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是过来自取文字,都不好意思了。也丢一篇。
北北啊,如果看到了,叫我一声。绣找你。
活着
碎红如绣
——鼠目世界,悲喜人生。
(一)
她喜欢凌晨。
三四点,浓浆似的白雾在街道飘荡。雾里有好闻的味道,不再是搀着露水的清冽,那味道曾令她发懵,感觉整个世界都安息了。大地巨大的沉睡使她惶恐,头晕目眩,站立不稳。她不确定是不是患上了低血糖一类的病。她的肾上腺素功能完全紊乱:她神经质,颤抖、无力、心悸,饥饿,任何一个从她身旁游过的灵魂都能轻而易举地将之擒获。她想起某个兄弟,就那样死在了凌晨,躯体像一截冻得酥脆的冰棍,卡卡卡地响。但是他的尸体非常轻盈,他们把他埋在一棵快枯死的树下,他的肌肤将化作肥料:磷酸二氢钾什么的(关于这点她不太懂),永久地和泥土混作一团,他的骨头最后也会变成一团粉白色的灰,然后滋生各种霉菌。她一想到这点就感觉作呕。
她沿着水泥管穿过清冷的街道。嗅觉正在恢复,她能闻出空气里的炸油条、甜甜圈、一碗馄饨。比夜晚要精致得多。夜里那些肥腻腻的气息饱含着死亡的特质,除了她没有人知晓。那是阴谋!她曾经对他们大声呐喊,却遭到了轻蔑的对待。他们把她视作疯子,一个心智不健全的同类。这倒也好,孤独才令她清醒。才能时刻保持警觉。她努力让自己时刻保持警觉,以免像她的那个兄弟——他倒是滋养了泥土,拯救了那棵奄奄一息的枯树,它竟然开出了淡紫色的花朵。她的兄弟伏在每一朵黄色的花蕊里。
她如今算是明白了。当时他的灵魂飞脱了肉身,早就知悉了自己的命运。他冷眼望着抬着他尸首的同伴,目光充满了怜恤。而他们却在大言不惭地为他早夭的生命惋惜,有几个甚至流下了悲伤的眼泪。
(二)
有东西从水泥管里掉落了。一些语音。稀释成碎片。她习以为常。偶尔无聊的时候她也会侧起耳朵听听,自得其乐一番。她记得最早的那个孩子略带哭腔的哀求,说两个字抽一抽鼻子,好像有一只蝉寄居在他的胸腔里,死了死了地哼哼。一个女人枯瘦的手。噢,这是迄今为止最恐怖的回忆,她一点儿也不喜欢想起这个,可是却常常不由自主地回眸:那个脸色腊黄的女人坐在床沿喂他吃药。男孩子的眉头锁着,抗拒。妇人干涸的眼睛盛满怒火,她扑上前揪住他的衣领,像是准备掐死这个不听话的小怪物。然而妇人滑倒下来,像一株秋风里孤伶伶的芦苇被连根擢起。她看见蝉钻出了男孩的外套,变成蛇跃进了妇人的喉咙,一连串的翻白眼、污浊的沉重呼吸、最后它游进了她温暖的腹部,咝咝吐信。真是悲哀!她想,恐怕是活不成了。她不清楚她的兄弟是不是也这样丑陋,起码他提前找到了地方安置自己。而她——眼前的这位妇人,大概是没有那么好运了。连同那个病秧秧的怪男孩,等凌晨过去,等待他的即将会是遭受驱逐的审判,他将和他的病痛一起,滚出这间洇满霉斑的小黑屋。
她叹了口气。如果早餐有一块方糖就太好了。她喜欢甜食欢乐的味道。她又想到前不久做的一个梦,她威风凛凛地站在树上,仿佛看得很远,眼睛却是包住的。她看到整个世界都被错乱倒置,像一摊撒野的烂积木。海水漂在头顶而云絮踩在脚下。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再度想起那个男孩,她经过那间房子的时候总是会想到他。一棵野草,活得无拘无束。现实大概是不会给予他如此厚待的。他将拖着残躯流浪,在垃圾桶前停留,和恶犬争得头破血流,只为了一根还粘着几丝肉的骨头。如果足够幸运,他还能在癞痢、痤疮的陪伴中扩大形体,最终成为狼王一样的人物。那是她所能想象到的最高礼遇了。
(三)
