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柳二疯了,穿越了,这病和大姨妈一样,说来就来,不打招呼。
柳二是属于利益集团看门系列的,动了他的主子,他朝你狂吠也算正常,毕竟拿谁的钱替谁吆喝古往今来莫不如此。
话题是这样开始的,有关聂树斌案我在野蛮发了个帖子,其实不算是说聂树斌案的,而是针对这个案子,今年4月份的时候,央视做的那期在我看来充满着导向含义的《焦点访谈》,几乎可以肯定的是,那期节目,和如今聂案的翻案完全是大相径庭,所以,我说那期节目的导向是有问题的。更有甚者,节目里出现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先生的信口雌黄,在洪道德看来:聂案铁证如山,证据链完整,不会翻案。
当然,这个洪道德是如何掌握了聂案不能翻案的铁证的,这不是我感兴趣的。我所感兴趣的,是一个国家首屈一指的政法大学一流法学教授,专家,怎么就敢在大庭广众之下,为还在复核的聂案钉上不能翻案的铁钉的。他依据何在?他怎么可以这么说。
帖子发出之后,柳二不乐意了。大意就是人都是事后诸葛亮,谁也没走到前面看到结局,再者说聂案虽然翻了,只是程序上因为存在问题,而导致的翻案云云。总之,柳二警官的意思也很明显,就是和洪道德教授异曲同工,基本认定聂案不能翻。再者说,那会儿办案也没有今天这般丰富的手段和技术条件,出个把错案,冤案,假案也算正常。
这是一个很操蛋的观点,你作为执法部门,是一池水的源头,如果秉持了这样混账的观点,出冤案也就不奇怪了,因为源头被葫芦僧们污染了,所以,草菅人命就形成了大气候下的合理。
2、
聂树斌案的翻案,起码是中国法律的完善和进步,我们不去比对辛普森杀妻案美国法院的判决,那块土地隔着我们上万里,挨不着。但是,请注意,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基本的法理。证据是办案的首决条件,证据的丢失和不完整,案件就有问题。所以,疑罪从无的改变,是中国法律的一大进步。
死人不会说话,按照柳二们的观点,王书金也好,聂树斌也罢,到底谁是真凶还两说,但是,有一点柳二们是绕不过去的,那就是一尸两凶的现实,一面是22年前,临死还大声喊冤的聂树斌,一面是痛快交代自己是真凶的王书金,更有时间,地点,情节等诸多的高度吻合,这才是聂案最后翻转的真正主因。
当然,聂家在获悉真凶出现之后,为之奔波申诉了十几年,所遭遇的种种阻力和抗体,也足以说明,这个案件早已经不仅仅是一起错杀错判那么简单。不管柳二承认不承认,此案件还是在转出河北之后,出现的最后转机,那么此中的微妙,柳二一个警界人士不会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另外要修正一下柳二的一些混账的观点。也许是职业习惯,柳二总觉得对付刁民,就该用手段。所以,那个踩着农妇头发致其死亡的柳二同仁,让柳二大抱同情,我们不妨顺着柳二的思路说,就算你对面的人是刁民,你就该夺她性命吗?你直接成为行刑者,这是合理的?那还要公检法做个球,直接你们上街,看一个弄死一个多便捷?
3、
柳二有一个独门武功,那就是胡搅蛮缠。如果把这门功夫弄到他实际工作中,令人不寒而栗。
在遭遇了人们对其观点的驳斥之后,老柳脸憋的像下蛋鸡一样,查历史阅古今,总算找到了一个看点。那就是,窦娥不冤,因为没法证明她不是药死张驴儿她爹的真凶。所以,不排除张驴儿他爹确实是被窦娥鸩杀的。问题好高深,好复杂啊,柳二的文化真不是盖的,这都知道,要准备替张驴儿们翻案了。
当然,谁主张谁举证,你柳二既然认定窦娥可能是不冤,那就拿出你的证据吧。拿不出来,告你丫的侵害窦娥的名誉权。
要不,还有一种可能,张驴儿他爹是你柳二杀的,穿越过去杀的,然后嫁祸窦娥了,合理不?
貌似合理。
好吧,好吧,张驴儿他爹确实死于柳二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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