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与罚 在社会主义法制越来越健全的今天,犯罪率反而比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高得多,岂不怪哉?犯罪率上升,致使社会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破坏了安定团结,阻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贯彻,阻碍了经济建设的发展。为了保卫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对杀人罪犯处以极刑,是不得不采取的断然措施,按法制、法律,按民情、人心,都说得通,而且事实上枪毙一批杀人犯,确实也大快人心,确实也使一些恣意犯罪的人有所警戒,不得不考虑遵纪守法,不乱越轨。毋庸讳言,这当然是“罚”的好处。
最近,我获着满腔快意看了人民法院的布告,枪毙了十五个杀人犯,平了民愤,维护了社会治安,有百益而无一害。问题是这些人为什么会犯罪,他们给善良的公民们留下了哪些教训,留下了哪些反思,很有必要来思索、分析一番。
我从被枪毙的十五个杀人犯中,先看了一下年龄,三十岁以上者仅两人,青年犯罪率高达百分之八十六点七。三十岁以上的两人,年龄大一点的不过四十五岁。两项相加,中青年占了百分之百!我再从这十五个杀人犯中,看了他们的文化程度,没有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十三人,也是百分八十六点七,初中文化程度的两人,两项相加,低文化层次的占百分之百!两个百分之八十六点七!两个百分之百!说明了什么?年轻,愚昧,少教养,再加上五花八门的杀人动机的共同点:为了一己的私利或纯属法盲,这几项原因,导致他们在短暂的人生中走完了一个“三段式”旅程:半文盲――法盲――杀人犯,这本是不该发生的;案件却实实在在地发生了,难道这不发人深省吗?
社会主义法制的真正健全,有赖于文化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真正普及,在“罚”的同时,特别在“罚”之前必须注重“教”。这个“教”,当然既包括文化教育,也包括法制教育,还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但我们的领导同志注意到了没有?没有。他们中的一些人弄虚作假,一些人听之任之,省里来检查验收,是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但不知大地上怎么又冒出那么多半文盲?上级检查普法教育,结果成绩也是很佳,怎么平空又冒出来那么些法盲?
我希望,以后一定要真正扫除文盲,“五五”普法再也不能走过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