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经 于 2014-10-11 11:06 编辑
【拍砖赛赞助帖】 证人、良知及其他
就在今天发生在山东招远麦当劳血案就要宣判了,作恶者必将为自己的恶买单,这是最基本的道义和法理。
光天化日之下,邪教徒公然夺人性命,气焰之嚣张,手段之残忍自不必多说。
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取消死刑的说法甚嚣尘上,但是,面对如此的恶,如果还要念及作恶者的性命,是对死者的亵渎和最大的不敬。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此奉劝那些“东郭先生”们,收起那份莫名的慈悲,对罪大恶极的制造者,绝不放过,这符合基本的法理。
我现在关心的并不是这几个邪教徒最后该领受什么样的刑罚,而是有关方面在说这个案子的时候,提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所有目睹此案的当事人,都不愿意出庭作证。
听起来这是一个很让人悲凉的事情,无论从道义和基本的同情心的角度上说,目睹此血案的人,都该站出来指证歹徒,如果有了这样的证人证言,一定会让这个血案的终审,更契合法律的本意和流程。
证人不愿意作证。
这当然不是个别现象,而因为证人证言的缺失,也会导致法律实施过程中的一些环节的欠缺,这是相当令人遗憾的。
发生在山东招远麦当劳血案,证人除了在血案发生时在哪里就餐的人,大概就是麦当劳的员工,在这样一个是非面前,他们不愿意站在法庭上把自己所见所闻说出来,原因是什么?是出于自身的安全,还是自私,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是选择了冷漠。也许这些都可能有,当然,也或许还有别的什么原因。
我不想去苛责在这个血案中的目睹者,为什么心中没有那丝丝残存的良知和正义,因为这么说很容易,身处在具体环境里,感受一定是不一样的。我在想,是不是我们的证人举证指证在法律方面有一些欠缺,这些欠缺足以让证人们心存顾虑,不敢站在法庭上无畏的把自己的所见所闻说出来。
所以,在证人的保护上,我们必须要反思我们的欠缺和不足。
同时不能不承认,在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的信仰基石已经在崩塌的事实。不愿作证,无非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这种情绪的蔓延其实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这个社会需要的是正义和良知,需要的是真相和本源。
昨天早晨,在家门口不远的早市上发生了一件事情,一个摆摊买衣服的摊主,不知道为何和一个买东西的老人发生了口角,继而摊主动粗,将老太太打到在地。我路过的时候,老人正往医院送,警察已经到了现场,正在现场作笔录调查。让我没想到的是,至少有十几个人围着警察要求作证,证明事情的原委。有的甚至对警察说,我愿意跟你们到所里做笔录,这个摊主太恶了。为了一点点小事,对一个老人动粗。
那一刻我有一点点小感动,我觉得这社会其实最基本的善良和道义并没被所有人抛弃,在是非面前,依然有对事实和真相的坚守者。
今天你为别人作证,也许明天也会有人为你作证,这应当是一个良性的循环,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公理和正义。
站出来,为了别人,为了公理和道义。 站出来,为了自己,为了让邪恶不再。
麻木,不应当是我们的选择。 2014年10月1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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