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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柳二警官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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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二警官的思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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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5-1-8 11: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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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码的那个《太原警方仅有道歉是不够》一定是让柳二警官感到有些不爽,所以持续的和我讨论。


       我从来没认为自己是一贯正确的,一般来说我的一些时评,基本都是就事论事,不想涉及太多没必要的东西,所以《太》文也是这样。我也仅仅是表达了我个人对这个“意外事件”的一些看法和观点。


       柳二警官是认真的,反反复复跟帖讨论这个话题,说实话,既然敢写,自然不怕讨论,只不过,我这个人生性比较不愿意为这些事情去颠来倒去的争辩,理由很简单,反正事情就在那里,谁的眼睛也不瞎。


      柳二警官的观点,无非是警察这个职业很辛苦,很委屈,很难办,其实我个人感觉这和我的表达没什么不同。但是,唯一不一样的是,我认为这是理由,这也不是理由,因为你就是干这个的。


        太原讨薪事件背后到底还藏着什么我们不知道,我们知道的是,人死了,人被打断了肋骨,看到了那些视频和照片。柳二一直质疑这个,甚至质疑《新闻1+1》,因为在柳二警察看来,迄今为止,这都是单方面的说辞,作为警察一方没有任何回应。其实,据我所知,现在的警察出警基本都配有执法记录仪,他们的一切大概也都会记录的一清二楚。既然柳二警官认为单方面不足以信,那么太原警方完全可以出来一正视听,还原事件本来面目。


       迄今为止,我们没看到这个,我们看到的是太原警方的道歉,我不知道如果太原警方执法有理有节有据,还用得着如此被动吗?


       辛苦不是你凌辱别人的理由,这太不充分了。一个五大三粗的爷们,薅着人家女人的头发,踩着人家女人的头发,柳二警察认为这是文明执法,那我无话可说。


       按理说,并不想就这个话题继续纠缠下去,如此血腥和难堪的一幕,尽量快一些过去。可是,今晨柳二警官又在我那个帖子下贴了一段视频,挺火爆,挺生猛,后来求证方知,这并非太原讨薪死亡事件的视频,我就有些困惑了,我们就事论事,你柳警官弄出一个和本文不相干的视频有何意义?要是用这种方式来证明什么,或者说是为太原讨薪事件站台,我觉得这姿势未免太搞笑了。


      那个地方没有垃圾,那个地方没有坏人。农民工队伍会一尘不染吗?还是你警察队伍就一贯高大上?


      我在《太》文里表达的足够清楚,真心希望太原警方能以此事件为契机,认真整顿队伍,清楚害群之马,难道有问题吗?


     别戴着各种有色眼镜看着原本就不清爽的人生,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据说太原警方已经把12.13定为执法警示日,这是不是变相默许了这个事件整个过程,警方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呢?


      再继续纠缠下去就没有意思了,我们不比赛贴视频,就像你贴出那个视频,你怎么就不知道我也可能有其他警察违法的视频,喝醉了把人家女人的手指头都打掉了,这么互相纠缠有意思吗?


      打住吧,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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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8 13: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虽说是兔死狐悲,然一味胡搅蛮缠,颇显裹腿本色。再说,警察如此辛苦悲凉卑微,你完全可以不干嘛,也去当农民工,试试讨工钱,再试试温顺配合警察,铐就伸手,巴掌来就伸脸……也许柳警官会是一位模范守法尊警服警的好农民工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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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8 13: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鸡蛋碰石头,俺永远站鸡蛋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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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1-8 13:54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1-8 13:47
鸡蛋碰石头,俺永远站鸡蛋这边。

菲律宾总和中国叫号儿,因为西方国家担忧中国强大,菲可以借势选边
弱势总是和强势阶层对抗,因为仇富仇权仇星心态普遍,弱势可以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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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1-8 13:55 |只看该作者
把文字当投枪,把黑色眼睛射出的光做成激光扫描、击碎这世界的武器,动机也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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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1-8 13:59 |只看该作者
色妞妞 发表于 2015-1-8 13:13
民智开启,很难再倒退。
柳二的一些论点,用于书面辩论,尚可。但用于事实面前,那叫狡辩。

车即使要调头,也不能玩一种“漂移”,那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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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1-8 14:01 |只看该作者
罪恶即使是真实,但所有媒体都是黑暗、丑恶的真实,那想收获什么?
这世界难道就没有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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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1-8 14:33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5-1-8 13:54
菲律宾总和中国叫号儿,因为西方国家担忧中国强大,菲可以借势选边
弱势总是和强势阶层对抗,因为仇富仇 ...

