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六星书房 【小小说线索】时事观点博弈看台
查看: 2120|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小小说线索】时事观点博弈看台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16-1-7 09: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初二那年,我丢了一个月的午饭钱。

之前我在一家大学的附小附中念书。读过欧美文学之后,我不由自主觉得大学像福克纳笔下的南方小镇,总是绿意葱笼,人与人都认识,有或远或近的联系。偶发丑闻,一夜之间,传遍整个校园。

我每位同学的家长都是我父母的同事,我的老师就是我父母同事的家属,每天三餐,在同一个食堂遇见。老师来家访的时候,与我父母互称“某老师”,彼此客气得不得了。

初二下学期,我转学到了另一所中学。每个月中饭要在中学食堂搭伙,月底交伙食费,我带了钱在书包里。原有学校的烂漫让我没有丝毫防范之心,不记得是大课间在校园里晃了二十分钟还是中饭时去了趟食堂,总之,回来后,我发现:钱没有了。

反复找,书包,课桌,身上,再三再四地钻到桌肚里去。最后,束手无策的我,只能找班主任。我一直记得他的冷漠:你自己不看好,找我有什么用。

到这年纪,我必须理解他的反应:学生也许是丢了钱,但从何找起,难道强行全班搜身?这是犯法兼动众怒的事。更何况,学生也许没丢钱,只是自己乱花掉了呢。

这高高挂起是成年人的明哲保身,对我,却是火上浇油、雪上加霜、伤口上抹了嫩肉粉。我羞于回家跟父母再要一次钱——不是不敢是害羞。我年纪还小,我分不清意外与错失的界限,我觉得都是我的过失,是我弄丢了这一笔钱。“不看好”,老师用指责推卸责任,这责任迎面砸来,我全盘扛起。


忘了下一个月我是怎么混过去的,以我的个性,有可能真是硬捱。反正只是中餐一顿,饿不死。

我从来不知道是谁偷了我的钱,但是起过疑心。

有一段时间我住读,晚饭一吃过就到教室上晚自习。时间还早,几个男生在教室里聊偷贺年卡的事儿。

正是初冬时分,元旦将尽,学校附近的闹市区,有老婆婆摆地摊卖贺卡。男生们常三四个人结伴,假装选择,这个问价那个杀价,趁婆婆一双眼一张嘴不知招呼谁好,第三个顺手就把贺卡往书里一塞、袖筒里一揣。

一朝得手,使个眼色,几个人扔下被翻得一塌糊涂的摊子就走。走出十米八米,穿进小巷子,放声大笑起来。这是八十年代版的《阳光灿烂的日子》。

现在想来,他们言谈间主要是一种眉飞色舞的成就感吧:我有脑子,能精心策划;有行动力,有组织力,能通同协作;我还能一击得手,全身而退……正是看武打小说、侦探小说的年纪,谁能不为空空儿、怪盗一枝梅、亚森罗苹而心动神摇?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帅毙了。

我有很灰暗的青春期,遇到坏小子男生,一向只盼望他们看不见我。他们不避讳地高谈阔论,我心底隐隐的寒意,没有跟任何人说起。

之所以现在想起这件事,是我纸醉金迷过了三天年,才偶尔在微博上看到甘肃盗窃超市少女堕楼事件。起先我以为是超市打骂凌虐少女了,但并不,超市只是找到少女的母亲,让家长买下货品。少女转身就跳楼,于是上千人围攻超市,市长去处理,都被打伤。到最后,超市老板被控制,可能要赔给少女家里一大笔钱。

微博上一迭声都在骂超市:“如果我是超市老板,绝不会因为小孩子偷巧克力就兴师动众,送她一块何妨?快乐之一,不就是把对自己没那么重要的东西分享给认为它非常重要的人吗?”——你怎么知道货物对老板不重要?老板和你一样,是靠劳动吃饭的。被盗可能令他血本无归。

也有人说:“小时候偷过小同学的文曲星,那时候是稀罕物。……偷确实错,但这个错显然不用生命来偿还。太重了。”说得太冰清玉洁,我忍不住留言问他:“你后来用任何方式偿还了吗?”他倒算坦白:“小时候没能力。现在没意愿。”你的同学怎么想,是否希望你偿还?我没有问。估计他也不打算知道。

他的意思我明白:年幼无知犯的错,不妨碍他现在成为中流砥柱。这我相信。但三十年后的功成名就,是否就意味着当年的错,可以被PASS?

