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海相连 于 2012-7-24 09:05 编辑
认识小和尚就是在他的这些跟帖里。当时看到这样密密麻麻的跟帖简直就晕菜了。我自己是习惯了三言两语的跟帖,多是以赞美为主,或者发个简单的表情。因为我本就是人云亦云的人,觉得谁的想法都是有道理的,不是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么。所以一有辩论我就晕菜,我这个浆糊脑袋还是喜欢整这些唧唧歪歪风花雪月的东东提提神。 小和尚碰巧也看了这部电视剧,在这些跟帖里,充分发挥了他话唠之神功。当时看的我一晕一晕的,有的根本没有认真仔细看。哈哈。现在发到这里,认真看看。这样的交流也可以很愉快。
1年前一口气把它看完了,为的是那三个男主角都是演过士兵突击。看完也想写评的,又觉得没必要。能留下印像的大概就是配曲的那些歌都不错。两首汪峰演的《北京,北京》和《再见青春》,还有那首《滴答》很经典。
2程峰演的是富二代浪子回头形象,可是很失败,拿好友的爱情去表现。一开始还表明着朋友妻不可欺,然后弄个一见钟情来疯狂追随企图表白自己爱情压倒一切。这个有点矛盾。但做为富二代的思想观可以理解。
3老吴做为理想主义者形象,可没觉得他能演出什么理想。在杨紫曦和伍媚的情感上左支右绌,在其事业上,深厚的小弟和小白脸气息说明他无法逃出自己的理想境界。这部片里反觉得他的同母异父哥哥吴魏最男人。开始时真帅,不过吴魏是配角,后来加上与兄弟争妞,还安排他吴魏病死了,败笔。
4石小猛才符合这部宣传为北漂青年的故事,开始都演得符合一个北漂人的角色,底下出身,底下生活,而且有过忠贞的爱情,岂负担一个平凡好朋友角色,夹在高富帅的程锋和左右逢源的吴敌中间也合得来。很感动的一点是他虽贫穷出身,在大学里,在两个朋友中得到的金钱帮助都用笔记一点一点记录下来希望日后一分不差的还清。就像曾经苦难的吴魏在国外读书时也用日记记录自己对祖国和爱情的奋斗思想,吴魏死后,他们读出他的日记,说到为国家富强不受外国支配的话,真感动。极然,石小猛的才能也可以成就吴魏那样独立自强,威压京城权贵的未来。只是世事无奈,碰个道貌岸然的称兄道弟却是利用他的老板,在现实角度看,他对沉冰的决择还算符合了,在程锋的父亲使计交易下,夹在程锋对女友的企图和老板的压迫,他并没有想卖出沉冰,而想通过交易爱情借力崛起再报复那些权贵,然后追回沉冰,觉得沉冰对他会有理解和等待,可是沉冰并不能容忍他把纯真爱情肮脏化了,最终倒向死缠烂打的程锋。
5这是个悲剧,但石小猛不这样只能耻辱的离开京城,他清楚在这里他不会有什么好人生,但他不能离开,那就是一个男人的失败,他可以在繁华里屈辱的活着哭,而不能回去面对父老乡亲淡淡的笑,其结论是他们和疯子都没有对错,或许吧,沉冰说宁愿一直呆在云南家乡也不来这繁华的北京,在那个遥远干净的顺和古镇,一直有她的苦难少年和小猛的纯结伟大爱恋,在繁华北京却是冰冷的情感和迷茫的人系生活。不过最后让她死于石小猛和程锋的暗斗中,让石小猛和程锋为她都烂完人生,算是合理的了。要是让程锋最后得到她,肯定很多人恶心这部电视,要不是为了三个男主角都在士兵突击里演出经典过,我看到程锋追到顺和古镇和那巫婆一唱一和时就不想再看下去,还好最后导演控制得住让结局不太令人失望,但大多理想主义者会觉得石小猛好让人失望,并不有人从他的身份角度去想过,但在全局观上看好像每个角色又合理化。
6很多人觉得沉冰她妈说的那句话很经典:“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这大概是要对她喜欢的程锋一个借爱情的名誉去压倒世俗对他抢夺兄弟的女友最好理由了。可我觉得这种神圣的话由那位大娘念念有词说出来,就像巫婆在做法。借以她时疯时病的过往,便忽视了曾经少年的石小猛对她苦难女儿的扶助和关照在长。她以前疯了当然可以说不知道石小猛的真心。忽然见程这种京城高富帅小伙子千里追女而来,她一个乡下疯婆去哪找这等女婿让她女儿安逸下半生哟。可是她和沉冰的父亲的传说中爱情是很超越那个知表时代圣洁的,按说她的曾经爱情选择应该在石小猛,可是她没有为石小猛说过什么公正的话。这点是我认为电视里最做作的部份然后却是最圣明的表达了她,仿佛不安排这疯婆子假出来像模像样的倡导爱情观,没法对程锋抢夺朋友妻有交待。
