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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广场商品收费高于标价 商家不退款还要毁发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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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4 14: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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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物发票上湿巾的价格为1.2元。
  

  货架上湿巾的标价是0.89元。
  8月11日晚,青岛袁女士在利群海琴购物广场购物,结帐后发现发票上湿巾价格比标价高。袁女士找到超市总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要求退款,工作人员多次核对后称不能退款,但可赔偿给袁女士一套洗护旅行套装的非卖品,还要把发票上湿巾那栏剪掉。袁女士向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热线反映了此事。
  产品实收费高于标价商家不退款
  8月11日晚,袁女士在青岛利群海琴购物广场购物消费138元,结帐后发现购物发票上有一栏商品价格不对。袁女士购买的益居茉莉花香湿巾货架标价是0.89元,发票上价格却是1.2元,袁女士总共购买4件,实收4.8元,差价1.2元。“这个湿巾印象很深,因为当时买的时候挑了个最便宜的,所以发票一看就看出问题来了”,袁女士解释道。
  袁女士拿着发票找到总服务台工作人员向其反映情况,“工作人员一开始不相信,后来对着发票和货架上的商品还有我买的产品对比了很长时间才说给我退款。”但随后工作人员又告知袁女士“不能退款,只能赠点赠品。”工作人员先后提出给袁女士化妆棉、鞋刷等,都被袁女士拒绝,最后给了袁女士价值几元的旅行套装。
  最后,工作人员要求将袁女士发票湿巾那栏剪掉,称要向领导反映情况。袁女士事后怀疑,“他们这是怕我投诉,把证据销毁了。”关于赔偿,袁女士表示很无奈,“我根本不知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该怎么赔偿。”
  利群超市:没退钱是为节省消费者时间
  8月13日,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采访了利群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对实际收费高于商品标价一事作出了回应:价格出错是因为8月9日和10日两天利群有优惠活动,货架上贴的是活动价格。11日活动结束时,系统已经恢复到正常价格,但由于参与活动的商品种类非常多,导致湿巾物价牌被疏忽,没及时更换。
  对于当天工作人员没有退款给袁女士而是赠其赠品,利群工作人员称“不是不能退款,而是为了节省消费者的时间。”工作人员解释称按照利群工作规定,此种情况需要负责换牌的工作人员到服务台为袁女士退钱,“因为当时觉得钱不多,广播呼叫工作人员比较麻烦,至少需要10分钟时间。”于是利群与顾客商量后决定赠其赠品,“赠品的价格肯定比差价高”。
  但袁女士表示自己当时并没有说赶时间或是很着急,自己也提到过两次退款要求,但工作人员都没有接话。袁女士觉得钱也不多,就没有再要求。
  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如何维权
  四方工商局工作人员称了解此事后,已于8月13日下午去利群海琴购物广场调查了解了相关情况,并最终核实是商场的失误。
  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种情况应该按照购买商品价格的1倍赔偿,即超市应赔偿袁女士4.8元,而不仅仅是1.2元的差价,除此之外,消费者还可拨打12315、物价局或工商局电话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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