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2-29 22:09 编辑
最近很忙。
近年,辖区里新建了不少高档写字楼,入驻了不少公司,结果,春节前后,一连发了十五起涉嫌非法集资和合同诈骗的案子,涉案金额几个亿,全国各地闻讯赶来报案的有数百人。有的嫌疑人已被控制,有的则跑路了。每天需要询问被害人,提审嫌疑人,马上还要到玉溪、凤阳、洛阳、石家庄等地出差调查,估计得忙一阵子了。
今天上午,又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几十人,把一家公司围了。这家公司名义上是搞网上投资咨询的,在网上公布一些项目,寻求投资,收取咨询和管理费。但在签订的合同里反映出的是公司为项目方提供担保,投资方收取固定回报,变成了高息借贷。现在,据说是有几个项目发生了资金链断裂的问题,公司却拿不出钱来偿还本息。
到了现场,初步问明了情况,带走了公司老板和财务,扣押了账簿,要求“投资方”几十人里选出代表配合调查。这些人此前都相互加了微信,自发地做了一些金额和联系方式的登记,对办案很有帮助。但是,这些人的一些言行让我很反感。
本来,利大本不归,这是常识,但他们轻信网络,草率投资,自身见利而不见害,也是有过错的。产生了风险,或被骗了,应该在积极配合调查的同时,吸取教训。但他们不是这样,而是开口就要自焚、跳楼,什么家庭要破裂了呀,活不下去了呀,或是指责我们警察与这些公司老板是一伙的!尼玛,你们一见高利就奋不顾家的投钱,现在又拿家庭破裂来施压警察?你们的困境是警察造成的吗?调查不需要过程吗?你们说是诈骗,我们就可以立马关人、变卖其财产弥补你们吗?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们和老板不是一伙的了?
百分之二十的月息,而今除了贩毒,干什么能有这么高的利润来付这么高的利息?你们和公司老板拿到高息的时候笑歪了嘴,相互好得如夫妻,拿不到了,本钱没了,就成受害人和骗子了,就怪警察和骗子是一伙的了?简直是岂有此理,又可怜又可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