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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就聂树斌案的翻案与闲大喷子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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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聂树斌案的翻案与闲大喷子聊几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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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6-12-4 08: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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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12-4 10:33 编辑

       今年四月,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曾组织几个法学专家做了一期节目,其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曾就聂树斌案发表过自己的看法:证据链完整、定性准确、量刑恰当、不可能翻案。


     但是,现在聂树斌案却翻案了!


     于是,闲大喷子又义愤填膺了,又挺身而出充当正义使者了,攒足一滩浓痰,蹦起脚来,对着洪道德教授的老脸,猛啐一口:呸!你不是说不可能翻案吗?哼,看见了吗?正义总是会到来的,你洪道德根本就不道德!


      哈哈,充当事后诸葛亮,谁不会呀?如果你闲大喷子早已料定聂案就是个大冤案,绝对能平反,你咋不在这冤案形成后的二十多年里蹦出来为聂家呼与喊呢?你参与现场勘查了吗?你握有此案的证据吗?你仔细审阅过案卷吗?哈哈,显然你不可能有,你也不过是和洪道德一样,都是根据媒体的报道和定调来做出自己的判断的吧?只不过洪道德是在翻案前,你是在翻案后,仅在时间上有个前后区别而已!因此,你说洪道德不道德,改判是正义的到来,我不敢苟同。为什么呢?因为你俩都是依据媒体的报道在做结论。

     对聂树斌判死刑的,是法院;判无罪的,也是法院。那么,哪个判决才是对的?这得看法院所依据的证据, 对吧? 既然仅凭聂树斌的口供是不能认定其犯有强奸杀人罪行的,那么,仅凭王书金的口供,不是也同样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吗?现在,那些你闲大喷子认为做了无罪判决的、有道德的法官们,除了王书金的口供之外,又是依据哪些铁证认定此案就是王书金所为而非聂树斌所为的呢?


     再蹩脚的警察,在侦办强奸杀人案的时候,都知道要在勘察现场时搜集、提取死者体内的精液、衣裤上可能附着的精斑、指甲里与案犯搏斗时可能遗留的皮肤残屑以及现场的毛发、血迹等证据。这些证据,通过刑事侦查科学技术的分析、鉴定,能提供作案者的血型、DNA等比对材料,能通过对嫌疑人采集样本的比对,来认定作案人。这些物证,结合案犯供述和证人证言等形成的证据链条,才是铁证!


      然而,按媒体所披露,无论是判聂树斌死刑的,还是判其无罪的,都没有拿出铁证来让大家看看,都依据的是口供,仅凭王书金能说出现场有串钥匙而聂树斌没有提及钥匙,就否定聂而认定王,这能保证不会又是一起错案吗?数年后,万一又蹦出一个人来,说案子是他干的,并且,除了钥匙之外,又说出了钱包、手绢之类的物件,岂不又该为王书金翻案了吗?体内精液的鉴定和对比结果何在?为什么两个判决书都不提及?


     我认为聂案的平反,同样证据不足,仅是某种形势下的偶然结果。如果掌管河北政法的张越不倒台,聂案能翻案吗?因此,没啥道德不道德、正义不正义的,也没啥值得高兴的。


    如果你闲大喷子没赋闲,也端着别人的碗,吃着人家的饭,同样会人家让你喷谁你就喷谁的,哪里会顾及什么道德呢?对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再说了,那么多直接参与办案的、阅卷的、会审讨论的警官、检察官和法官、政法委书记们都他妈的不顾事实,翻云覆雨等闲间,你却不敢喷,专拣一个只能通过媒体提供的材料而人云亦云的可怜的教书匠来喷,你就道德了吗?

    所以,你闲大喷子也不要遇事总去抢占道德制高点,乱喷别人不道德!有点自己的独立分析判断能力,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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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2-4 08:29 |只看该作者
如果判案或翻案都是“证据不足”,那么依据就是:无罪推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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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2-4 08:29 |只看该作者
如果判案或翻案都是“证据不足”,那么依据就是:无罪推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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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12-4 08:31 |只看该作者
无罪推定,是司法公正的另一种体现。虽然推定为“无罪”,不代表不会有新的证据出来补充,形成证据链,重新改写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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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12-4 08:34 |只看该作者
如果掌管河北政法的张越不倒台,聂案能翻案吗?因此,没啥道德不道德、正义不正义的,也没啥值得高兴的。
——
按理来说,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的判决,不该受某些高官职位变化影响的——但在咱中国情形下,似乎这是司空见惯的必然。。。所以,看着柳二这句话,感觉内涵丰富而让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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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12-4 08:34 |只看该作者
如果掌管河北政法的张越不倒台,聂案能翻案吗?因此,没啥道德不道德、正义不正义的,也没啥值得高兴的。
——
按理来说,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的判决,不该受某些高官职位变化影响的——但在咱中国情形下,似乎这是司空见惯的必然。。。所以,看着柳二这句话,感觉内涵丰富而让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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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12-4 08:35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12-4 08:29
如果判案或翻案都是“证据不足”,那么依据就是:无罪推定原则。

