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的前台高且宽的全包围式吧台,几台电脑,一张小床既当椅子,也是我24小时的卧铺。
被子与枕头还是儿子大学时用过的,宽长倒是差不多,80公分宽勉强够我平躺,翻个身就有风从床底钻进来。脚还不敢伸直,但睡着了半只脚露在外头也不知觉了,除非是冻醒。
昨晚是看姜文的《太阳照常升起》睡着的。我很欣慰,这种魔幻现实的构架电影在豆瓣的评分还这么高。我敢肯定没有太多人会理解那些荒诞的剧情隐喻,就像很多人不会理解某些荒诞的诗。好的作品并不会去迎合大众的口腔,大众往往只是一片泥沼。
我昨晚梦见了初中时的数学老师,他仍然是那样略显羞涩与腼腆的,头发软软的搭在前额。见到我时俨然我成他的师长,对我恭敬的挽手与抚肩,却又难掩三十年未见的欢喜。
我是喜欢他的,他是我读书时唯一不像老师的老师,没有一点威严与势利,有的只是书生气。但女生都喜欢他,尤其是他在操场上打篮球的样子,前额软软的头发飞起来,那身体好像也是软的,那篮球好像也是软的,整个操场好像也因为这个大男孩而软了。
我不确定我是否喜欢他,但我并不讨厌他。有一次我居然在黑板上写上他的名字,字音是一样的,只不过朱从毕写成猪虫壁。我当时只是觉得好玩,直到上课时他走进教室,黑板上的三个丑陋的歪歪斜斜的粉笔字被他一眼看到。
从他的脸色与同学的笑声中,我知道我伤害了他,也伤害了我自己。他也从台下的眼光中知道是我,后面的事情是怎么结束的我一直记不起来,那三个字到底是他擦掉的还是我走上讲台擦掉的反正已成了空白。我只记得这件事好像没有发生过,但我彻底的失去了他。失去了一个学生在一个老师心中美好的可能。
为什么我们总是不知觉对着喜欢的人做傻事,只是为了引起他或她的注意?少年的心肮脏的像一团泥巴,涂不出美妙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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