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临街卖酒 于 2013-11-27 10:45 编辑
【同题·停下】
《逃难》
若说我是在逃难的路上,这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我把回家的路忘了。这简直是荒诞而前所未有的事。更加要命的,在出门前我竟然忘记了穿加厚的外套。在这零下天气里,从我身边走过的人们,他们的呢绒夹克或是她们的鹅毛风衣。看见这些人,简直使我更加冷了。
按照我的想法,这样的时候应该去路边的摊子上,买两串烤肉再喊一杯啤酒。越冷的时候酒越管用,黄色的流体顺着咽喉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灌进胃里,会感到肚皮都燃烧起来。我不是爱喝酒的人,但至少这样我不会感到如此冷。
我停下来,在烤肉摊子前面。白色的烟从烤肉的铁架上不断上升,从我的腰,到我的肩,再到我的鼻子。它们终于进入我的鼻子了,夹杂着辣椒和孜然的气味的呛人的烟。我开始羡慕眼前被这烟熏得脸上几块黑色的维族小伙儿了,他比我离美味的烟更近,比我离烤肉和啤酒更近。可我内心里明白一件事,那便是我钱包里的钱是不足够我吃一串肉或是喝一杯酒的。这实在太棘手了。我的目的是想使自己变得暖一些,但我的双腿却抖动得更厉害了。
我不敢再站着不动,只能眼巴巴望着维族小伙儿和桌前的大娘大叔,高中生情侣,老板和小三,妓女和嫖客。他们和她们把泡泡喝进了肚子,从嘴里取出了一根又一根的铁签。原本我也该是这众人中的一个,不是么?或者至少我完全不必站在寒风里嫉妒他们。
如果我不是愚蠢到为了看楼下的大学教授和物业公司收钱的因为两毛五分的涨价而打起来而穿着睡衣出门又忘记了带钥匙于是把自己锁在了家门外面的话,至少我现在能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用手机在微博上看看八卦新闻,关注哪家公司又发布了新手机,或是吐槽好友们去哪哪玩拍的屌丝照片。
然而我走出了家门,穿着睡衣,在冬天。我始终沿着路灯走,因为总有种错觉,认为发光的地方是要比黑暗亮堂的。
我现在有些不了解情况。我究竟是离家越来越近还是越来越远?记得出门发现没带钥匙以后,我在门口站了站,然而楼道里的一股子消毒水味实在让我恶心,估计是楼下那当护士的小姑娘又犯了洁癖,并且每天打扫屋子都要洒消毒水。于是我便走下了楼。楼门口两旁是两颗大松树,我总觉得它们是在不怀好意地盯着我看。我赶紧走快几步,脚下是鹅卵石小路,踩着有点硌人。大院门口的保安把玩着手机,他抬起头瞥了我一眼,又继续低头看屏幕了。出了院子,我先是左拐,看到了街角打麻将的老头老太。天哪,这都几点了,就在上个星期,住在我对门的在银行上班的中年男人,他的老父亲就在那麻将桌上犯了心肌梗死,一倒头睡过去就不起床了。右手边有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不过还是饶了我吧,在那深蓝色的招牌下面,是五元一瓶的矿泉水以及十元一桶的方便面,这真是贵的太离谱了。
还好夜深人少,也不会有许多人注意到我这身粉红色的花格子睡衣。我可是很正直的男人!这独特的审美趣味不是我的而是我那搞艺术工作的母亲的。她除了帮小区公厕设计墙壁,还帮市长设计过窗帘。这跨度真是太大了,以至于她一下就出名了,方圆十里的有钱人都来找她做窗帘。
