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让车轮成为斩杀农民的屠刀?
文 吴能恩
3月27日,在河南省中牟县姚家镇西春岗村农民宋合义或许致死都没有想到,他竟会在自己的责任田里被开发商的铲车给活活碾死。导致这起惨剧的原因是河南省弘亿国际农业科技公司一直想以每亩八百元的价格占用宋合义等三人承包用来种植林木的十亩土地,由于双方因为补偿款一直没谈拢,因此协议也就一直没有签。直到3月27号下午,弘亿公司将铲车直接开到了地里,就在宋合义上前阻拦时,悲剧发生了。
无独有偶, 3月30号,在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镇西边埫村宜巴高速公路29标段建设工地,当地村民因水毁财产补偿诉求与29标段项目部发生纠纷,在交涉过程中,村民张如琼(女,43岁)被对方的水泥罐车碾轧致死。肇事者承认受项目方负责人指使 (称有录音证据)。
短短三天便发生两起惨无人道的悲剧!一个因不满土地被占用被铲车碾压而亡,另一个因不满财产补偿被水泥罐车碾压致死!两个人都是普通的老百姓,两个人都是因为捍卫自己的正当利益不受到侵犯!两个人都是被开发商的铁家伙给活活碾死在车轮底下!
从表象看来,这似乎就是两起极端个案。但不可否认的一个客观现实是,这现年来,在中国城镇化建设中常见的强拆强占行为是越来越多地在农村的土地上发生!那一幕幕让人心酸流泪的惨剧,事实上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曾经,四川成都的唐福珍为了捍卫自己的财产主权不受侵犯而浇油自焚,并为之付出了宝贵的生命代价。在唐福珍等屁民用自己的生命经过无数次的血泪抗争后,国务院于2011年终于颁布了新的拆迁条例并并明确规定禁止强拆。可是如今,农民宋合义和张如琼的死又能够带给国人什么?他们的死,能否让相关政策也得到一个质的变化?能否让泛滥成灾的土地强占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
中国几千来的历史证明:中国农民最主要的生存方式就是靠种植土地!只有靠种植土地他们才有饭吃,才有衣穿,才能生存!他们在保证自己生存的同时也保证了全中国甚至于全世界更多城市人口的生存!不敢想象,在偌大的中国,假如没有了农民的艰苦劳作,中国社会还会发展么?中国的历史车轮还会前进么?剥夺农民的土地,无异于把他们推向死亡的边缘!在城镇化建设的车轮轰隆隆的向前开进的时候,作为资产成千上万的资本家业主为何总是想方设法要强买强卖甚至是强占最弱势的农民兄弟姐妹们赖以生存的的土地?为了剥夺他们的切身利益甚至于不惜剥夺他们的生命?
当农民的宝贵生命在资本家业主的眼里成为最廉价的东西而可以任意剥夺时,我不经要问:这还是社会主义国度么???
面对肇事方河南企业主在央视笑谈农民被碾死时的狞铮面目;面对摆在死者家属面前带血的死亡赔偿金;面对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在惨剧发生后的的种种借口和托词;面对利益集团的淡定和嚣张,还有谁不会感到无比的愤怒?
是的,在他们的眼里,死去的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普通农民而已,大不了按相关规定给你死者家属拿点钱罢了!在这个有钱就是爷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的铜臭年代,还有什么不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呢!当两个活生生的生命被车轮终结时,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非但不为受害者主持正义与公道,更是与这些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的奸商为虎作伥,更是要把这样的故意杀人案定性为“意外事故”,其不要脸的程度可以说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我不知道,中国的法律,到底是为谁制订?难道中国的法律只是约束最弱势的普通民众吗?为何在有钱有势的刽子手面前,我们的法律就失去了它应有的约束力和尊严?
党中央提出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但和谐社会不是靠巧取豪夺得来的!和谐社会不是靠金钱买命得来的!和谐社会不是靠官商勾结得来的!在法律面前没有司法公正,就失去了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在人权面前没有人权平等就失去了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一个漠视人生命的社会必定是一个病态的社会!一个把人生命当作蝼蚁的社会必定是一个畸形的社会!尽管这只是官方眼里的两起“意外事故”,但是,当“不意外”顺理成章的成为“意外”时,我们必将看到更多不想看到的“意外”!
是谁给了如法西斯般的资本家业主们天大的胆量?是谁让资本家业主的车轮成为斩杀农民的屠刀?已经死掉的宋合义和张如琼肯定是不会知道答案了,可是,目前还活着的我们,会得到答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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