小学老师……这种“不同”,既不光鲜,又不夺目,还不值得炫耀,有的时候还被当作是个“笑话”。我却分明在他们的眼中,看到了那个叫做“幸福”的东西。
……
真的不知自己到了四十五岁时,想要“同”还是想要“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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