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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国学堂 【蔓丝藕实04】爱恨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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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丝藕实04】爱恨两重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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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20: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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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知音》里的一篇记实文章《重金3万雇凶3年,打不死的丈夫花心否》,真的没有想到,这世界上还有这样不可理喻的爱。


“把丈夫打残废了,就能把他留在身边,自己可以照顾他。”为了留住风流丈夫,文中主人公孙丽在三年时间内连续6次雇凶痛打丈夫,不仅花去了2.68万元现金,最终她还将身陷囹囵。


每次看着丈夫被打成重伤,孙丽都会哭成个泪人,她心痛,更有愧疚,然后悉心照料丈夫。她对丈夫是爱是恨?爱得深所以恨得切、打得狠?六次施毒手,之后一心一意的照料,孙丽是希望丈夫能够感动于她的真情,挽回出轨的心思。但是一次次依旧没有换来丈夫的真爱,如果不是东窗事发,是否她还会一直打下去?


生活中,人们总有那么一个美好的愿望——爱情永恒。于是在爱情中的人们,都不愿意看到爱人移情别恋。因为不了解爱情的多变性,而一味追求爱情的永久性,于是人们用尽办法想使爱情不变——山盟海誓、道德法律、戒指证书,甚至于不惜动用武力。但是时间却在变更着世间万物,包括爱情,毕竟它到不了天老地荒、海枯石烂。


拥有的时候好好珍惜,用心善待自己的心上人。缘灭时,爱到尽头,覆水难收。一份爱,如果叛离了忠诚与信义,任凭你曾经如何的仁至义尽,如何的柔情蜜意,也挽留不住他(她)绝情离去的脚步,怨责与恼怒也是枉然,不要也罢。宽容是一种美德,洒脱是人生的境界,想起一个外国诗人的话——


Since there's no help,Come let us kiss and part!——既然没有办法,让我们吻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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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2-8 20:02 |只看该作者
哀其不幸,恕其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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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12-8 20:0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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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12-8 20:18 |只看该作者
六次,男人还死性不改。
这样的男人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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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2-8 20:26 |只看该作者
一种畸形的爱情,一个变态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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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12-8 20:29 |只看该作者
可怜的女人,遇上万里挑一的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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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12-8 20:38 |只看该作者
前提:老公风流成性。
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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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12-8 20:40 |只看该作者
捆绑不能成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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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12-8 21:56 |只看该作者
亦泓和君雅的话说明,这样的错误该不是单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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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12-9 08:36 |只看该作者
现在还有人看知音啊? 那杂志扔我面前 我都懒得看一眼  一般开篇都是一特感人的亲情故事 后面就开始 不是三角恋 就是情杀 出轨 一夜情什么的  专门给闲的没事的中老年大妈看的 而且篇篇名字都起的特煽情 被文学史上称之为 知音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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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12-9 13:03 |只看该作者
踹酒窝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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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12-9 13:04 |只看该作者
踹酒窝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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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12-9 13:04 |只看该作者
踹酒窝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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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12-9 13:17 |只看该作者
我特别好奇的是,为什么这个男人会出轨?
碰到这样的女人,一定是偏执狂。
有一种病,叫关爱强迫症,不知道你们听过么?
反正我觉得,此女人,必定有问题。
大凡可恨之人,必有其可怜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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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12-9 14:25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这个女人也是万分可怜的。倘若爱上这样一个男子,那我宁愿不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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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12-9 15:42 |只看该作者
万事过犹不及,特别是爱。网速问题居然连踹酒窝三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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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12-9 16:2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慕容秋水


    一定要搞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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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12-9 19:13 |只看该作者
关爱强迫症?第一次听说。不过知道强迫症是一种心理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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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12-9 20:15 |只看该作者
哀其不幸,恕其不争。
香姐 发表于 2010-12-8 20:02



    一字之差一字之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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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12-9 22:27 |只看该作者
嗯,不争不能宽恕。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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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12-9 23:1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妙韵怡然


    上网查查,必定有,而且说得很详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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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2-9 23:24 |只看该作者
男人得了性瘾症
女人得了精神强迫症

一对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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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2-10 11:36 |只看该作者
看了《知音》里的一篇记实文章《重金3万雇凶3年,打不死的丈夫花心否》,真的没有想到,这世界上还有这样不可理喻的爱。


-----------------

世界无奇不有啊。我们这里,有个第三者为了爱,竟泼爱人的原配泼硝镪水。判无期徒刑。
妙妙,你们这里的网速实在太慢。晚上有点时间,想看回回帖,根本没办法点开。
这样的网速度,怎么发展啊。一般 大多数是晚上有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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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12-10 16:5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妙韵怡然


    上网查查,必定有,而且说得很详细呢
慕容秋水 发表于 2010-12-9 23:18

好,回头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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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2-10 16:57 |只看该作者
看了《知音》里的一篇记实文章《重金3万雇凶3年,打不死的丈夫花心否》,真的没有想到,这世界上还有这样不 ...
悠然雨思 发表于 2010-12-10 11:36

雨思,六星之前速度还行的,也就这阵子抽风。我本想趁这空闲的半小时跟几个贴,结果,只回了4个,连你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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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2-11 17:27 |只看该作者
亦泓和君雅的话说明,这样的错误该不是单方面的。
妙韵怡然 发表于 2010-12-8 21:56



     社会原因,动荡的变革时期,新旧观念对立冲突严重。
    前一段看到报道,城市女性主动提出离婚首次超过男性,无疑是一种进步。
   
    文中的女人她有钱买凶说明她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但她心理观念上还是认为自己是弱势的,这种没有平等意识的婚姻注定是两个人的错。
    所以我一直认为,随着社会越来越开放,经济地位可以短期内强势起来的女人,但几千年来依附男人而生存的女人在观念上的改变需要一段时间,特别在一些落后的地区受教育程度低的女性身上表现的最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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