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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败”家讲堂:遑论鲁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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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家讲堂:遑论鲁迅(1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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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19: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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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0-2-9 19:44 编辑

“败”家讲堂

                                                          遑论鲁迅(12

       任何人都无法逃脱时代的打磨,所以,身上必然带有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印记。鲁迅所生活的时代,是一个动荡而变革的时代,在各种冲突之中,作为文化人的鲁迅,首先不能避开的就是文化的冲击。从旧学到新学,从父辈所经历的科举,到剪掉头上的辫子后的茫然和喜悦,这不是一个鲁迅所经历的,是他们那一代人所经历的。

       但是,不是所有经历的人,都能有鲁迅的深刻和警醒,也不是所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有鲁迅的反思和尖刻。所以,当我陆续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确实是对鲁迅先生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仰视。尽管他可能阴郁,他甚至偏激,他可能缺乏宽容,他甚至中伤了朋友,但是,这丝毫不改变一个真实的鲁迅,一个睿智的文化人在我脑海之中的印象。

        我说过,江南自古出刀笔吏,所以,有伶牙俐齿的纪晓岚。即便是乾隆皇帝老儿有的时候也拿他没办法。 

      “刀笔吏”一词要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更详细一点则要追溯到青铜时代的一种器物——“削”。古人用简牍时,如有错讹,即以刀削之,故古时的读书人及政客常常随身带着刀和笔,以便随时修改错误。因刀笔并用,历代的文职官员也就被称作“刀笔吏”。在古代,人们又往往特将讼师幕僚称作“刀笔吏”,顾名思义就是谓其深谙法律之规则,文笔犀利,用笔如刀。“刀笔吏”如刀之笔的操纵,往往使许多案件乾坤陡转,或无中生有,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湖南一讼师廖某,为别人打官司战无不胜,在当地小有名气。有一少妇年少守寡,欲再嫁,但又怕丈夫的家人阻拦,就找到廖某商议,廖某向她索要了高额费用后,为之撰写辩词,其中经典一句是“为守节失节改节全节事:翁无姑,年不老,叔无妻,年不小”。这虽然只有区区二十二个字,但却将孀妇本欲再嫁的心思表述成了为保节、守节而在“翁无姑,年不老,叔无妻,年不小”情况下做出的一种无奈选择,使得改嫁之举不仅符合情理,而且还会引发人们对孀妇的恻隐之心。无怪乎,县官受词,批曰:“嫁嫁嫁”。
   
    苏州有一个叫陈社甫的讼师,他有一个同乡王某家财万贯却生性懦弱,一孀妇曾向王某借过一笔钱,但时隔很久却仍未归还,王某就派人把孀妇叫来,略微斥责了她一顿。谁知这个孀妇羞愧难当,半夜来到王家门口自缢身亡。那晚雷雨大作,因而没有人察觉,天亮了才发现此事。王某十分害怕就去向陈社甫求救,陈说:“如果你给我五百金,我就为你出主意,保管你没事。”王某一口应承下来。陈社甫让王某赶快为这个妇人换鞋,挥笔写下讼词,其中有点睛之笔:“八尺门高,一女焉能独缢?三更雨甚,两足何以无泥?”在证据制度并不健全的古代,县官采纳了陈社甫的意见,认为被害方“移尸图害”,而仅判王某赔了棺材了事。

    扯远了,还是回到鲁迅先生这个话题上来。

    从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到一九二二年的二月,鲁迅在北京《晨报.副刊》上连载了他的小说《阿Q正传》。从鲁迅先生的文学成就而言,我个人认为《阿Q正传》是他文学创作的巅峰之作,如果说在这之前的《狂人日记》是宣泄了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第一声反抗的呐喊,说《药》是对辛亥革命的不彻底的失望和国民的麻木性的反思,说《孔乙己》是对封建科举制度涂炭人的控诉,那么《阿Q正传》这篇小说在我看来,则是凝聚了鲁迅最高文学成就和深刻思想性的一部小说。

