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贼之称,自古有之,概指为一己之利出卖国家利益者;民贼之谓,也早有耳闻,是指残害人民的坏家伙;今天不妨仿造一词,称之为文贼;文贼者,应指剽窃别人文章者。
“国贼”和“民贼”自古以来屈指可数,原因是能成为“国贼”、“民贼”者,手中要有重权,方能“贼”国“贼”民;而“贼”文则不胜枚举。若论年龄,小可到稚气未脱的孩童,大可到鬓发斑白长者;若论身份,可以是名不出户的平民百姓,也可以是誉满遐迩的行业精英。由此可见,若想“贼”文,人人可为。
贼者,偷窃也,本为不道德之举,为人所不齿;为何不可为却要为之?
一则重任在肩,不得不“贼”。此类文贼身为文秘,手不能文,只因出身“望族”,恩荫得位。年少读书,尸位素餐,长大成人,身无一技,然在其位,理应谋其政,于是乎蹩进房门,求助网络,满网“贼”文。
二则晋级所迫,不能不“贼”。此类文贼平日吊儿郎当,工作不忙不慌,闲暇胡吹海旁,吃饭穿衣,样样在行,然而晋级评选,需要文章,“车”到“山”前,不“贼”奈何?
三则沽名钓誉,偶尔也“贼”。 此类文贼有著文之才,有著作问世,理应不“贼”,然而名声不怕大,“贼”点岂不更大?因此为提升知名度,顺手也“贼”点。不“贼”白不贼,“贼”了不白贼!
四则师命难违,只好来“贼”。 此类文贼乃学生之辈,老师命题,文思不畅,搜肠刮肚,不得下笔,情急之下,也只好“贼”篇。
然而文贼何得“贼”文不费吹灰之力便能成功?一则有文可“贼”。网络为之大开方便之门,只要鼠标一点,想“贼”之文便尽显眼前,此时便可随心所欲而“贼”了。二则“贼”技高超。只有少数贼技低劣者,整篇而“贼”,绝大多数文贼则不“贼”一文,东凑西拼,便“贼”成自己的文章了。更有甚者,以合作为由,光明正大的“贼”别人之文。
文贵创新。如果大家你“贼”我“贼”,“贼”来“贼”去,岂不仍旧一文?呜呼!“贼”文之风何时止?
山东省夏津县第六中学教研室 尹承勇 邮编2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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