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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个孩子时,老家尚未通电,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这样的乡村生活,虽然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但有时也会觉得无聊,不知道该干点啥。
实在觉得无趣,我和小伙伴们就会拳脚相加,在打人与被打、征服和被征服中寻找丝丝快感。
上小学之前,我和小伙伴们经常打架,并且乐此不疲,哪怕打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打架分群架和单挑两种。前者讲的人气、拼的是人多,后者讲的勇气、拼的是技巧,各有各的乐趣。
印象中,我和小伙伴们打群架的时候很少。我们那个大院子,住的都是同姓族人,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均是兄弟关系,大人不让我们拉帮结派,我们自己也觉得不能内讧。
一致对外的时候也很少。上下几个院子,基本全是我们同姓族人,其他几户异姓人家人少势微,孩子数量相对较少,根本无法与我们形成对峙局面,故而和谐共处,相安无事。
群架打不起来,单挑却是常事。
单挑的程序大致是这样的:先掰手腕,意在试探对方的实力和状态;再玩抱角,看能不能把对方直接摔倒摔服;最后是散打,手脚并用,毫无章法,直到对方退出战斗或一方口鼻出血才会罢休。
也算是不成文的规矩吧,打输的一方可以哭,可以骂,可以耍赖,但不准向双方大人告状,即便被打出明伤,也只能谎称是自己摔倒卡伤的。如果不遵守这些规矩,就会付出被孤立、无玩伴的沉重代价。
那时候,经常跟我单挑的,是和我同年出生、小我几个月的近房堂弟小兵。
当时,和精瘦的小兵比起来,我显得壮实一些,但我没他灵活。两相比较,彼此都不太服气,都想用自己的优势压倒对方的劣势,都想在打架中占到上风。
打来打去,我和小兵都没有屡战屡胜的把握,往往是今天我赢,明天他赢,各有输赢,很难决出谁高谁低。
想来是求胜心切,抑或是失去了继续纠缠打架的耐心,有一天,我和小兵剑走偏锋,干脆拿石块作武器,劈头盖脸往对方身上砸,毫不留情。
实践证明,这个升级的打架游戏过于危险,最终导致小兵头部出血,我的额头也裂开一个口子,至今还有一道十分明显的疤痕。
还有比这更危险的游戏。
有一次,我从家里偷出几根雷管,小伙伴们很兴奋,都想亲耳听听雷管爆炸的巨响。我们一合计,就近找来一些干枯的树枝和野草点燃,然后由我把雷管扔进火堆。
结果,我作出了左大腿内侧被炸裂一个口子、留下一条伤疤的巨大贡献,小伙伴们也如愿听到了雷管爆炸的巨大声响。
上学之后,我似乎一下子懂事了,基本不再打架,也从不参与其他同学或校友之间的冲突和群殴。我默默地充当着一个看客,任由他们恣意快活地打来打去。
小学五年级那年,邻家女孩成为我的校友。让我大为吃惊的是,她竟然是个打架的好手,不仅女生不在话下,面对那些比她高大的男生,她也能从容应对,把人家打得到处乱跑。
幸好她不跟我打架,包括成为我老婆后,她也从未发挥她的这一长处。
是我运气好?还是她不屑跟我动手?至今不得而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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