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6-7-28 10:45 编辑
钱钟书大师的英国恩师之一是萨克雷,另一个是毛姆。《围城》是《名利场》和《寻欢作乐》这两位英国母亲的中国儿子。尽管毛姆一口否认,但作为一名资深八卦爱好者,我还是坚信自己的直觉,《寻欢作乐》里的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就是在影射托马斯·哈代。《寻》中的“我”评价德里菲尔德的小说,相当乏味。罗伊问,“那么,有哪些作品是你当时欣赏而目前仍然欣赏的呢?”“噢,例如《项狄传》、《阿米莉亚》和《名利场》,《包法利夫人》,《巴马修道院》和《安娜·卡列尼娜》,还有华兹华斯、济慈和魏尔兰的诗歌。”果然有《名利场》,吾以为,萨克雷比毛姆宅心仁厚得多,格局恢宏得多。
大学时读毛姆的《刀锋》和《月亮与六便士》,度过一段清凉飘渺的青春年华,对两本书的偏爱持续至今。对《人性的枷锁》感觉平平。对哈代,怎么说,喜欢他的清浅。因我读哈代小说的中译本多于原版,凭咱那点三脚猫英语功夫,总觉得,若中译本的文字风格归于浅显的话,原版则归于浅陋了,《远离尘嚣》尤有此感。中文最佳处,在于端雅之美,成语典故一穿插,品格自严正,缺点是如假花,失真少灵动。私以为,《无名的裘德》是哈代写得最好的小说。
对《寻》中爱德华与人私奔的尤物妻子罗西,毛姆评价得真假难辨的妙,“她生来就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她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对这种事从不犹豫不决。这并不是道德败坏,也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天性。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自然。她觉得这是一件快乐的事,而她也愿意把快乐带给别人。这丝毫无损于她的品格,她仍然那么真诚、淳朴、天真。”这就是张爱玲笔下的地母娘娘吧,一个强壮、安静、肉感的妓女。“像一条神圣的牛,忘却了时间,有它自身的永生的目的”,“这才是女神”。欲望是中性的,只要不与钱、权、色交易相关联。
罗西的情人乔治,一个煤炭商人,大家管他叫乔治勋爵,只是因为他老脸厚皮,气派十足,从不拿自己当下等人。“我”问罗西,乔治是你唯一真正喜欢的人,你到底看中他什么。罗西看着乔治的照片,在“我”眼里,照片里的“他嘴上留着浓密的八字须,胡须上涂了蜡,眼睛里流露出鲁莽冒失的神情,摆着一副傲慢自大、神气活现的架势,领带上还别一个马蹄形的钻石别针。他看上去就像一个酒店老板,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准备去参加德比赛马大会。”罗西却说,因为他始终是那么一个十全十美的绅士。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情人眼里出西施啊!人啊,千万别对自己的品味太自信。
乔治在英国坑蒙拐骗,名誉扫地,无法立足,狼狈窜逃到美国后却混得风生水起,后悔没早二十年到美国。“那儿的人总宁可要一只活老鼠,也不要一头死狮子”。毛姆的意思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英国人对美国人,总有一种孩子气的一本正经的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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