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0-11-10 19:04 编辑
北京一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自2013年成立至今,通过在全国各地开设的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2亿元,用于网络放贷,在去年底发生逾期不能兑付本金的问题,其中涉及武汉分公司有九千多万,涉案500余人。
接到报警后,我带着金融办、律师事务所和本局办案人员去北京做案前调查。
出发前,我让人通知了早已躲到北京总部去了的武汉分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让他不要外出,在京配合调查,他满口答应,但就在我们到了北京后,他又说他去天津出差了,一时半会回不来,并说法人代表早就变更为罗某了,让罗某配合调查比他说的更清楚。我说:“哈哈,你这分明就是心虚嘛,拒绝传唤,变更身份,企图逃避打击?” 他则一再道歉,解释说真的是在出差。
通过传唤涉案人、踏勘现场、核对账目、走访当地办案人员等,完成了初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