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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时候,跟醉笑聊天,说起一对恋人。醉笑对男娃似颇为赞赏,说为了女娃,他能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纵然在别人眼里,他是个混球,他却是那女娃的最好,值得女娃托付终身。
最初的最初,我也几乎动容,似乎醉笑的观点很好,但冷静下来细细咂摸,却觉得不是那么回事。从前的从前,我写过一篇文字《若你爱我,以最好的方式》,彼时,便已经觉得爱不是生活的唯一。我们都是社会的人,不是真空的相对,更多时候,我们会因为外界而受到干扰。
恋人也好,夫妻也好,往往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就是朋友之间,因为交友不慎而受到牵连的,也比比皆是。那么,若没有特别的情况,仅仅为了讨好恋人,有必要去冒大不韪吗?行为太过恣肆,不懂隐忍情绪,有几人能接受?为了恋人不惜触及他人权益、底线,我不觉得这是个值得托付的人,不懂尊重别人,不考虑社会规则,走到哪里都不会受欢迎。
从前听过个对话,人家问:你想找个怎样的人?答复:跟他(她)挽手走在街头,别人都死死盯着他(她),然后对我说怎么就看上你了呢?这话把我笑得不行。但认真琢磨还真是这个理,我们都希望对方是优秀的,是得到众人认可的。那种不考虑后果的莽撞行为,除了给恋人带来困扰还有什么?己身不正何以立足,立足不了何以为恋人护航?
所以,我坚持那句:爱,以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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