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和深圳国际公益学院2月28日在京联合发布“中国慈善进步指数”。依据采自《中国统计年鉴》等权威出版物的数据,2014年中国慈善进步指数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是: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宁夏、山东、重庆、湖南和福建。 “中国慈善进步指数”由政策环境、组织发展、贡献影响和社会参与4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构成,以除港澳台外的全国31个省份作为评价对象,数据主要采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等权威公开信息。 据指数发布人、深圳国际公益学院教授傅昌波介绍,研发该指数的目的,是希望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慈善政策的制定实施和慈善事业的发展水平作出全面、客观、系统、持续的评价,对全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趋势作出准确判断,以推动全国慈善政策创新,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京沪苏浙粤稳居前五 2012年至2014年的中国慈善指数研究结果显示,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宁夏、山东、重庆8个省份连续3年排在中国慈善进步指数的前十位。其中,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较为稳定地占据中国慈善进步指数前五的位次。其中,北京在组织发展、贡献影响和社会参与三个方面优势突出,具体体现在:北京在每十万人拥有的基金会数、每十万人拥有的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数、人均捐赠额、志愿服务参与率等指标上,三年均排名全国第一。北京是全国唯一的每十万人拥有基金会数超过1个的省份,2012至2014年北京人均捐赠额分别达到179、193和189元。在每十万人拥有的社会工作机构数、每十万人拥有的社区服务机构数、社会组织总收入额占GDP比例、中国捐赠百杰榜上榜人数上,北京这三年也都排在全国前三位。 江苏省在2012年至2014年中国慈善进步指数排位分别为第二、第二和第三,其在政策环境、组织发展、贡献影响和社会参与四个方面具有综合性、均衡性的发展优势。 广东省在全国首先推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策和下放非公募基金会与异地商会登记审批权限,开拓与创新力强。 上海市在中国慈善进步指数排名中也具有整体性优势,突出体现在募捐政策与对经济的贡献方面。 浙江省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方面排名靠前。 慈善法将推动慈善组织高速增长 专家表示,从2012年至2014年中国慈善进步指数二级指标测算结果看,慈善事业整体呈现良性发展态势,各地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等一系列政策,积极制定地方性慈善法规,创新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行政审批权下放等政策,使我国慈善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 新颁布的慈善法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近年来地方慈善政策改革创新成果予以确认。随着慈善法的实施,各地必然会加大配套细则法规创制力度,从而形成全国范围竞相创制的良好态势。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制度确立,则进一步促进慈善组织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法律在慈善组织登记、募捐资格放开、税收优惠、行政性收费减免等多方面予以慈善事业政策支持和鼓励,将促进慈善组织的迅速发展。慈善信托、志愿服务保障方面的制度突破将促使企业、个人等多方的社会参与得到更充分的发挥,参与模式将更为多元。慈善组织广泛参与到公共服务中,慈善事业对于经济社会的贡献影响将更为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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