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
统一台湾,开府设县:
初步形成了剿抚并用的方针,即“乱则声讨,治则抚绥”(《清圣祖实录》卷180,康熙36年2月壬寅),“仰凭天道,俯惬人情,以万不得已而用兵”(《御制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序》)。康熙认为:“帝王治天下自有本原,不专恃险阻”,“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所谓众志成城者是也”(《清圣祖实录》卷151,康熙三十年五月丙午)。
为了维护祖国统一,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康熙以施琅为福建水师提督,收复了台湾。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政府在台湾设一府(台湾府)三县,即台湾县(今台南)、凤山县(今高雄)、诸罗县(今嘉义),隶福建省,并在台湾设巡道一员,总兵官一员,副将二员,兵八千。在澎湖设副将一员,兵二千。从而加强了中央对台湾的管辖,促进了台湾经济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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