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7-7-12 09:07 编辑
我走近他,如同走进自己的身体内部。我看到,他狂乱的心在胸腔内不停地冲撞,那些红色的脉络如同飞舞的花瓣,鼓噪不止。
我知道他喜欢我。在二十年前就知道。
他从125摩托车上跨下来,皮裤亮如太阳,照见我的卑微无力。我向他谄媚地笑。当时天光无力,乱红飞舞,他亦无声地回复。我们的笑,是两个极端。一个在地狱,正在伸手乞怜;一个在天堂,蔑视众生。
这卑微与高傲之间的对决,竟以我的获胜为终结。他慌乱地跨上摩托车,迅速逃离。而我,对着满地的残红,零落成秋。
最深爱你的人,最不忍看见你的狼狈。
他去赌,去嫖,去做所有有违道德尺度的事儿,却都远离我。他放任我沉沦。
似乎,由别人来毁灭我,比他自己要好一些。
或许,那个时刻的对视,冥冥中便注定了结局。也或许,人生根本就没有结局。
第二次与他对视,在祖母的葬礼上。他的眼风穿过人群,准确盯在我身上。山林沉默,鞭炮怒吼,炸平了光阴所有的锋芒。他的眼神卑微,我的眼神高傲,我们之间已经彻底逆转。依旧是无声的较量,胜负各自心中早已明了。走出人生错综复杂迷局的我,依然年轻。而他,正陷入泥沼。
红飞过秋千,人生也已过半。我与他,从未有过龌蹉与纠葛。唯一深切的交流,便是眼神。内容丰富得如同一部小说,也如天书,一字未言,却也辗转半生的偈语。
如今,我以为他不再关注我。折翼的英雄,如同烂泥一样叫人厌烦。他不再是大家眼中,口中的热点。他的发迹史如同一阵风,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没有在最好的时刻,降了这匹漂亮的烈马。他的不肯毁灭,成全了我们彼此。
直到昨日,我才发现我们的频率许多时候竟是一致的。他的眼风,再度穿越丛林,找到我。第一眼,第二眼,第三眼……
我的心既幸福,又疼痛。疼痛于这种失而复得,更疼痛于他的衰退。他知道,于我来说,我永远是他不可企及的目的地。所以从不期望,即使在他事业最辉煌的时候,也只是遥遥相望。但他内心的克制是可想而知的。行为可以隐藏心事,眼神却不能。
他是失意的英雄,是一个即将老去的战败者。而这最终的,毫无希望的凝视,如同死刑犯对尘世最后的一望般,使人心疼。
我是他的青春,他的梦想。所以不敢老去,不敢颓靡。
必须要给他留住,留住这退守红尘一隅之后最后的守望与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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