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蝶儿 于 2012-5-18 11:19 编辑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每个女人都渴望听到这般的隽言,似乎有了这句话,就得了免死金牌,一生不离,执子之手,是多么美好的事。 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这句诗,可直到昨天才找到出处,原来,这几句话竟然是这般悲凉的意思,这是一个出征的战士对于恋人最后的承诺,如果我能归来,就与子偕老,如若不能,就约定来生。 君子于役,不知归期。 在古代,远征的士兵,是及有可能战死沙场的,而且也很有可能死得不明不白,因为在古代君主眼里,那些卑微的小兵都是不足以惦记的,这个尘世间,由会有多少个孟姜女能为了找寻一个以死去的人哭倒一片长城,被陷入战事里的人们,就算死去了,魂魄也不一定能回到家乡。 一场战争,要死多少人,又要夺去多少人的幸福,只有他们自己知道,风餐露宿长途跋涉,忘记有多少人因为疾病和劳累死去,前面的人倒下了,后面的战马跟着踩上去,到处是一片血腥,看见的都是一张张绝望的脸,在眼前沉没,不回头,因为回头已没有任何意义,回头只会看见那些皑皑的白骨。 那么对于恋人的承诺呢,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难道真的要变成一句遗言,原来真的,这些句子是一种亘古不变的承诺,难以完成的诺言。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只能求那远方的恋人原谅了呢,生死的距离太过遥远,你我的离别太久远,不是不想遵守誓言,只是现实有太多无奈。 张爱玲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是多么小,多么小!可会死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我不想求那死生契阔的约定,只是卑微地希望尽些人事,曾与你指尖相碰,也好过一无所有,而从来都觉得来世是最悲哀的约定,没有今世,只能约定来生,但没有人知道来生会是什么样子,你们还会不会再相遇。 如果有来世,我大概不会再想做一个人,做一只飞鸟,一只蝴蝶也好。 张爱玲是这般了解爱情的女子,我一直都不理解,为什么她会爱上胡兰成,爱上他,让自己卑微到尘埃里,直到现在才觉得,她爱上胡兰成是一定的,如果不爱上,那么又怎样去谱写属于她的感情,这样她就不再是张爱玲,不再是那个敢作敢为的女子,我是厌恶胡兰成的,他对每个生命里的女人承诺永远,却没有对任何一个女人完成他才诺言。 离开胡兰成之后,她对像是被抽空的蚕蛹,再也没有那份灵性与才华,这难道就是所谓的与子偕老?但却无法去怪胡兰成,历来男子都是如此,多情滥情,似乎他们有红颜知己,三五小妾是正常的事,而女子却断断出不得差错,只要一点事就被骂做不贞,还真是不公。 我是不喜欢朱熹的,他做了个不大不小的官,却到处批判女子,他又是凭什么以在上位者的口气来叙述那些事的,在我有限的认识里,男人才多是背叛他们感情的始作俑者。 感情的事,如鱼饮水,冷暖自知,死生契阔也好,与子偕老也罢,都是旁人的事,与我们是无关的。 《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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