我走过了灯光昏暗的几个街道,我早就说过这灯太暗,物业公司也从来不管。前几个月就有人告诉我,这附近有过杀人案还是绑架案还是肇事逃逸什么的,记不清楚了。我又驻足停了下来,在那微弱却煞是刺眼的灯下,望着前面空无一人的马路,我竟然不敢越过去。偶有几辆车打着啤酒黄色的车灯,我想起上星期我和一胡乱要钱的出租司机大吵一架,险些打了起来。短短的路,硬是不愿意打表,平日都是十块搞定,偏偏问我要二十。钱是这么好赚的?恰巧我那天心情不好,升职报告没通过,正是不爽到极点,若不是同事出手制止,这拳头,我肯定是要正正砸在他那高傲的鼻梁上的。
这一会儿时间,又冷了起来。我连忙又挪动起脚,这时候那双大棉拖鞋里面的十个指头已近近乎麻木了。大半夜的,穿着一双拖鞋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里乱窜,我简直像是个逃荒的人。站在一个十字路口,我被迫停下来。在这个没有路标和指示牌的地方,我得选一个方向。我觉得凭直觉选实在有些草率,但硬是要依靠什么,我却也不知道什么可靠。右手边是依然喧闹非凡的KTV一条街,左手边是早已打烊了的五星商场。原谅我不喜欢那些像杀猪一般的嘶吼吧,用坤哥的音色曾哥的音准唱各种歌曲,这除了让我起一身鸡皮疙瘩,也不能使我暖和半分。以我现在这身打扮,如果我往右边走,除了被喝多了的壮汉围观,可能还方便了皮条客,我猜他们可以直接把穿着睡衣的我拖走扔到一张躺着陌生女人的床上。当然前提是,他们不介意我身上没有钱包的事实。因而,虽然右边是光亮的,但我还是往左走了。我似乎很满意自己这种介于直觉和理性之间的选择,于是哼起了小曲。
走着走着,渐渐暖了起来,可路灯毫无征兆地突然熄灭叫我猝不及防。幸好今晚月光还算明朗,否则我真是要坠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去了。任再理性的人也没法逃脱对黑暗的恐惧吧,我猜。一旦视野变得狭窄,甚至消失不见,一切就变成未知的了。奔跑这一动作本身,就变成了落荒而逃。像是毫无目的四处乱撞的风,又或者像是在一望无际原野上不辨方向的野兽,只晓得无休止地前进。于是我想起了我的一位盲人朋友,我实在崇拜他,如何能在黑暗里写诗呢?这一会儿的我,还有些光亮撑起理智,但我的方向,也许是不如他,一个活在黑暗之中的诗人的。
我把双手交叉,抱着自己。此时的风,越吹越大。路旁的树哗啦哗啦地晃着,不知道从哪个方向传来凄厉地恶鬼一般的嘶鸣。但恶鬼是什么?它存在么?它的叫声究竟是怎样的?这是我所不明的。或者这样的比喻更加贴切,像午夜叫春的猫,像饥饿啼哭的婴孩,像荒原引吭的头狼。我有些惊恐,在左转过一个街角后,我不禁加快了步子。
令我惊奇的是,眼前这小屋有些眼熟。我凑近窗户一看,那保安捧着手机在小铺上呼呼睡得正香。我走进院子,踏着鹅卵石,使我觉得像是有人在按摩我的脚底,一阵痛苦。我不由得在上面多停了一会儿。走了一大圈路,脚也着实有些酸痛。门旁两颗大松树依然挺立着,像是在迎接我回家。我走进楼门,终于松了一口气,做了一个长长的深呼吸。消毒水气味已经不再刺鼻,倒使我觉得踏实了许多。
透过楼与楼之间的窗子,我隐隐看到月亮那白色的一角正渐渐从天的一端落下,想必天将亮了。我欣喜地踩着有些破损的台阶,把手扶在满是灰尘的扶手上。熟悉的门牌,对联,以及贴在门上的小广告以及催费通知,我在这扇门面前停下来。
逃难啊逃难,我究竟逃个什么呢。这一晚上哪里是在逃离“难”,简直就是跑着去投奔“难”。想来想去,全世界,只有这仅有的一处,我是心甘情愿地愿意呆在这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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