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莫冉 于 2012-7-7 19:20 编辑
从文艺复兴,到十七世纪法国的古典主义盛行,再到现代艺术的迤逦多姿,无数艺术家都曾经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在我们的时代,对艺术品的要求是什么?
法国哲学家狄德罗在《画论》中说,艺术品第一要动人,第二——也是核心问题,即艺术品所反应的情绪不能与道德相冲突,而且要更进一步有益于道德。狄德罗提出了理论,真正的实践者却是格勒慈。
《父亲的诅咒》和《受罚的儿子》是格勒慈脱离古典主义十年之后的画作,也得到狄德罗狂热的赞赏。这是两幅带有故事情节的画作:《父亲的诅咒》画的是年轻的儿子与年老的父亲因为当兵的事发生了争执,儿子要离家出走,挥舞着手臂高傲轻蔑地无视一切,母亲拉着儿子的胳膊苦苦哀求,最小的弟弟也拉着他的衣衫,暴怒的父亲被一个女儿拦着,另一个女儿在劝哥哥不要走。这是一出家庭闹剧的高潮,充斥着一种暴躁纠结的情绪,被格勒慈定格在画布上。
《惩罚忘恩负义的儿子》是另一个高潮的迭起:若干年后,离家出走的儿子带着满身的伤痕回来了,父亲奄奄一息,两个女儿坐在床前绝望的哭泣,最小的儿子长大了,在念祷文的同时悲伤的掩面,母亲在大声的埋怨他,告诉他,造成这一切的都是因为他的年少无知。
格勒慈这两幅故事似的画作告诉世人,永远不要忘记自身对家庭、对父母的责任,如果不孝就会像那个儿子一样后悔终生。在这样激荡的情绪当中,人们被震撼、被感动,但是却忽略了作品本身的艺术性,作为艺术家来说,显然是失败的。
无独有偶,在中国五千年的艺术史上,这种以“艺术服役于道德”的个例屡见不鲜。只《二十四孝图》就有无数名家画过,版本众多,比较近的要数清代王素和国画大师陈少梅的版本,两位大师对人物刻画细腻、搭配色彩鲜活,表现手法独特,册页流传广泛,令人爱不释手,但其艺术价值却远不如大师的其他画作,也许是因为中国的画作从古至今太过注重强调教化,而忽视艺术本身的原因吧。
虽然戏剧与小说赋予了故事更直观、更合理的表达方法,我们仍不能忽视艺术作品给我们带来的精神上的感动与震撼。对于绘画这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它所展现的应该是美与个性,至于为道德的服役,就交给小说家去完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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