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东北虎 于 2016-5-27 09:27 编辑
关于《金廊22-1地块产权调换房源回迁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答复 沈河区置换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室发布的《金廊22—1地块产权调换房源回迁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阅,经家人研究,现答复如下:该征求意见稿与原合同相差太远,对已签协议的不执行,政府已经造成事实的违约,对本地块回迁户已形成侵害。因此提出两种诉求
1:原址回迁,现设计的两栋42层楼已与原合同十二栋楼33层的设计图纸严重不符,按原合同的约定已违约,所以虽然原址回迁选房,但应按回迁房面积给予违约补偿。
2: 要求双学区不变,政府必须协调。
3 :由于政府违约造成回迁户没有按原设计房型回迁而要求货币安置的,政府应按核算单面积结合本地市场评估价给予回迁户补偿(小南体育场楼盘一万六均价可供参考)
以上是我的心声。
签名: 2016-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