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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昊哥 于 2012-12-28 13:57 编辑
作者:赣能向天笑
事故!又见校车事故!
12月24日,是西方传统节日圣诞节的前一天,这一天的晚上也叫平安夜。
但这一天并不平安。
是日上午9时左右,江西贵溪滨江乡洪塘村合盘石童家村小组发生一起幼儿园班车侧翻坠入水塘事故,该7座面包车上载有17人,致11名儿童死亡。
堤岸上,凌乱地散落着孩子们的遗物——小书包、小鞋、小玩具……惨象已不忍目睹,冬日刺骨的寒风犹令人窒息。
11朵娇嫩的鲜花就这样夭折了,谁之错?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命苦不要怨政府,点背不要怪社会。但如果我们不深刻反思,能眼睁睁看着11名孩子就这样丧命吗?如果我们不追责,今后还能避免类似的事件吗?我们能怨谁?怨那个开校车的司机?司机也是幼儿园的园长。这是一家私立幼儿园,也是村子附近唯一的幼儿园。村里的孩子根本没有上公立幼儿园的资格,就是在城里,那也只是少数权贵独享的。既然是私立,肯定要赚钱,肯定要节约成本,如果不超载,势必增加各项开支,这笔钱最终将转嫁给家长。幼儿园难道看不到安全隐患么?村民的收入低,幼儿园的利润薄,他们共同选择了铤而走险。事实上,这位园长还是做了贡献的,如果不是她,孩子们只能在野地里玩耍。
怨当地政府吗?有报道称这家幼儿园未经审批,镇政府曾多次责令整改。审批了又能如何呢?无非是多了个收税渠道。政府会进行投入?根本不会。因此,镇政府也知道不能一关了之,否则,再也找不到第二家幼儿园,所以干脆睁只眼闭只眼。责令整改,怎么整改?不整改又如何?幼儿园根本就不是地方政府的必上项目,他们也从未考虑过。国家级贫困县的政府大楼可以堪比白宫,但就是办不出一所像样的幼儿园。
如果大家还不算健忘,应该记得2011年接连发生的多起校车重大事故——9月26日,山西校车事故,7名初中生死亡;11月16日,甘肃校车事故,19名幼童遇难;11月26日,辽宁校车事故,35名孩子受伤……为扼制夺命校车频发的势头,今年3月份,政府制定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温家宝总理说,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样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通过中央、地方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使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为孩子们建立起安全无忧的绿色通道。
国家领导人作了重要指示,也出台了相关法规,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谓的绿色通道实在堪忧——校车依然是那些校车,超载仍旧,隐患依旧。是的,有些地方政府部门是“考察”过一番,也下发过整改通知书,但,这一切不过是走走过场,没有经济上的扶持,没有严格的执法,一切形同虚设。
如今事故发生,教育部的官员们去安抚了,地方政府的官员去慰问了,并赔偿每位儿童家庭48万元。但为什么都是事后,不是事前?如果各级官员早点重视,如果能用赔偿金去购买高质量的校车,并配备职业司机,还会有这样的惨剧频繁发生吗?
官员们会打官腔——这个基本上很难,政府也缺钱。
如果是官员的子女坐校车,不知道政府还缺不缺钱?如果是购买官员自己乘坐的小车,不知道政府还缺不缺钱?如果一旦发生重大校车事故,当地党政一把手、教育局长就地免职,不知道政府还缺不缺钱?
政府缺的不是钱,缺的是德,缺的是对人民的责任。在一个官不由民选的社会,指望他们真心诚意地为民服务就是痴人说梦。
再苦也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当我们的GDP一路高歌猛进时,当全国的财政盆满钵满时,当官员们坐着豪华小车、满世界乱飞、喝着茅台、吃着海鲜,禁食鱼翅都喊要等三年以后时,我们的孩子仍然很苦,我们的教育依然很穷。
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11位可怜的孩子啊,你们一路好走。天堂比这里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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