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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起来,心里竟有些怅然若失,有些戚然——自己拥有多年的一件珍宝,今朝却易主成了他人了。不过,今天,我应该高兴——女儿出嫁了。
想昨晚,夜风很大,呼啦啦一刻不停地在外面叫唤,扰我不能安睡。我担心靠在人字墙上的两根毛竹是否缚牢了,牵挂着系在竹枝梢头的花生、小红灯等之类的吉祥物是否安在?毛竹乃嫁囡必备物,古来有之,作蚊帐竹之用。只是不知猴年马月起,只需一个人背的细细的蚊帐竹,竟演变成了需几人抬用车载的又粗又大的毛竹了。整个晚上,一有风吹草动我就起来,想想有五六次之多,以至于大清早起来,眼圈有些红肿,惹得母亲和姐姐在背后议论笑话我。
忙忙碌碌几个月,真正到了这一天,我倒显得清闲了,诸事都有来帮忙的兄弟、姐妹操心,什么事都不用插手,我成了最无所事事的一个人了。也好,就东转转,西逛逛,看看煮鸡蛋的煤炉是否火旺,数一数放在桌子上的杯子是否双数。实在无聊没地方去了,就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只是看得也心不在焉,看了许久,竟不知电视上播得是何事。就斜倚着沙发天马行空地想些心事,望着空荡荡偌大喜气洋洋的一个客厅,想以后少了女儿后的孤单,心里又滋生出一份落落寡欢的况味来了。
迎亲的队伍要十点钟才能到。
女儿约好的化妆师一刻不差来了。我陪她们上楼,女儿的闺房做在二楼。一向恋床的女儿也老早起来了。女儿已有六七个月的身孕,虽穿着臃大的睡衣,还是难掩其凸出的肚子了。
说起怀孕,女儿自己很无奈。女儿和女婿都属龙,小两口本计划要条蛇,可人算不如天算,偶尔一次忘了采取避孕措施,居然一炮中的,打了女儿一个措手不及。结婚的日子是早已定下的,婚期已无法更改。为此,她一直“抱怨”女婿的疏忽,老说自己到结婚时是最“难看”的新娘了。其实,怀孕后的女儿一点不难看,虽说身体丰腴了些,但皮肤白里透红,嫩得能掐出水来,整个人神采飞扬,浑身上下充溢着欢乐和幸福。
在我这个父亲的眼里,即将做妈妈的女儿绝对是天底下最漂亮,最幸福的新娘了。
近十点,环城南路路口“劈哩啪啦”炸起了一阵鞭炮声。
“来了!来了!”院外有人冲屋里喊。 听到外面的喊叫声,一屋子的人便一窝蜂往外涌,客厅就像积得满满的一洼水,决了堤,哗地一下子泄空了。 迎亲的车队,停到了门口。排放在门口的鞭炮,烟火就闹腾腾地炸翻了起来。
在铜管乐队的演奏中,女婿从主婚车上下来,他穿着一身挺刮的西装,手里捧着个圆圆的鲜花做成的小花球。花球是用来求婚的。我站在大门口中,女婿见了我,怯怯地叫了声“爸”,我“呵呵”地笑,笑女婿都什么时候了,还是改不了这个“德性”,见了我还是怯场。我和女婿。这两个女儿心目中最重要的男人,外形迥然不同。我胖他瘦。当然,除了外形,我和女婿之间没有任何可比性。因为,这两个男人,虽说都是女儿至亲的男人,但亲的性质相异。一个代表亲情,一个代表爱情。
不过,虽说女婿怯我,我心里倒挺佩服这个“假想敌”。“假想敌”是台湾诗人余冠中对女儿男朋友的称呼。因为,他在我们做父母的疏于防范之际,不知不觉中就攻克了我女儿的阵地。为此,我常跟女儿讲,你们两个如果去做地下工作,那绝对是一流的。因为,如果不是常有人来家里提亲,加上我和妻子逼得紧,这个“假想敌”还一直潜在深水中,不肯现身呢?我们还一直蒙在鼓里!
