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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水流云在对我的造谣污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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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武林高高高手 于 2017-12-20 17:52 编辑
反噬命运嘲弄下错位的人生悲剧……我读木门长子小说《缱绻芳菲,桃花几度》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021731-1-1.html (出处: 中财论坛) 造谣污蔑我的人可耻,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链接去查看真相! 中财论坛加精的文字,不允许在任何地方同发,包括博客、微信朋友圈、QQ日志里等,否则取消计酬! 我的文字经常同发在我的博客,所以被取消了计酬,这一点,中财的管理员在上述链接主帖下第3页跟帖里已经将我在博客里同发的文字截图出来,作为取消计酬的理由。 水流云在,你还能再卑鄙一点吗?呵呵。 水流云在举证的我对《父母爱情》的评论帖子被取消计酬: 真相是我同步发在了我的博客,不符合中财论坛的规定,中财论坛规定加精的作品不允许在任何媒体或网络平台发表过(包括个人博客、QQ空间和个人微信号等) 再看看同作发在中财论坛,请注意,是和博客同一天发的: 朴实无华的爱情弥久愈珍-------简评逐鹿江南小说《父母爱情》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367915-1-1.html (出处: 中财论坛) 基于以上,所谓的“抄袭被取消计酬”事件是不成立的,水流云在纯属造谣污蔑! 好了,澄清了水流云在对我的污蔑后,顺便谈谈水流云在这个女人。水流云在,在六星论坛曾用过“不会翻跟头的猫”等多个马甲,是我在原城市达人潇湘文学组的旧敌,从2009年一直跟我斗到现在,原名阿九,大家懂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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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7-12-20 17:47 懒得再理你,有眼自己看: 这篇小说评论,于2017年11月3日发表在中财论坛,稍后就同步发在我的个人博客里,请注意,是同一天。 接下来,这篇评论被中财加精,但因为发表在其他网络平台,不符合中财论坛的规定,自然被取消计酬!和抄袭无关! 我的很多作品都同发在个人博客,故多次被中财论坛取消计酬。 我行我素,我又不差那点稿费,我不缺钱,呵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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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真是服了水流云在,从2009年到现在,跟我缠斗了整整8年,“七年之痒”都过了,简直比神马云还“执著”,哈哈。
而且,每次都是她主动先攻击我,例如这次,就是她在神马云帖子里写歪诗谩骂讽刺我,接着我画了一幅画含蓄回击她,她又造谣污蔑我抄袭,哈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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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究竟靠一种什么信念的支撑在网上跟一个男人痴痴的纠缠了8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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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流云在,你把8年的时间,浪费在对我的纠缠上,你干点什么不好啊?
人生有多少个8年啊?生命宝贵,你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干点正事不行吗? 非要自己抽自己嘴巴啪啪响,不疼么? 呵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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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7-12-20 18:38 故意无聊是不是?我从来没有写过《父母爱情》,只写过对别人小说《父母爱情》的评论帖子,你可以去中财论坛自己看,也可以去我的个人博客里看。 清者自清,无须赘言。呵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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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九,我也懒得再理你了,你素质太差了,与其污蔑我抄袭,倒不如像许仙那样直接说我“撸管”,那样更真实些,也更坦荡些,呵呵。
恕不奉陪,你自己继续无聊,呵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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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敬不如要命 发表于 2017-12-20 22:14 傻叉就是傻叉,呵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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