7在程峰夺取沉冰上,只能证明,泡妞,死皮赖脸加死缠烂打远比多年恋爱有用。因程峰的出身比吴敌还优越,虽然是铁三角的大学兄弟出来,可是在价值观上,吴敌站到了程峰的那边共同对付小猛。他们两对石小猛都是同样的想法,理由是小猛没有守住他的纯真本份,便不值得他们结盟,只因他们的优越出身不明白小猛那种凡人从遥远的小地区出来到京城读书和工作有多难,或许他们知道,也一直对石小猛金钱和友谊上的帮助,但并没有真正的了解过这个好朋友的人生,他们后来一起到小猛的家里去看,小猛父亲那苍桑的样子,那破烂的房子,还有小猛好像看病去了不在家的母亲,两家伙就甩下一笔钱便匆匆忙忙泡小冰冰去了,这不是所谓的铁兄弟,到兄弟家里 顺顺就是赞同小猛的做法喽?我还是不能接受男人为了物欲抛弃爱情。如果男人真的舍得抛弃爱情,那只是说明他不爱。真的爱,多少钱都买不来。我不用看结尾就知道,沈冰不会爱是、程峰,因为沈冰不是用金钱就可以买到的,她自有她自己对爱情的信仰。
跟帖如此之多,令蜈蚣惊叹。你也喜欢看啊?我也还在看,一边看就一边想写评论,希望一起交流。亲情友情和爱情真的是研究不透的话题。但是就是让人禁不住去研究。这就是人类的感情的魅力吧。
8不是哦,沈冰最后是被程峰完全俘虏了,还真的心甘情愿领结婚证了。小猛把他们都设计报复了,最后要离间程峰和沈冰,然后引沈冰对程峰误会被车撞死了。最后小猛去投案自首也就完了吧。
我不太爱写主评,也不常看电视,这部电视是别人推荐的,那时候中午吃饭休息一帮女同事都揍一推看首播,网络电视更新一天两集,她看不过瘾问网络部帮找全集,然后我们就帮找得全集下载,我就带回去一口气看完了。岂是对三个男主角曾是士兵突击的角色传闻俘获我需要看看的心。看了就要认真一下,见你这不但看了也写评,反正是杂谈交流,也就杂七杂八的说了玩,你的见解也好玩呢。那我们就谈角色玩着。都不坐一下。像小猛所说,在曾经的友情中,他们两个根本没有当他是同等的地位去看待过,他们对小猛多是同情和施舍,而小猛的自强尊严并不需要这些。可怜的是副带上纯洁的沉冰。小猛才是北爱里北漂人的未央之殇。至少最后他会去自首,并非他是后悔或者自省,而是对他的行为一个交待。
9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爱情很美好,精神上很饱满,没有面包,行为上是很无力。像这电视中,程峰整天无所事事就只会泡妞没有他爹支撑着,看他哪来那种泡妞的肆无忌惮底气。程峰为博取美人一笑,可以动用整个大厦和他爹的公司人力大夜里排出一个楼的心形灯。小猛为沉冰只能爬上高台一起吹西北风看万家繁华灯火,我只能为他心酸,女友千里迢迢来一起生活,房东就追上门要房租,房租还是纯纯滴小冰冰帮交,而这小纯纯的妞还大方温柔安慰他。。。小猛那时不知道为一套小房子多有压力。。。。很多人会像楼主一样纠结于小猛像买卖一样把小冰冰交易给程峰他爹了,以至小猛成了狼心狗肺,狼子野心。不要这样说我们的许三多的班长哦,班长来演这个角色太为难了。要是你的好姐妹背着你要抢你很爱的老公或男友,她的有钱有势老爸还要跳出来对你说,呀,蜈蚣同学,我是为你们姐妹双方都好哦,你放手吧,我就这么个宝贝女儿啦,这女儿还一直放荡不羁,难得她对你的男人表示此生浪子回头,你不为我为父之心着想,也要为你姐妹想想呀,再说了,你不同意交易,你在这城市就没有立足之地,工作要丢了,还欠债累累呀,还有你那为了达到爱情小窝的房子也没了,还要顾及你的好姐妹时候在你的破草屋外对你的男人虎视耽耽。。。。。。你还会觉得谁狼心狗肺呢。你反而会觉得这帮人都是狼心狗肺,都在算计着老实本份的你,而聪明的你看出这些合同的漏洞,即然逼上梁山了,只好你利用我,我利用你,先上大家皆大欢喜,然后报复你们,把你们都整倒。小猛是很痛苦的,他宁愿自己痛也不愿沉冰痛,可是这些抉择中都是在利用沉冰为筹码。被多重压迫的小猛,他便不能以前的自己和像现在的程锋一样想===只要跟沉冰在一起,他去哪里都可以,生活多艰难也幸福。这种耻辱一但逃避就是一生逃不去的思想魔咒。何且在才能上,小猛比程锋和吴敌的能干高才,他还没能在这里证明过自己,就被权势压迫灰溜溜的走吗。