我想知道的是:在勘查强奸杀人案现场时,不会没有提取作案人遗留在被害人体内或衣裤上的精液或精斑吧?不会没有去做技术鉴定吧?不会没有把鉴定结果记录在案吧?不会没有据此对聂树斌和王书金做血型或DNA比对吧?比对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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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12-4 08:37 |只看该作者
看到聂的父母对此翻案感激涕零,心里真不知是一种什么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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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12-4 08:40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12-4 08:35
我想知道的是:在勘查强奸杀人案现场时,不会没有提取作案人遗留在被害人体内或衣裤上的精液或 ...

不是说,证据链完整吗?难道你提及的这些都没有,就叫“完整”了?我总觉得哪个环节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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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12-4 08: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12-4 08:29
如果判案或翻案都是“证据不足”,那么依据就是:无罪推定原则。

说的好!

无罪推定的原则就是:判决有罪必须铁证。而无罪则无需证据支持。
否则,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被指认有罪,那些不能证明自己无罪的都能被枪毙。那以后不需要警察了,只需要法官指鹿为马,由疑犯自己寻找铁证自辩清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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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12-4 08:51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12-4 08:48
说的好!

无罪推定的原则就是:判决有罪必须铁证。而无罪则无需证据支持。

嗯。以前岳飞死于“莫须有”。文明发展到今天,必须尽可能从立法和司法解释上,避免这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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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12-4 08: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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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12-4 08:54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12-4 08:37
看到聂的父母对此翻案感激涕零,心里真不知是一种什么滋味!

这个倒是无可厚非。哪怕儿子真是十恶不悛的,父母也巴不得他平安无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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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12-4 08:5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12-4 08:57 编辑

      1991年,我就办了一起复杂的杀人案。当时,火车站旁的公交公司里,两名女性财物人员夜间在寝室被杀害。现场勘查,除了鞋印,一无所获。考虑到流窜人员作案的可能性大,侦查了一段,没有线索,就只好搁置了,等有线索再侦办或外地并案协查。但政法委派人督办,压力很大,组建了专案组。

      不久,有一对恋人吵架,男方威胁女方,说双尸案就是他干的!女方跑来举报,我们秘密获取了此人的鞋印、讲述作案过程的录音,考虑到可能会有同案犯,便制造街头纠纷,将其带到附近派出所,秘捕了他。经过突审,很快招认了作案过程和动机,并供述作案刀具扔进了长江,鞋子扔在了一栋刚建好的楼房的5楼的一套居室里。我们牵着他到楼房里,果然找到了鞋子,经痕迹比对,认定同一。于是,政法委认为破案了,开了庆功大会,让老子披红戴花上台,讲话,接收立功证书。

     两年后,这个家伙因证据不足,放了。再以后,他老远碰到我就绕道走,我心里还很不服气。现在回想起来,心里却是砰砰跳:感谢检察院的同志们敢于担当,没有起诉啊,万一杀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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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12-4 08: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柳二喷子,闲散可以根据媒体报道瞎喷,因为他无法获取更多的信息。而政法大学的专家也能那样去胡喷吗?他可是可以获取相关的信息的。
身份不同,说的话分量不同对社会的影响也不同。就好像,偶说你是黑警差,没人会当回事。法院也不会搭理。而你们局长那样说,就会有人去调查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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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12-4 09:06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12-4 08:48
说的好!

无罪推定的原则就是:判决有罪必须铁证。而无罪则无需证据支持。

你懂个屁!翻案,是要推翻过去的定案证据!现在,根本就不提过去的定案证据,而是反复强调有王书金的“接盘”口供!无罪推定是指没有充足的证据认定有罪,那么,聂案是不是没有充足的证据呢?当年现场提取的精液的鉴定和比对结论呢?为什么不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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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12-4 09: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12-4 08:40
不是说,证据链完整吗?难道你提及的这些都没有,就叫“完整”了?我总觉得哪个环节有问题。。。

所谓的证据链完整,也许只有聂被警察殴打后认罪的口供,以及他人对聂的疑点的举报以及聂无法提供案发不在现场证据等等。
在过去,“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这种思路是一种很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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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12-4 09:08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12-4 08:56
柳二喷子,闲散可以根据媒体报道瞎喷,因为他无法获取更多的信息。而政法大学的专家也能那样去胡喷吗?他可 ...