哲人说人有三种愿望:上天堂的愿望、下地狱的愿望,以及获得世间享乐的愿望。小偷小摸能一次性满足后两个,又不像杀人抢劫那么罪可无逭,确实是常人爱犯的错。中二期犯禁欲强烈,自制力又极有限,像猫见到鱼就要偷吃——它知道主人不让,但它管不住自己。十来岁的青少年,更接近小猫小狗而不像成人,确实容易干出这种馋猫一样的行动。

另外,孩子没有感同身受的能力。他们知道自己偷钱偷物的快乐,却想象不了失主的悲痛欲绝。当年我的同学们偷贺卡,一半是为了好玩儿,跟打电子游戏一样,婆婆们在他们眼中相当于需要被躲闪、被进攻、被消灭的小BOSS,从来没想到过,到晚年还要上街摆摊讨生活的她们,是拮据而值得同情的一群人。

“不会怎么样”也是重要原因吧。他们去得久了,婆婆们有了警惕心,喝止过他们,还揪住他们的手,他们夺路而逃——那是八十年代,缠过小脚的婆婆们,绝无可能追上,只能在他们身后破口大骂,给出一连串徒劳无功的诅咒。而婆婆们的愤怒,婆婆们的无能为力,让这盗窃行动似乎更有趣了,他们笑得前仰后合。

没有规则,就没有惩罚。反过来,没有惩罚,就没有规则。总不能一边说:“你这样是不对的。”却又袖手旁观。不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可以做的,小猫小狗都知道。教养宠物的方式之一就是:制定明确规则并且列出奖惩。


我不知道现在孩子为何盗窃,想来和我们当年一样:贪欲、无自制力、好玩、自我中心、得手的成就感——以及,“你们不能拿我怎么样。”但我知道一件事:小孩子是要教的,教对错,教是非,教一切社会准则。养狗不拴绳,都是祸害社会,何况养儿养女不教。

是的,青少年即使犯了错,自尊心也需要被保护,但被伤害者的自尊心呢?被校园霸凌过的人,被偷窃过的人,那种“你活该”“你自己不好才会被欺负”的自责感,许多年都挥之不去。还有对世界的信任感:你被不公平对待了,没人会保护你,你只能自己靠自己。还有最糟糕的感受——窝囊。我被偷了,我没能力跳脚大骂,我没能力侦查出谁是小偷,我只能默默地、用一个月不吃午饭惩罚自己。做贼没被抓到的,可以一生为自己的艺高人胆大得意不休;失窃找不到原凶的,除了窝囊没有第二个词形容自己。这种窝囊感,有时候是老实人愤而杀人的动因。

我是不是好人,面对诱惑绝不动心?我不是。也有过明晃晃现金在我眼前,信手一抽毫不费力。我不敢,我脑子反应不过来。我自嘲:窝囊。

对恶的不作为,就是对善的惩罚;对恶的纵容,就是把善贬成“窝囊”。不管小时偷针,放纵他/她大时偷金,就是逼另一些小时被偷针的人,大时若不想被偷金,只能先下手为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16-1-7 09:56 |只看该作者
此文作者为叶倾城
下面的作者为:张丰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6-1-7 09:57 |只看该作者

“一块巧克力,由150元,到一条命,到最终引发万人聚集事件。小女孩一家、超市、金昌市市长、公安局……拉‘还我孩子’等横幅的民众,正好构成了大陆当下官商警民的关系,反映出民间维权抗暴事件的概貌。”

这是甘肃金昌女生因偷一块巧克力而坠亡事件后流传最广的一篇文章的结尾,这篇文章被冠以“来自民间的版本”这样的噱头,但是仅就这样的结尾来看,就不可能是一般网友所写。在叙述事件后,进行这样的理论拔高,显示出一定的“学术素养”。这篇充满细节的文章,本来已让我深受感染,但是看到这样的结尾,却不想转发了。媒体从业经历告诉我,在尚不了解事件原貌(不敢说真相)的情况下,转发这样的文章是不妥的。

几日后,新华网发稿,我们可以看做是官方的版本:

29日,赵某的家属陆续来到涉事超市讨要说法,并与超市人员发生言语及肢体冲突,此时超市外闻讯而来的群众也越来越多,有部分人员开始冲击超市,与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发生冲突。最多时人数达到上千人,后在劝导下陆续散去。

初步查明,永昌县初中女生赵某28日中午在涉事超市购买矿泉水时,在衣兜等处藏匿该超市巧克力、衣帽挂钩等商品,离开时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令其打电话叫家长前来处理。后其母到场与超市工作人员进行交涉,赵某自行离开超市,半小时后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女孩在该超市附近小区坠楼身亡,经核实该女孩系赵某。

据办案民警介绍,涉事超市收银员在发现赵某藏匿超市商品后要求赵某取出,并自行翻查赵某外套,这些行为都发生在收银台附近的公众场合。受访的赵某舅舅认为,这无疑伤害了一个未成年人的自尊,也是造成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官方通报并没有提到太多细节,但是仍大致描述出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非常遗憾的是,在腾讯·大家上读到叶倾城女士的一篇文章《小时被偷针,是不是大时只能被偷金》,叶女士的文章提到,读初二那年,自己的钱被偷了,求助于班主任,班主任却非常冷漠,一副“你自己不看好,找我有什么用”的表情,这事让她印象深刻。但是,“之所以现在想起这件事,是我纸醉金迷过了三天年,才偶尔在微博上看到甘肃盗窃超市少女堕楼事件。起先我以为是超市打骂凌虐少女了,但并不,超市只是找到少女的母亲,让家长买下货品。少女转身就跳楼,于是上千人围攻超市,市长去处理,都被打伤。到最后,超市老板被控制,可能要赔给少女家里一大笔钱”。