菲律宾之所以敢和中国叫板,乃是拜后面有美国撑腰所赐,仿佛它也具有和中国对抗的本钱了,腰杆子也硬了,倒并不是单纯的以弱抗强,换言之,去了美国它就不敢。
这和太原农民工与警察的冲突是两码事,农民工是完完全全的弱势群体,警察是地地道道的恃强凌弱,多么凶残的人民警察啊,换个李刚李衙内,令计划令衙内,他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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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1-8 14:36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5-1-8 14:33
菲律宾之所以敢和中国叫板,乃是拜后面有美国撑腰所赐,仿佛它也具有和中国对抗的本钱了,腰杆子也硬了, ...

群体事件太多了,处理问题都是一个综合考虑

别的不谈,总盯着黑暗面我不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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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1-8 17:18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5-1-8 14:36
群体事件太多了,处理问题都是一个综合考虑

别的不谈,总盯着黑暗面我不感冒

闲老师之所以被人贴上‘美分“的标签,不是木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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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1-8 17:32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5-1-8 14:36
群体事件太多了,处理问题都是一个综合考虑

别的不谈,总盯着黑暗面我不感冒

体育频道播放的都是体育节目,想看言情剧你上文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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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1-8 19:42 |只看该作者
不要偷换概念或转移话题!我要和你辩论的不是警察打没打人或该不该打人,而是要和你辩论:

      1、太原这件事,是农民工因为讨薪被警察打了,还是农民工因为讨薪而强闯工地、在与保安发生争执后、继而又因不服从前来出警的民警的传唤、阻扰民警执行公务引发了肢体冲突、导致伤亡?这是决定案件性质、事关定罪量刑的关键!喊口号我没你们行,但办案子,你们加起来也没我行!

      2、能否将农民工一方的说辞就认定为事实?就真的是民警开口就骂、抬手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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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1-8 19:44 |只看该作者
人云亦云,跟着媒体刷标语、喊口号,那不算本事!能独立冷静的思考,发现问题本质,那才是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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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1-8 19:45 |只看该作者
恭喜柳二你赢了,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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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1-8 19:48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1-8 13:46
虽说是兔死狐悲,然一味胡搅蛮缠,颇显裹腿本色。再说,警察如此辛苦悲凉卑微,你完全可以不干嘛,也去当农 ...

学习好、身体棒、考得上、而且还热爱警察事业,凭啥要去当民工?再说了,俺们除了会办案,其它的也不会呀,干啥要转行?你们嫌这个国家或体制不好,充满黑暗,怎么不去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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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1-8 19:50 |只看该作者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5-1-8 19:45
恭喜柳二你赢了,到此为止。

你不愿意辩论就算了,我乐意在这里和大家搞搞法制宣传,你别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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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1-8 19:51 |只看该作者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5-1-8 19:45
恭喜柳二你赢了,到此为止。

争论归争论,别往心里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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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1-8 21:08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8 19:50
你不愿意辩论就算了,我乐意在这里和大家搞搞法制宣传,你别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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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5-1-8 22:32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1-8 13:46
虽说是兔死狐悲,然一味胡搅蛮缠,颇显裹腿本色。再说,警察如此辛苦悲凉卑微,你完全可以不干嘛,也去当农 ...

配合警察的调查、服从警察的指令,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这家农民工不懂法、不守法,强闯工地、不配合警察调查、阻扰民警执行公务也是悲剧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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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1-8 22:3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8 22:40 编辑

我对你的那篇在事实尚未查明之前,就信口开河、义愤填膺地胡乱指责的帖子确实感到不爽!不过,有一点你估计错了:我不是因为你对警察的指责而不爽,而是对你毫无事实根据就人云亦云地忙着下定论、争着冒充现代包公的做法不爽!在法院判决之前,任何个人和媒体的说辞,都不能代表事实!

