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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陆丰"坟爷"举报人被刑拘 官方称其涉职务侵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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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坟爷"举报人被刑拘 官方称其涉职务侵占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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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 16: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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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经营公益墓园 网曝坟爷敛财数亿

    近日,在南网、奥一网网络问政平台(wen.nfdaily.cn)上,网友林键国发布了两封帖子,实名举报“广东‘坟爷’违规经营公益性墓园敛财数亿元”。
  记者调查发现,帖子所指的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公墓(以下简称“安福公墓”)是陆丰市的第一家公益性公墓,“坟爷”则是当地一名私人老板林耀昌。该公墓确实存在违规承包、未批先建、超范围经营等多处问题,目前其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已被民政厅叫停并限期整改(如上图③)。
  公益性公墓被私人承包
  据了解,安福公墓是陆丰市民政局于2008年7月16日批准同意建设的公益性公墓。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管理的通知》规定,公益性公墓的经营主体必须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殡葬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必须确保公益性,不得以联营、转让、承包等形式进行企业经营。
  然而,林键国在网帖中反映,“(安福公墓)法人主体是潭西镇政府,经营却是私人老板林耀昌(陆丰诚易信用担保公司总经理)”。林键国认为,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事实上就变相改变了安福公墓的经营主体。
  记者调查了解到,潭西镇政府确实存在将安福公墓承包给私人的违规行为,且已经引起了民政主管部门的重视。今年1月29日,广东省民政厅下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责令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公墓限期改正违规行为的通知》,要求安福公墓立即停止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转由企业或个人承包经营的,要限期收回”。
  陆丰市民政局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来按照规定,乡镇的公益性公墓应该是由镇政府来投资兴办,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镇政府缺乏财政能力,经常采用了政府挂牌,然后招商引资建设的情况。“陆丰目前建有潭西镇和博美镇两个公益性公墓,都是政府找老板投资建成的。以前也没人计较,现在安福公墓出了问题,省里已经明确要求不准这么干了。”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对安福公墓的通报,“公益性公墓可由民政部门直接管理,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殡葬服务机构管理维护,但不得开展租赁、招商引资、承包经营或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
  目前,陆丰市民政局已责令安福公墓加强公益性整改,但具体进度如何,作为法人的潭西镇政府一直拒绝回应。
  大建豪华墓,卖给外地人
  林键国在网帖中还曝光,安福公墓在承包给林耀昌后,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经营,严重破坏了公墓的公益性。
  根据民政部门相关规定,乡镇公益性公墓是为了满足本辖区范围内居民的殡葬需求建立的,不允许将墓园卖给外地人员,且公益性公墓每个墓穴的占地不能超过1平方米。
  但据林键国举报,安福墓园修建的墓穴绝大部分都是8到25平方米的豪华墓穴,并且肆无忌惮地卖给外地人,每平方米的实际收费超过2000元,远远高于物价局850元的报价。
  陆丰市民政局部分证实了上述信息。上述该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查实了安福公墓超范围经营,对非本镇人员违规销售墓穴900多座,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且所建墓穴占地大小以6、8、10个平方较为普遍。“主要是卖给东海镇的人,因为东海镇是陆丰市政府所在地,人比较多,而且没有公益性墓园”。
  但对于收费问题,该负责人介绍,安福公墓是公益性质的,并没有税务票据,只有由安福公墓自己开具的收据,“根据提供的票据显示,公墓收费并未超过物价局的核定标准”。
  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作为一家公益性墓园,安福公墓一些墓位档案资料竟然没有附火化证明或迁坟证明。附近有村民表示,这不免为一些违规土葬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用地手续亦未办理
  记者调查发现,安福公墓除了民政系统内的诸多违规之外,在用地手续上也没有通过国土局这一关。
  根据陆丰市国土局2013年1月16日《关于举报林耀昌、林华彬违法占地建设公墓园的调查报告》显示,安福公墓根据建设需要,分两期向省、市林业部门申请使用林地并获批准,第一期占用林地面积1.7公顷,第二期占用林地面积4.76公顷。尽管陆丰市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已将其列入建设用地(墓园特殊用地)规划区,但用地手续尚未办理,属于未批先用。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未批先用,我们已经在去年12月20日,对其作出了罚款”。陆丰市国土局执法监察林大队长表示。根据陆丰市国土局的调查,安福公墓第一期的实际用地17700平方米,第二期实际用地67100平方米,总计8万余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1元的罚款标准,总计罚款8万多元。
  但林键国对此处罚结果非常不满:“每平方米卖上千元,却只罚款1元就了事,还为其补办手续维持现状,这实在太荒唐了。”
  对此,林大队长回应,每平方米罚款1元是按照相关标准作出的行政性处罚,一般耕地也才每平方米罚款5元。“至于说为其补办手续,没有这回事,到现在为止,安福公墓都还没有报批手续”。
  林大队长最后表示,国土局对安福公墓的处罚已经基本结束了,而且已经将处理材料汇报给汕尾市国土局和广东省国土厅,“上面对此也没有什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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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4-1 16:58 |只看该作者
楼上这贴为2013.2.19日新闻,再看接下来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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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4-1 16:59 |只看该作者
陆丰"坟爷"举报人被刑拘 官方称其涉职务侵占罪