洪教授是本案的司法人员吗?有律师执业证吗?有涉案人及其亲属的授权委托书吗?你凭什么说他能查阅一手资料?你满脑袋浆糊,少咧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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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12-4 09:1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12-4 09:18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12-4 09:07
所谓的证据链完整,也许只有聂被警察殴打后认罪的口供,以及他人对聂的疑点的举报以及聂无法提供案发不在 ...


如果有人举报你大磨叽强奸杀人了,老子首先会去现场勘查,提取精液送检,确定血型和DNA等特征后,再把你摁住,揪一撮毛发或抽取一针管子血液样本、挤一滴精液或唾液去比对的!懂吗?只要比对认定同一,你就翻不了案了。
     就算案件发生在偏僻乡村、就算是在20年前,强奸杀人这类恶性案件,肯定也会是专业警察来办案的,技术比对不能做DNA鉴定,起码也要做个血型鉴定吧?鉴定结论呢?现在,闭口不谈当初的鉴定结论,只嚷嚷有王书金接盘,就改判,就无罪推定,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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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12-4 09:20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12-4 08:54
这个倒是无可厚非。哪怕儿子真是十恶不悛的,父母也巴不得他平安无事吧。。。。

两码事!若真是冤案,20多年后才改判,应该愤慨还是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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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6-12-4 09:20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12-4 08:55
1991年,我就办了一起复杂的杀人案。当时,火车站旁的公交公司里,两名女性财物人员夜间在寝室被杀害 ...

我咋想起来一个古代故事《十五贯》,好相似的情节。。。。胡咧咧之后,果然一切吻合,似乎确实证据指向犯罪,最后却是清白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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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6-12-4 09:21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12-4 09:20
两码事!若真是冤案,20多年后才改判,应该愤慨还是感激?

先感激,后愤慨吧?我这么猜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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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12-4 09:24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12-4 09:08
洪教授是本案的司法人员吗?有律师执业证吗?有涉案人及其亲属的授权委托书吗?你凭什么说他能 ...

如果已经在做司法栏目,想来很多证据资料,应该是能够看见的吧?不然那些案例怎么分析?都是空穴来风臆想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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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6-12-4 09:26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12-4 09:20
两码事!若真是冤案,20多年后才改判,应该愤慨还是感激?

我看明白了,你的立场看来,这不是一桩冤案。而是人为因素的影响,导致之前的“证据”被刻意忽略,是这个意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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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12-4 09: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12-4 09:06
你懂个屁!翻案,是要推翻过去的定案证据!现在,根本就不提过去的定案证据,而是反复强调有王 ...

你才狗屁不懂。
聂案当年要是有铁证,就不会有犯案的可能。王的口供,起码比聂的证据链更充分,才有可能翻案。

曾经有过警察办过的卖淫案,仅凭嫖客和女子被逼供就办成卖淫嫖娼案。要是那女子不是处女了,那案就没法翻案了,冤案就成了铁案。

李某一的案子,提取的精液有其他人的,却没有李某一的,那算什么铁证?可法官们依然判决李某一有罪。无非就是,李某一必须有罪,而且李某一无法提供他无罪的铁证,无法推翻同伙对他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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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6-12-4 09:29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12-4 09:24
如果已经在做司法栏目,想来很多证据资料,应该是能够看见的吧?不然那些案例怎么分析?都是空穴来风臆想 ...

人家教授又不是专职评论员,仅仅是临时请来参与评论的,他们在每期的节目里,也不过是和电视观众一样,能了解的都是栏目画面或主持们提供的信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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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6-12-4 09:3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12-4 09:08
洪教授是本案的司法人员吗?有律师执业证吗?有涉案人及其亲属的授权委托书吗?你凭什么说他能 ...

好笑了,你说的那些你有吗?你啥都没有却胡喷过去那些证据都有,翻案却没有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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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6-12-4 09:38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12-4 09:27
你才狗屁不懂。
聂案当年要是有铁证,就不会有犯案的可能。王的口供,起码比聂的证据链更充分,才有可能 ...

你又不是办案人,道听途说而已,和你没有辩论的意义,要抬杠,你找老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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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6-12-4 09: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12-4 09:16
如果有人举报你大磨叽强奸杀人了,老子首先会去现场勘查,提取精液送检,确定血型和DNA等特征 ...

用你的话来说,你小子看过聂案的卷宗吗?你咋知道就一定会有那些呢?
你小子要没看过,那你可以自己抽自己的嘴巴闭嘴了不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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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6-12-4 09:4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12-4 09:20
两码事!若真是冤案,20多年后才改判,应该愤慨还是感激?

你不知道河北高院的判决和山东高院的判决两码事吗?
聂的母亲该对山东高院愤慨吗?你可真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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