   更何况,过去法院还判出了许多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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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5-1-9 08:50 |只看该作者
干什么的都不容易,每一个行业都有做得好的和做得差的,每一个行业里都有好人和坏人,不是因为行业高尚,业内的人就全部高尚。这就是我支持闲散先生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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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5-1-9 10:04 |只看该作者
关于太原警方道歉问题,这应该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现在的政府部门在遇到社会反响强烈的事件时,只要其中有政府部门的作为不到位的,首先选择道歉。这一点,让我们看到国家的未来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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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5-1-9 10:06 |只看该作者
但另一方面说,太原警方道歉不等于讨薪农民工就没有什么问题,如果不是农民工强闯工地在先,这起事件也许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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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5-1-9 10:07 |只看该作者
当然,此次事件中胖子王的执法水平实在太差,出问题是早晚的事。不是周农民工赶上,也会被别的人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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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5-1-9 10:42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一个弱势群体问题。
事实上,强弱是可以转换的。
当年杨政协告白书记时,白书记后面有康师傅,杨政协就是弱势,康师傅倒了,杨政协就变强势了。
农民工制造群体事件已经屡见不鲜,原因就是有些农民工希望把事情搞大,进而利用媒体和一些激烈的公知出来发声,使自己变得强势起来,震慑一心维稳的政府部门,达到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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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5-1-9 10:46 |只看该作者
此次周农民工一家人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胖子王的执法也确实演变成了违法。
但必须看到,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周家不闹事,周就不会死,或者说至少不会这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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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5-1-9 11: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上梁山 发表于 2015-1-9 10:46
此次周农民工一家人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胖子王的执法也确实演变成了违法。
但必须看到,可怜之人必有可恨 ...

怎么说话呐,你不欠他工资,他会去工地讨要么?你不让他进工地,还叫来警察拦阻,他会和警察发生冲突么?事实上,周一家人从来就木有强势过,直到警察打死了人,网络曝光兜不住火,官方强势介入……一定要知道了,物不平则鸣,人不平则喊冤,剑不平则出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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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5-1-9 11: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野妞 于 2015-1-9 11:35 编辑
上梁山 发表于 2015-1-9 10:07
当然,此次事件中胖子王的执法水平实在太差,出问题是早晚的事。不是周农民工赶上,也会被别的人赶上。


他是木有看清形式,风向变了,习大大不摆架子,公务员服务态度不比以前,得由大爷切实转为人民公仆。太原警方臭名远播,前后三任局长下马即为实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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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5-1-9 19:30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8 19:42
不要偷换概念或转移话题!我要和你辩论的不是警察打没打人或该不该打人,而是要和你辩论:

   ...

过来,敲敲柳二的脑壳。

1、不论是何种情况,只要不是恶意事件,警方都不应该野蛮执法。传唤,为何不能心平气和的传唤?如果,做到了心平气和的传唤,可能发生什么肢体冲突吗?不野蛮的肢体冲突,会引发死亡事故吗?


柳二啊,喊口号你不行,办案子你就更差劲了。

2、警方的说辞是什么?就算民工的举止过激,但那不是作为执法民警可以知法犯法采取过激反应的理由。毕竟,警察们可是法规的专业人士,不同于非专业人士的民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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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5-1-9 20:1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9 20:20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1-9 19:30
过来,敲敲柳二的脑壳。

1、不论是何种情况,只要不是恶意事件,警方都不应该野蛮执法。传唤 ...


不要偷梁换柱!

    1、欠薪是民事纠纷,公安部早有规定,警察不得介入。警察之所以介入了,不是因为欠薪,而是因为讨薪者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欲强行进入工地,并与依法履行保护安全生产职责的工地保安发生了冲突,有推搡行为。此时,讨薪民工已经转变为违法者;

    2、保安的阻止是合法的:民工未戴安全帽,强行进入工地,是违反《安全生产法》的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安必须依法阻止

  3、警察对民工的口头传唤是合法的:对于违法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第一款,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其他行政案件,传唤违法嫌疑人的依据是《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4条第一款的规定。拒绝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以暴力阻拦、抗拒的,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或袭警罪。

   人家王胖子只是依法传唤,当事人依法应该配合,这是公民义务!但是,王胖子遇到的是什么?是民工方的儿子抗拒、父亲阻拦、母亲把警察的裤子都撕破了!

   这是因为讨薪才被“开口就骂、抬手就打”的警察打死的吗?我不认为警察打死打伤了民工是对的,我只是希望大家看清事件的发展轨迹,正确认定事件性质,不要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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