       连日来,“陆丰网友实名举报汕尾市人大代表违规经营公益墓园,后遭到警方立案调查”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昨日,陆丰官方证实,实名举报人林键国已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的程序依法依规,并非打击报复。另外,关于林键国所举报的“坟爷”一事,调查进展情况最快将于今日向社会公布。

  3月30日23时25分,陆丰市新闻办通过腾讯微博发布信息称,陆丰市公安局、潭西镇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林键国开展调查。经初步调查,林键国在2005年6月至2007年3月任潭东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涉嫌侵占“一事一议”费用、“生态林补助款”和“老区修路专项资金”等款项。

  今年3月,林键国在多个网站实名举报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公墓存在违规承包、未批先建、超范围经营等问题,经南方日报报道后,经营这一公墓的汕尾市人大代表林耀昌被部分网友称为“坟爷”。3月20日,陆丰市责令潭西镇安福公墓停止违规建设和经营活动、对超规模超标准墓地予以拆除,并称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调查情况及时介入,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3月27日,陆丰市公安局决定对林键国涉嫌职务侵占一案进行立案侦查,并于两天后对林键国采取刑事拘留。

  由于林键国被立案并刑拘的时间发生在举报之后,网友质疑存在打击报复嫌疑。昨日,陆丰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回应,公安机关是在接到潭东村委会报案之后,依法依规采取行动的,并非打击报复。关于案件详情,会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布。

  林键国已通过妻子委托广州律师赵绍华作为刑事辩护人,赵绍华昨日抵达陆丰。赵绍华表示,林键国遭调查的村委会账目款项,均保留有账本可以查明资金去向。

  此外,对于林键国所举报的“坟爷”违规经营公墓一事,上述陆丰官员表示,应广大网友要求,最快今日公布调查进展。

素材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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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4-2 09:46 |只看该作者
红泪 发表于 2013-4-1 16:59
陆丰"坟爷"举报人被刑拘 官方称其涉职务侵占罪

       连日来,“陆丰网友实名举报汕尾市人大代表违规经 ...

广东坟爷举报人被刑拘引质疑:为何隔6年才查


疑问1

  侦办主体为何是公安而非检察?
  有网友提出疑问:林键国所涉罪名属于村干部任职期间的公务行为,为何不是由检察机关侦办,而是公安机关侦办?
  汕尾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宣传科有关负责人表示,职务侵占罪不同于贪污罪,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该类案件由检察机关侦办;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该类案件由公安机关侦办。
  如何区分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原陆丰潭西镇潭东村委会主任林键国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广东省检察机关一办案人员对记者表示,国家工作人员的最低级别为镇政府的少数干部,如镇长书记等;村委是自治组织,其成员也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村支书、村长等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如果要以职务侵占罪来查处林键国,就应该由公安机关办案。
  赵绍华则认为:关于村干部的职务犯罪,既有可能是职务侵占罪也有可能是贪污罪,具体要视所涉职务内容是否代为行使国家机关职能而定。从目前公布的三个款项来看,“一事一议”费用属于职务犯罪范畴,而“生态林补助款”和“老区修路专项资金”应属于贪污罪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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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4-2 09:47 |只看该作者
依然依然 发表于 2013-4-2 09:46
广东坟爷举报人被刑拘引质疑:为何隔6年才查

