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猫曈 于 2012-6-12 23:22 编辑
[url=http://photo.blog.sina.com.cn/showpic.html#blogid=51f986380100jdxa&url=http://s4.sinaimg.cn/orignal/51f98638g740b01a9d5d3][/url] 【赵化鲁2010高考同题作文·全国卷】 有鱼吃了,“捉老鼠”的本色不能丢 文/赵化鲁
有一幅漫画很有趣,几只猫围着餐桌,面前是美味的鱼儿;旁边一只猫,与众不同,它扑向一只老鼠,义无反顾。那几只守着鱼儿的猫议论纷纷:都什么年代了,还捉老鼠?有鱼吃的猫,日趋减了捉老鼠的兴趣,那只卖力气去捉老鼠的猫,似乎显得不通世故。
常言道,哪个猫儿不吃腥?鱼儿算是猫的美食。还有一句话说,猫逮老鼠,天经地义。由此可见,老鼠和鱼儿,都是猫的盘中餐。鱼为猫所欲,鼠亦猫所欲,舍鼠而取鱼,可否?在我看来,老鼠是猫的天敌,因为猫的存在,鼠辈便不敢造次。有鱼吃固然很好,但放弃捉老鼠的本职工作,后果相当严重。柳宗元笔下的“永某氏”,因为禁忌的缘故,一任老鼠逍遥于屋舍,家中拒绝猫的靠近,结果老鼠肆无忌惮,顿成大患。等到房屋换了主人,老鼠的末日降临,新主人大开杀戒:“杀鼠如丘,弃之隐处,臭数月乃已。”没有猫的制约,老鼠还不闹翻天?
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警察和犯罪,比作猫与老鼠。警察打击犯罪,一如猫捕捉老鼠。“捉老鼠”是猫的天性,而惩治犯罪是警察的神圣职责。只有在象征公平和正义的警察面前,不法之徒闻风丧胆,望而却步,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稳定,长治久安。倘若警察队伍中的某些人,以时代发展为借口,弱化自己“捉老鼠”的功能,甚至和老鼠沆瀣一气,以至于陷身腐化堕落的泥淖,那就可能失去猫的本色。
在重庆打黑风暴中落马的文强,曾经官居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要职。他最初也有过打击犯罪的赫赫战功,但后来居功自傲,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据文强供述,当看到升迁无望时,他经不住金钱和美色的诱惑,在鱼腥味中失去了自我。昔日的打黑英雄沦落为涉黑的腐败分子,猫成了老鼠的保护伞,这时候,猫也就有了蜕变为老鼠的危险。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对于惩治犯罪,绝不手软。不久前,北京的“天上人间”夜总会被公安部门查封,老百姓拍手称快。这个肆虐京城多年的违法场所,原以为“平安无事”,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涉嫌违法,遥遥法外只可能是一时,而不会久远。
央视名主持白岩松评论道,“天上人间”被查封,是一次向特权的挑战。众所周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集体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有的地方之所以黑恶势力猖獗,刑事案件频发,这和我们公安部门的打击力度不够有关。毋庸讳言,我们的公安队伍中,确有害群之马存在。他们在纸醉金迷中信仰迷失,把“捉老鼠”的使命抛之脑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停留在了口头上,而没有落实在行动中。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贪腐官员纷纷落马,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这一切无不昭示着法律的神圣和尊严。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发展,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允许老鼠横行。生活可以改善,待遇应该提高,但公安部门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不能削弱。换言之,作为猫,即使有鱼吃了,“捉老鼠”的本色也绝不能丢!
2010-6-7午后,沃城一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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