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9-1-7 14:15 编辑
养鸟会坐牢,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
我老妈原来养了一只宠物狗,成天陪着她老人家,增添了不少生活乐趣,八年多后,这只小狗寿终了。我听说鹦鹉也很粘人,很聪明,而且寿命很长,于是,就琢磨着为老人家去买一对鹦鹉。
上网一搜,有好多卖鹦鹉的,最近的一家在长沙。按联系方式打了电话给卖家,卖家说他出售的是两个月大的葵花鹦鹉,雏鸟比较好驯养一些,一对售价一万,款到发货,活体邮寄,三代繁殖,合法安全。我说长沙离武汉不远,我想开车来取货,顺便讨教一下养殖知识,对方便不再搭话了。他妈的,估计是个骗子。
买正品还是要去大店!于是,我又上网搜到了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的春燕鸟业公司,很正规的公司,有工商执照、省林业厅的野生动物繁育许可证等,场地规模200亩,不仅是当地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的先进单位,而且江苏卫视和央视的财经频道在2016年都有报道,公司负责人叫张海景。据报道,他原本是个旅游大客车司机,在一些旅游景点看到鹦鹉表演很赚钱之后,便改了行,用几十万起家,从泰国等地买回鹦鹉蛋孵化、繁殖、销售或出租给一些景点表演,慢慢形成了一个年入数百万元的小产业,养殖的品种多达三十多种!
电话打过去,不通。再上网搜,发现张海景已经于2017年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给刑事拘留了!最后是否判刑了,不得而知。但是,记得不久前网上报道过深圳有个王先生将自己繁育的两只鹦鹉出售,被判了五年徒刑,推测张海景可能也不会幸免,因为据当地警方通报,没收他的鹦鹉很多,送到南京一个动物园,动物园为此还要兴建一个鹦鹉馆。
看来,养个鸟也是有风险的呀!
我个人认为,将这些养鸟人判刑,而且是较重的刑期,有点不太对劲。当然,保护野生动物的立法初衷是对的,但是,在定罪量刑上,应该坚持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即俗话说的“不知者不为罪,”行为人没有主观上的故意,虽然客观上有法律规定的行为,但并非明知故犯,就不应视为犯罪。
不要说一般百姓,就是从事司法或林业工作的专业人员吧,有几个看到过《野生动物保护目录》?又有几个能回答出金刚、太阳、凤冠、葵花等鹦鹉属不属于保护动物或属于哪一级保护动物?有谁能说得清楚养殖各种鸟类需要办理什么证件?出售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据初步了解,个人养殖鹦鹉,需要有一定规模的场地、林业部门的许可、工商执照和取得养殖技能证书。场地好办,可买可租,但这个证书谁来考核发放?而且,繁育出来的第三代后的鹦鹉才允许销售,但买家也必须有场地和许可证书等,每次出售,都要办一次证,也就是说,不仅不允许向个人出售,而且,每次出售都要经过审批、许可。
中国民间自古就有养鸟的爱好,那时,野外的和笼中的小鸟们都生活的很快乐。如今野外生存环境恶劣,家庭养殖繁育一些小动物,应该对挽救它们于濒危是有益的,毕竟,野生动物的濒危,都是人类改变了其生存环境才造成的嘛!它们就像一个因为征地而没了生活来源的流浪汉,应该送到救助站或被好心人收养,还是以保护的名义,让其流落街头冻死或饿死?
虽然你可能不养鸟,但也不能认为不关你的鸟事。听我说说这些鸟事,还是有益的,起码你可以知道,今后做事,首先要去查一下相关法规,思量一下是否合法。否则,稀里糊涂地就犯法了,岂不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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