叶女士这篇文章的标题非常有意思,《小时被偷针,是不是大时只能被偷金》,这句话是对一句俗语俏皮的模仿,“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意思是如果孩子小时候偷东西不严加管教,长大就会犯下更严重的错误。叶女士是站在被偷者的角度戏仿这句话,是一个很有趣的视角转换,但是在逻辑上却有一些问题。因为小时候被偷是一种偶然,这并不意味着长大了还会被偷。但是,这并不妨碍她得出这样的结论:“对恶的不作为,就是对善的惩罚;对恶的纵容,就是把善贬成‘窝囊’。不管小时偷针,放纵他/她大时偷金,就是逼另一些小时被偷针的人,大时若不想被偷金,只能先下手为强。”

或许是元旦假期太过“纸醉金迷”,叶女士在写这篇文章时并没有查看有关这一事件的报道。新华网的稿件,虽然没有提及超市要罚款150元,而家长只能掏出95元这个细节。但是,它仍然提到“涉事超市收银员在发现赵某藏匿超市商品后要求赵某取出,并自行翻查赵某外套,这些行为都发生在收银台附近的公众场合”,新华社还引述小女孩舅舅的话,“这无疑伤害了一个未成年人的自尊,也是造成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样的解释,已经非常清楚,此事之所以引起人群聚集和网络民意爆发,并不是偷巧克力行为本身,而是在公共场合对一个小女孩的侮辱。对网友来说,新年将至,寒冷的冬天,小女孩被搜身(官方术语叫自行翻查),父母只能凑出95元(精确到个位很重要,如果是100元会打折扣)——这些细节所营造的气氛非常重要,这让小女孩最后的自杀变得愈发不能容忍。

在网上,虽然同情小女孩的占绝大多数,也有不少人认为,超市对这样的事应该宽容一些,但是却很少有人为女孩的偷窃行为本身进行辩护的。一些人承认,自己小时候也偷过东西,不过是想为宽容小女孩的行为寻找一些感同身受的理由而已。人们愤怒的是,对一个小女孩的侮辱。更进一步说,人们愤怒的是对一个“贫穷家庭”小女孩的侮辱。这一事件在传播的过程中,最后被简略为“世上最贵的一块巧克力”(一块巧克力,一条命),颇能说明网络民意的关键所在:它是和贫富相关的。

叶女士想起自己初中时所受到的伤害,由此表达对小偷的愤恨,是可以理解的,某种程度上也是正确的。偷盗行为应该受到谴责,这反映出私有财产应该得到捍卫的观念,是人类历史上最主要的几点共识之一。但是,如果我们反思这起女孩坠亡事件的全过程,却不得不遗憾地承认,这一事件能发酵为一起严重的公共事件,和我们对贫穷的冷漠是分不开的。如今,当事的超市面临着叶女士所说的“要赔不少钱”的悲剧局面,这是让人同情的。但是,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场面:小女孩不是因为穷,而仅仅是因为叶女士所说的“贪欲、无自制力、好玩、自我中心、得手的成就感”(这是她总结出的小孩偷窃的原因),家长被喊过来,能够从钱包里掏出几张百元大钞,超市的态度又会如何?或许这一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如今,知识精英很少愿意站在穷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贫穷,不管是自己的能力问题,还是政府的政策所致,都和知识精英无关。知识分子喜欢倡导秩序,而穷人似乎总是他们理想秩序的破坏者。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越穷越光荣”的时代,在那一时代,知识者的境遇很不堪,但是如今却似乎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在越来越优雅的精英话语体系中,穷人的声音,很少会被听到。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6-1-7 09:58 |只看该作者
第一篇题目:小时被偷针,是不是只能大时被偷金
第二篇题目:最贱的命和最贵的巧克力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6-1-7 10: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16-1-7 21:18 编辑
令箭 发表于 2016-1-7 09:58
第一篇题目:小时被偷针,是不是只能大时被偷金
第二篇题目:最贱的命和最贵的巧克力


叶倾城的文章是想说对于偷窃行为的教育必要性问题,立论不复杂,
缺陷在于教育的必要性一旦遭遇教育方式的不合理,立论就失败了,甚至变得可憎
张丰文章是想说教育的方式问题,立论也不复杂,但题目延伸过大,一个小事件的承载力是有限的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6-1-7 13:13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要单独说明作者和题目呢?可以一锅端的嘛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6-1-7 14:22 |只看该作者
啼妃 发表于 2016-1-7 13:13
为什么要单独说明作者和题目呢?可以一锅端的嘛

增加记忆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6-1-11 17:33 |只看该作者
甜蜜时光的后遗症,是让我们再也瞧不起之后的时光。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