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拍岸浪 于 2017-1-20 00:16 编辑
去年有将近七个月的时间,不知道是被雷劈了脑袋短路,还是台风天时脑子被进了水,浑浑噩噩的盘下一个小餐馆。每天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虽说本帅的手艺比不上国厨,家常小炒还是蛮不错的。
那会儿店里的蔬菜大多都是同一个阿嬤家拿的货。阿嬤看年纪七十出头有,地理位置之便,房子和地就在花莲市最大的传统市场附近。地在屋后,菜摊就几个纸箱上面隔块木板摆在骑楼。第一次会光顾是因为阿嬤有卖粘玉米,紫白相间小小个,我一次可以啃十几个。在我小的时候,爸爸种在田埂中间,一排一排的玉蜀黍摇曳生姿。关于童年,关于对爸爸的记忆,可以握住的好像只剩这些。
常来常往就成了老主顾,阿嬤每次都不忘强调,她家的菜无农药无激素,这些对我来说,真的没那么重要。我需要的,她恰好可以供给。我不会杀价,她不会喊价。我拎着东西走人时,她总嘴里叨叨:“妹呀,谢谢你照顾老太婆生意。”然后抓一把葱或蒜的塞我袋子里。无关情怀,仅此而已。
有机蔬菜比起大棚种植,卖相上肯定没那么讨喜,偶尔几个虫洞实属正常。我可以接受,不代表顾客就不叽歪。某天,一个穿着看上去还蛮精致的大婶,在菠菜端上桌后勃然大怒:“叫老板来。”“站在您面前呢,有何指教?”我一脸唯诺的小二脸,毕竟顾客就是上帝。“你怎么当老板的?这种菜能吃吗?你当我们是猪在喂吗?”对方咄咄逼人。
连她的同伴都觉得看不过眼了,拉拉她的衣角,指着墙壁帖着的几个大字:“人家有说是有机蔬菜。”“什么有机,当我没吃过有机嘛!有这么开店的吗?这是什么烂菜,我们又不是猪。”
忍无可忍,上帝咋滴,就可以不讲道理?不就几个虫洞,了不起换一盘嘛,一点也不淡定。我很淡定的面带微笑回答:“小姐,你看和你同行的这位阿姨,很明显在气质上和面貌上胜你一筹,按照你的逻辑,难道我就该不把你当人看?还是,我该把你看成烂人?”
对方拂袖而去,我接着又是一句:“好走不送,下次不要再来。”倒是那个同行的漂亮阿姨急忙打圆场:“妹妹(请用台湾嗲嗲普通话发音),不好意思哈,我那朋友就这样,得理不饶人。”我也嘿嘿笑着说:“应该是我不好意思啦。”
得理不饶人不奇怪,能够把无理歪的很有道理,那才是一种能耐。
大木瓜谈起六指打算指染野蛮更名之事,出于八卦心态去转悠了一下。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改名与否那是人家的事,和我们没有一毛钱关系。本就比正常人多出一指,闲的手痒不惹出点动静哪里来的话题。至于会不会改名,从来也不是六指可以决定的。本帅很一针见脂肪的说。比六指更闲的是大木瓜,你要隔靴搔痒麻花,那也得找个最闲如本帅般的人搭理呀!
看见花花当成拍妞,不近猪大木瓜也傻,可见学生影响师父的几率也是很大的哦。想我花花大美女,岂是本帅包子脸可比,简直就是秒杀本帅嘛!至于好人还是坏人,很显然嘛,大木瓜最坏。
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好几回了,山路十八弯无非是想扯到醉笑和花大妈头上。下次,可不可以直接一点?像本笑这么帅气难挡而且冰雪聪明的,放眼望去,我靠,还真特么的太多。所以,表耍小聪明哈。
正当权益,无关好坏。即是正当,那就该光明正大是人都有。问题是,如花花帖子里所描述,那所谓的十个坏人侵犯了别人的权益。公德,更能体现一个人的素养。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台湾早几年就开始了公众场合禁烟。抽烟的是坏人么?非也。不想抽二手烟的是坏人么?非也。在家,就是胡抽海抽抽到肺结核也没人管,但凡只要是公众场合那就是违法,因为侵害了别人呼吸清新空气的权益。
至于你学生西湖,在本帅划的那两条底线之内,该有的正当权益没少给他。君不见,披着马甲跳上窜下的假冒谁谁得瑟着么?大木瓜,倘若你连划这两条底线的权利都不给我,我强烈谴责被你侵犯了正当权益。以你学生那尿性,难道你觉得不需要紧箍咒加顶?
能把无理歪成有理,是一种能耐。但是,如本帅般能把有理说的这么浅而易懂又高端大气上档次,那简直是一种,是一种。累死本宝宝了,那江换你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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