她路过某处时嗅到了福尔马林。不错,呛人的、消毒过的气味,仿佛要洁净这个世界。她讨厌这种清洁。她喜欢过欲望膨胀散发出的暧昧、酸腐,不过现在也逐渐厌倦了。总体而言,她对这个世界越来越缺乏耐性,它们陈旧得像一双常年不洗的冬靴。当然,她自己也差不多。她只有想到那个已故的兄弟时,才会感觉时间是一座并未歇止走动的大钟,每一秒精准的刻度上都串着无数的亡灵。她有时候会在街拐角烤肉串的小摊前略为踟蹰,看那双碱白的手上下翻腾,串起田螺、羊肉卷、鸡心,再撒上胡椒、孜然和辣粉,炭火像一块血脂玉。她看到无数青烟钻出的田螺、羔羊和鸡仔,扑扑腾腾,热闹非凡。躯壳是无用的,最终我们将逃离它的约束,进入到另一个空间维度。那里混沌而清澈。
她知道这股令人讨厌的气味是从哪里散发出来的。青年常年穿着一袭白大褂,面容苍白而精致。他在清晨六点起床,傍晚六点归来。出于某种奇异的好奇心,她曾经尾随过他。他在挨训时通常抿着唇不发一言,然后回到房中对着镜子絮絮叨叨。她怀疑那一面普通的镜子里是否埋藏着什么巫术——总之,三个月后,他的愿望成真了,那个扳着挫刀脸的院领导不幸意外丧生。他整理衣冠,特意换上新买的黑色西装,在前襟插一朵白色绢花,神色肃穆地去参加葬礼。回来时步履轻盈而俏皮。他坐下来,继续写他的小说:在一个深不见底的黑夜……他业余写作,但从来没有像今天书写得这么流畅过。而从她的眼睛望过去,他的领导不偏不倚地坐在他的稿纸上,面上挂一只鄙薄的笑容。
没有什么会比死亡更干净。一了百了。活着的人遭受的苦恼、伤痛,他们一无所知。她突然有点向往在一片麦田里长眠。像她兄弟学习,把自己的灵魂降解,悬在每一株麦子上当幡铃。
她曾经担心过自己的命运,现在她无所畏惧。
(四)
雾气散开了。水泥管道飘下更多的碎片,嗡嗡蝇蝇,搅得她头晕目眩。有一些是熟悉的,同时另外有更多陌生的新鲜的加入:她挑拣了其中的一些,省略掉其他。时间有限,大概从远古开始,祖辈就代代相传:珍惜生命。她并不想反对。事实上,她的所作所为:慵懒、游离、无所适从,在和祖训唱着反调。她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尖锐的喊叫,喋喋不休的唠叨,每一个人都怒气冲冲,一群图钉(或混蛋)企图将时间死死钉住。假如有一块方糖就好了。混着牛奶,或咖啡。或者再来一打蛋卷。甜食令人心旷神怡。
另一个女人住在一街之隔。二十七楼。城市最漂亮的一座建筑。二十七岁,之前太稚嫩,过后又显得沧桑,27的好年纪。她寄居在城市,白天无所事事,夜晚纸醉金迷。她喜欢女人,能在长久的注视中挖掘她的情绪,大部分时间,女人的感情是没有任何起伏的,包括同那个秃顶的男人做爱。女人把睡袍脱掉,呈献的就是一根虚无飘渺的羽毛。所剩无几洁净的躯体,装在威士忌的酒瓶中摇来晃去。她觉得那个软木塞子是不可破译的谜题,一旦拔出就意味着终结。女人之前已经终结过一次。因为另一个男人。年轻、强壮、贫穷而浪荡。终结过后的新生来得很快,一场暴风雪的催熟剂。
新生意味着死亡。人们在新与旧之间穿梭,偶尔怀想一下死去的昨日,如履薄冰。对这一点,她已经深深厌倦。她想起一望无际辽阔的星空,是墓穴者寄居的灵堂。他们以一种过来人的心态俯视她与大地,保不准那里面就有她的亲人和伙伴。假如她对生还保留着一点想象力,唯一有可能的就是甜食的香气。就是这样,它们勾住她仅存的一缕魂魄,让她不至向河流摆渡的另一岸跑得太急太快。虽然有几次,她也听到奥西里斯的召唤——籍由一只猫、蛇,或其他什么物种突如其来的惊吓。她依然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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