疑问2
  为何时隔6年突然立案调查举报人?
  上月29日中午,省政协常委孟浩通过微博发出质疑:“早不查,晚不查,偏偏这时把人抓。叫人难免不生疑,此刻查人为了啥?”这一观点道出了许多网友心中的困惑。不少网友质疑,调查时间如此微妙,是否有打击报复嫌疑?
  昨日,汕尾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宣传科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公安机关是在接到潭东村委会报案之后,依法依规采取行动的,并非打击报复。
  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办案人员表示,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同时被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坟爷”被举报了,他不服气要报复举报人,手中可能掌握了对方的把柄,就通知别人举报林;有人举报线索,公安查实就能立案。这种情况,尤其是在双方有利益冲突,且彼此都不是“干净干事”的情况下,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林键国的辩护律师赵绍华认为,公安机关于3月27日立案调查林键国于2005年-2007年任村干部期间的职务侵占行为,已经超出了追诉期。
  赵绍华介绍,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结合广东省相关规定,林键国所涉嫌的职务侵占罪,如果涉及金额在40万元以下,追诉期限不会超出5年。“根据我所掌握的资料,林键国被查的金额并没有超过40万元,那么应该已经是超期追诉,依照法律建议撤销立案。”
  此外,赵绍华告诉记者,从林键国任村干部期间的账本来看,总账的收支是能够持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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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4-2 09:47 |只看该作者
依然依然 发表于 2013-4-2 09:47
疑问2
  为何时隔6年突然立案调查举报人?
  上月29日中午,省政协常委孟浩通过微博发出质疑:“早 ...

“坟爷”首度开腔承认有违规行为     身陷“坟爷”事件近半个月,汕尾市人大代表林耀昌始终拒绝接受媒体采访。前晚,林耀昌首度开腔。在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林耀昌承认在建设、经营安福公墓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目前,涉事墓园已被勒令停业整改。    “接受政府查处”
  此前,南方日报在报道该事件过程中曾多次通过短信、电话接触林耀昌未果。
  前晚,记者再次尝试联系林耀昌时得到了回应。林耀昌承认,自己在经营安福公墓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用地程序上,在国土部门还没明确土地使用属性、相关手续未办妥的情况下,便进行了墓园建设、经营活动;出售范围上,由于临近乡镇只有安福公墓一所公益性墓园,存在大量的外镇求购需求,遂进行了超范围经营;墓穴面积上,确实存在一批5—8平方米的墓位。
  林耀昌称,自己作为一名商人,这些违规行为,有的是受成本压力驱动,有的是在对公益性墓园相关规定不够清楚的情况下进行的。“不管如何,政府查出我有违规,对我怎么查处,我都接受。”其表示,目前墓园已被陆丰市政府勒令停业整改。
  此外,按照省民政厅的整改意见,违规招商的安福墓园必须收归政府所有。林耀昌表示,当初自己并不知道公益性墓园不允许民间投资。“现在投也投了,如果能退回成本,政府要收回墓园,我也能接受”。
  尚难断定“坟爷”是否触刑

  近日,“坟爷”事件的实名举报人林键国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刑拘。部分网友质疑“为何被举报人没被刑拘,举报人反倒被刑拘”?
  昨日,记者就“‘坟爷’的违规行为是否足以构成刑事犯罪”咨询了林键国的辩护律师赵绍华。
  赵绍华表示,虽然自己是“林键国涉嫌职务侵占被刑拘”一案的被告辩护律师,但对于“坟爷”的处罚应该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从目前的调查结果,确实还不能武断下结论。
  广东德比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天可也表示,根据我国现有刑法条文和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很难认定林耀昌构成刑事犯罪。
  陆丰市政府方面,关于安福公墓的调查处理情况,至今还没公布结果。此前,陆丰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曾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未有相关部门将案件移送至该局经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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