    《阿Q正传》是一幅画卷,它真实生动地再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的中国社会和一群畸形的中国人的真面貌。

  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但它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伟大任务。资产阶级把有强烈革命要求的农民拒之门外,而与封建势力妥协,这就不可能解决中国人民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问题。因此,广大农民在革命之后,仍处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之下,承受着政治上的压迫,经济上的剥削和精神上的奴役。他们仍然“想做奴隶而不得”。
  

    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向来采取暴力镇压和精神奴役的政策。就后者说,是利用封建礼教、封建迷信和愚民政策。在阿Q身上,我们可以看出封建精神奴役的“业绩”和被奴役者严重的精神“内伤”。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历史,是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的屈辱史,封建统治阶级在这种特殊的历史下形成一种变态的心理,一方面对帝国主义者奴颜婢膝,表现出一副奴才相;另一方面对自己统治下的臣民又摆出主子的架子,进行疯狂的镇压,凶狠的盘剥。他们对帝国主义侵略本已到了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地步,但偏要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却追求精神上的胜利。这一思想深深毒害着处于下层的劳动人民。我们从《阿Q正传》中就可以看出,阿Q和赵太爷,在某种程度上,其实都是一类货色,假如阿Q得势,将是个赵太爷,假如赵太爷失势,则又会是活脱脱一个阿Q。从更远的思想根源来说,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思想陈陈相因,封建礼教、封建道德规范一代代从精神上麻醉和毒害劳动人民。这种麻醉和毒害造成了阿Q的愚昧落后和麻木不仁。

     根据鲁迅做小说的目的、治疗国民弱点的论述和《阿Q正传》的成因等言论,我们可以概括《阿Q正传》的创作意图:着眼于启蒙,写出中国人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惨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沉睡的民众。作者在这篇小说中,为疗救这样病态的社会、病态的国民而发出痛苦的呐喊。

         Q是辛亥革命时期的农民典型。他是赤贫的雇农,社会地位低下,受压迫受剥削,被侮辱被损害,生活十分悲惨,阿Q的性格十分丰富、复杂。他有农民的优点:“真能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他身上又有农民的弱点:主观、保守、狭隘、愚蠢。他还受封建思想的种种影响,严于“男女之大防”及排斥异端等等。

  阿Q的主要性格特征是精神胜利法。所谓精神胜利法,就是在现实生活中处于失败者的地位,但不正视现实,用盲目的自尊自大、自轻自贱、畏强凌弱、健忘、忌讳缺点、以丑为荣等种种手法来自欺自慰,自我陶醉于虚伪的精神胜利之中。精神胜利法是一种麻醉剂,它使得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现实处境,不能清醒地认识自己的悲惨命运,虽然受尽欺凌,却并无真正的不平。但尽管如此,阿Q作为一个劳动人民,还是表现出自发的革命要求。当辛亥革命爆发的消息传来时,他就想“投降革命党”,希望从此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过他的“革命观”是与落后农民的私欲和许多糊涂观念联系着的,他并没有真正地觉醒。所以,即使是在那个早晨,阿Q扯着尖细的嗓子在未庄喊出“革命了”的口号,也依然无法挽救他悲剧性命运。

    阿Q的精神胜利法,概括了极其深广的社会历史内容,是普遍存在于中华民族各阶层的一种国民性的弱点。所以,阿Q又是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同时,由于人类各民族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类似的病态心理,因此,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是对人类的一种普遍的精神弱点的形象概括。另一方面,通过阿Q这一典型新形象与革命的关系,也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历史教训,通过阿Q的悲惨结局,鲁迅深刻地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总结了辛亥革命没有发动和依靠农民而终于失败的历史教训,提出了农民问题在中国民族革命中的重要性。

    写到这里我依然感觉得到,其实在我们今天的精神世界里,依然晃动着阿Q的身影,试问谁没有精神胜利法?试问谁没有阿Q过?