10我也不赞同小猛的做法,他们在中学就恋了,小猛的上大学后一早就心里只有纯纯的那个乡下妞,沈冰也心里只有那个朴实的小猛不惜放弃疯母和工作,只听小猛一声:丫头,可以来了,于是就千里迢迢奔向北京的怀抱,而且两人之间都一直很珍惜。可我也不能浪漫,理想去看,我只是在小猛的角度去想过,要是我在那样压迫下选择和沈冰保持不变的感情离开北京好还是同意与程峰他爹做交易好。
11如果从情理上说,当然是保持和沈冰的爱情,即便一生平凡也是幸福。不过从小猛的角度上也许他的选择也没错,程父去找他后,他开始也愤怒的一口否决,然后一个人跑到他那个毛坯房蹲了一晚,非常凄凉。并且那个时候老吴和疯子并没有太过关心他,老吴是因为知道疯子暗恋沈冰,就不想让小猛知道引他们之间冲突,基本上老吴是和疯子走得比较近,但他不知道这种事不提早说他才是引导小猛和程峰闹开的问题,所以他这个所谓的理想主义者角色和好朋友并没有做得对,最后还昂然的和程峰结盟共同对抗小猛,演义程峰王子复仇记,真好笑的理想主义者角色。程父被程峰气入院也没让小猛知道去看一下,也正是程父住院时期得到程峰的照顾而知道程峰因所谓的他最不屑的爱情观变化良好,岂是他爱上沈冰。然后程父偷偷的去找小猛,做为父亲做为商人,他自然是不会同情小猛被程峰要夺好友的女人,反而直接的支持一手办了。这并不是程父可恶,因为小猛和程峰四年的大学好友加出社会好像三年的关系,一共七年友谊,他在北京七八年竟然没得程峰带去和他父亲认识过。那么他们的友情并不算坚固耐用。而后来程峰和老吴千里追寻沈冰,跑到遥远的云南古镇去,也第一次到小猛家中,但是小猛那年迈的农民父亲却很清楚的听小猛以前放假回家对他说自己在北京有多好的两个朋友,得他们多少好处的帮助,并且在屋里挂他们的合照,两人都会知道小猛对他们有多感恩戴德。这也是他们和小猛的友情终结点了。
12程父忽然冒出来说他病住院了很久,小猛就知道,老吴和疯子都不说一声让他去探望,**上就是防范了他,而老吴是他们的中间人,在知道疯子暗恋沈冰也没有做过果断的劝导,反而在维护一样。我觉得这只是一种人的微妙情感,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感冲突,老吴这个朋友应该做得光明磊落,左边把程家父子的家庭矛盾告诉小猛,右边把程峰暗恋沈冰的事告诉小猛,那么他们三个所谓的好朋友是不可能闹得分裂。小猛也不会交易沈冰,但老吴没有做到阻拦疯子越来越疯狂的食吞小猛的女人之心,他明知道小猛和沈冰是最纯真的一对,是他这种理想主义者需要维护的尊严,要是连他们俩都不能走到一起,他所谓的理想世界还能有什么,那他就应该努力去维护小猛,但是他偏向程峰,虽然他也劝导疯子几次,但太苍白,做为朋友最是明白朋友妻不可欺。以至那时的小猛会觉得,他的友情和人生都不可能重要了,但是他们的中心是沈冰,一切的肮脏和悲剧却要通过这个最纯真的女子去达成。
13小猛“卖”出沈冰后还装着冷漠打电话去说分手,并且如与程父的合约条件不再见面,从而引沈冰一个人迷茫于京城,但她没有果断的离开,要是她直接离开就不会有那些烂事,理由是舍不得那些幼儿园的孩子,但是她才来北京多久啊,她本来就是在云南当幼师多年舍不得家乡的孩子多过了,而那个幼儿园正是程峰帮助进去的,她留下便少不了程峰得更多机会,或许只是她心里在等待小猛一个解释和回头。她来这里为了小猛,现在小猛不要她了还有什么可以留念,她要是果断回家乡,就不可能让程峰得机会像后来的跟踪回去知道她家,得她老娘又一手办了,那么以后小猛得报复了程家和所有利用他的人,他回去再求沈冰回心转意便是小猛的王子复仇记而不是程峰版本了,当然了,那样的小猛人品也是不良,因为他还真的不是咽不下一口气而以,而是真的被金钱和社会压迫打败了,后来女人也玩,物欲也享受得像个暴发户的俗了,所以后来他要追回沈冰而得不到是应该的。