女儿大学毕业后。家里提亲的人慢慢就多了起来。家有女长成,就像藏有一坛陈年佳酿,不管巷子多深,酒香都会飘出老远。来提亲的人当中,不乏优秀者,家境,人品俱优的大有人在。跟女儿提及,她一付爱理不理的样,还对提亲者翻着白眼。有时候,我和妻都觉得这个男孩很合适,建议女儿不妨去见个面,但每次都吃闭门羹,我急了,就红着脸骂——去见个面又不会死!每逢此时,女儿就会一声不吭,静静地躲在一旁垂泪。
妻心细,问她:“你是不是心中有人了。”开始,女儿也不说,后来,逼急了,才红着脸点了点头。 妻对女儿说,改天带回家来看看,做父母的总要知道准女婿长得是什么样吧。我粗声粗气地问女儿是怎么认识的,女儿说他是自己高中的同学,我扳起手指一算,天呐,三年高中,五年大学,都谈了整八年了,够长得了,抗战打小日本也不过八年。我认了。八年,不说生米煮成熟饭,从时间上讲,这份“马拉松”爱情早已根深蒂固,我再蛮不讲理,哪怕对他最不满意,也不可能去斩断这份情感了。我手一挥,说,不用带回来了,独眼瘸腿随它去了。
从此,我家关上了女儿相亲的那扇门,杜绝任何提亲者上门。
当然,头回见女婿,心里还是有些遗憾。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但女婿这付弱不禁风的小力样,实不是我心中理想的样。熟了后,和女儿女婿开玩笑,说我喜欢比较强壮一点,高大魁梧一些的,谁知道女儿长大了,胳膊肘儿往外,和我唱起了反调。她一把搂住女婿的脖颈,娇声娇气地说,我就喜欢这样的。一句话,噎得我无话可说,罢!罢!罢!反正又不是和我们过日子。由她去了。
女儿出门时间是下午三点。在此之前,女儿是不能出闺房的。当然,女婿也不能去见自己新娘。
吃过中饭,装好嫁妆,时间梭子一样过的飞快,一晃就到了送女儿出门的时间了。当然,要顺利把新娘接上车,男方还是需要花费一些周折。这时,女儿的闺房里满当当地挤着人。都是些“叽叽喳喳”的女人。伴娘。婶婶。伯母。姑姑。她们把闺房的门窗看个严实,严防男方趁机“抢亲”。无奈之下,看时间越来越紧,女婿只好使贿赂手段,不停地从门缝里往里塞红包,口里不停地讲着好话。
有女儿的小姐妹作弄新郎倌,让他做20个俯卧撑,方可进门。我在楼下,听楼上起哄声,倒也替女婿着急,20个俯卧撑,真是有些为难他了,没想到精瘦瘦的一个人,居然上下上下一口气做了,而且面不改色,脸不红,气不喘,还真有点看不出来。
按风俗,女儿出嫁,脚不能落地,而是要由嫡亲的哥哥或者弟弟抱着上轿。我只生女儿一个,她也就没有哥和弟,堂弟倒有一个,却只有十三岁,自是无法抱动有身孕的姐姐,因此,此重任无疑只好落在我这个做父亲的身上了。前些天,家里人都劝我多抱下女儿,演练几番,我自恃平时爱运动,抱女儿,只是小菜一碟,嘴里还挺“横”,抱女儿还用练,她都是我抱大的。没想到,一到“实战”,就碰到了很大的麻烦。穿着洁白婚纱的女儿还真让我一时无从下手了。
婶婶在旁边教女儿要搂住我的脖子,挂牢。我呢?先深呼吸一口气,再蹲下身子,一手扶着女儿的腰,一手托起女儿的双腿,然后,心里默念一、二、三,大喝一声“起”,腰一挺,忽地一下站直了身子,“噔噔”往楼下走。妻拎着女儿的鞋,亦步亦趋跟在我的后面。 下楼。跨下台阶。穿过院子。几十米路,累得我气喘吁吁,手脚乏力。
女儿坐上车了。我静静地站在车旁。
妻弯腰为女儿穿鞋子。那是一双干净的红皮鞋。妻弯着腰,我看不到她的脸,看不到她的表情。她在嘱咐女儿:到别人家里,要听话些┅┅一双鞋足足穿了好几分钟。
又是一阵鞭炮声炸响,女儿的车子徐徐移动了,她渐渐地在我们的视野中消失了。 女儿走了。女儿还是女儿,只是从今天起,她身上多了一种身份,她在做女儿的同时,也成了别人的妻子,而且不久,她还会成为别人的母亲了。女儿走了——我拥有25年的珍宝,风风光光离我而去了。
目送着女儿远去,我心里突然有一种释然,一种如释重负——我终于完成了一个做父亲的责任,25年来,我精心呵护、培养,如今,终于完好无损地把女儿交给了女婿。
我想,也许,上帝借我的手创造女儿这件珍宝,她本来不是属于我,而是用来赐予爱她一生的男人的,25年来,我只不过是尽心尽责的守护者,今天,物归原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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