    阿Q虽然是一个贫苦农民,但他对革命毫无认识,甚至盲目的深恶痛绝之,但是辛亥革命的风刚刚吹到未庄,赵太爷就威风扫地,连城里的举人老爷也悄悄地连夜把家私运到乡下来。阿Q从他的阶级地位出发本能的感到,革命既然使统治者惊恐万状,那么革命对他肯定有利,于是,他就强烈地“神往”革命。但是阿Q对革命并没有正确的认识,他认为革命就是“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在他的心目中,革命就是把地主的财产转变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闯进赵太爷、钱太爷的家里随意地占有他们的一切财物,还可以选一个女人做自己的老婆。另外,阿Q的革命还包含着农民式的狭隘报复,要把自己的仇人都杀头,取统治者而代之,当然,这是一种落后的农民革命观。但如果革命党能正确引导,他们是会真正觉悟起来的。但是,阿Q在对革命“神往”之后,还是那么糊涂。直到临死之前,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和封建正统观念依然没有改变。阿Q至死也没有觉醒,至死也画不圆他人生的圈。

    阿Q的悲惨结局,既表明了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彻底性,也显示出农民问题在中国民主革命中的重要性。这两个方面又是互相联系的。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他们应该是民主革命的主力军,他们的政治经济要求应该是民主革命的基本内容。然而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却忽略了这些。结果让封建势力窃取了革命胜利果实,导致辛亥革命的失败。小说真实地描写了这场“换汤不换药”的情景,“革命党虽然进了城,倒还没有什么大异样。知县大老爷还是原官,不过改称了什么……带兵的也还是先前的老把总。”很显然,这场革命并没有给社会带来 实质性的变化,农民阶级的命运没有丝毫的改变。阿Q想参加革命,而不得其门,反而成为革命党与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推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也如阿Q“大团圆”的命运一样,落了个失败的结局。因此,阿Q“大团圆”的结局,既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

                                                                                                  20102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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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2-9 20:12 |只看该作者
湖南一讼师廖某,为别人打官司战无不胜,在当地小有名气。有一少妇年少守寡,欲再嫁,但又怕丈夫的家人阻拦,就找到廖某商议,廖某向她索要了高额费用后,为之撰写辩词,其中经典一句是“为守节失节改节全节事:翁无姑,年不老,叔无妻,年不小”。这虽然只有区区二十二个字,但却将孀妇本欲再嫁的心思表述成了为保节、守节而在“翁无姑,年不老,叔无妻,年不小”情况下做出的一种无奈选择,使得改嫁之举不仅符合情理,而且还会引发人们对孀妇的恻隐之心。无怪乎,县官受词,批曰:“嫁嫁嫁”。
   
    苏州有一个叫陈社甫的讼师,他有一个同乡王某家财万贯却生性懦弱,一孀妇曾向王某借过一笔钱,但时隔很久却仍未归还,王某就派人把孀妇叫来,略微斥责了她一顿。谁知这个孀妇羞愧难当,半夜来到王家门口自缢身亡。那晚雷雨大作,因而没有人察觉,天亮了才发现此事。王某十分害怕就去向陈社甫求救,陈说:“如果你给我五百金,我就为你出主意,保管你没事。”王某一口应承下来。陈社甫让王某赶快为这个妇人换鞋,挥笔写下讼词,其中有点睛之笔:“八尺门高,一女焉能独缢?三更雨甚,两足何以无泥?”在证据制度并不健全的古代,县官采纳了陈社甫的意见,认为被害方“移尸图害”,而仅判王某赔了棺材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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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俩故事让我好生敬意,好一枝偷梁换柱笔,好一付九曲玲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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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2-9 23:1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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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2-9 23:23 |只看该作者
笔能杀人也能救人。

《阿Q正传》我就很不喜欢,看了心里不舒服
可能是因为自己是小人物吧,不忍心看小人物被可怜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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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13 19:30 |只看该作者
1# 闲散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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