14看到那个爱情买卖事好像只是前十几集的事我就觉得这电视已经看不下。然后我就去翻剧情想简单了解所有大概就不必浪费时间去看这种玩弄人情感的泡沫电视。不过剧情简介最后说是沈冰不但真的爱上程峰还死了,小猛自首。只好耐心的看下去。这电视就这两个人值得看嘛。我也不相信沈冰会爱上疯子,其他人事我都可以理解,就是这事太让我失望了,你说小猛让你失望,我觉得呢,沈冰最让我失望,至于杨紫曦很明白的为了钱而出卖自己的爱情和灵肉,至少林夏最具中性,就算最后跟有妇之夫玩到一起,也是各方面为人都完美。但沈冰还真被疯子的死缠烂打俘虏了,虽然说程峰那种不顾一切的泡妞方式确实是任何女人无法抗拒得了。但是沈冰的角色是让我们做为圣洁的偶像去看,何况她妈为了她爹痴守一生在乡下。更讽刺的是她妈一发现程峰就很支持了。这位大娘可说是上海的知青,当年去云南下乡,碰上一位小学教师,就情投意合深爱上了,过了几年牛郎织女快意生活,为了爱情不再返回繁华的上海,后来沈冰的父亲在抢救溺水的女儿后也死了,她仍爱得发疯的孤寡坚守在乡下,很感人的爱情故事,那她自然更知道她爱的人很像小猛爱沈冰,沈冰应该有她一样的心志,确实沈冰也有,但她极力的把沈冰推给花花公子型的程峰,还唠叨那句爱情圣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别人说这大娘因这句成为成功的角色,我说这是巫婆假以神圣名誉做法呢,我只想关电视了。
15像你所说的说得是,小猛变了以后真狰狞了,连他对沈冰的理解也翻天覆地变化,以为买名贵戒指,买大房子就可以重得美人心,太凡俗了,他也会被金钱欲望污染得不可救药,不过他最后自首我觉得还算是这个角色的最好交待吧。
16这部电视里有一个女主角是最可能得观众都承认的好,那就是林夏,大大咧咧的性格,对爱情忠贞对友情顾全,岂是最代表北京本土人的角色。不过郁闷的一点是她后来醉酒被小猛拿去当报复程峰抢沈冰的暗斗角色了,这也是达到她和邵华阳从忘年之交转向姻缘之缘的转折点。最具印像的是她一直在唱那首《嘀答》。
我一般写小说才开主贴,各类杂文字都没写得正经不好开主贴,大多是不通顺的,不能像你们写杂文可以成文章。我那是杂七杂八说,想到哪说到哪,思维不连串也没考虑观众阅读方式,只顾自己的感想。一般回复嘛多是对应楼主的,别人看不看无所谓,回复楼主的就可以。开主贴的话我那种没头绪的字是没有人看得下滴,而且习惯了不写评论就是灌水方式随便几句,一写就是洋洋洒洒奔墨,像是街头巷尾阿公阿婆的唠叨,不能当话题摆台面滴。
17我的杂字单独成贴反而不会有人读,因为根本看不下。大多时候要写点字都是只为给一两个人看得,写不了那种给所有人的文字。而且有一个不良习惯,平时灌水多了,习惯打字飞快,手指跳动太快,敲键盘就不会太用力,就会有的键没敲稳忽略了对应的字出来,五笔就会自动有很多错别字的可能,而且习惯打完没自己检查就点回复,都当灌水玩贴了,不会太认真看自己说得通顺还是有没有错字。过后有人引用回复了才看一下,哦,妈,自己原来有很多错字和没头没脑的话。这种习惯就不好写主贴,虽然能写的洋洋洒洒好像大篇,可是没有通顺语句和良好成章。基本上写东西都是凭感觉,不会有爱写的人那种写文时要经过三思语句,要考虑读者,要在乎文采的心。有时候写再多都是为只写给一个同聊天的人看而以。
坛友点评小和尚:从前还真是见到过一位太极高手,他说太极拳看似动作缓慢,幅度不大,但真正的高手一套拳打下来会通身是汗-----就像你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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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和尚互捧臭脚: 我只算水手,你这才是高手,抬手之间水手灰飞烟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