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来一捅 于 2019-9-14 17:14 编辑
来五桶:关于情理法
杂谈砖贴中,一位唇红齿白的妹子出尽风头,捍卫“情理法”的POSt异常妖娆,本捅很不以为然。
她说,比理更重要的是情。就是说,为了情就可以不讲理了? 她说,情理法,情字第一。就是说,管它什么理什么法,老娘只问情是何物,以生死相许便了。 当瓜农就是好啊,什么理都能说成自己的理。可这就难为了带尚房宝剑的大豁牙了:情理法,老子到底该咋个弄嘛!
法律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维护的最高权威,也只有法律才能真正维护和保障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在应当显示法律、法规不容破坏的尊严时,以人情来冲淡法制的严肃性,其结果是误导人们把法律、法规当作儿戏。一旦人们习惯于依靠人情来蔑视法律,社会就会失去规范人们行为的威权,政府的各个部门将从此卷入数不清的纠纷扯皮之中。 上面这段是百度来的,本捅以为,然。
国人纠结就纠结在这情理法上了,因为老是理不清它的顺序。顺民当惯了,情字便不自觉成为是否能苟活的标尺,也成为上位者、强势者脱责的堂皇外衣。曹操马踏青苗,按他自己定下的军法该当斩首,事情涉及了主帅,就成了割发代首;铁面无私的包黑子碰到皇帝犯事,也只象征性地打打龙袍了事。
美女可以从情字优先,因为一些人有意无意绑架了一个团伙,法不责众啊!那个一刀咔嚓了犯案帖的大豁牙太嚣张啊!老娘和某人敢于和管理组硬磕,风云出我辈,吸粉得民心啊。 但管理组好像不能也从情字入手吧?对哪些人得有情?对哪些事得用情?情深缘浅怎么分?情非得已时咋个办? 法网柔情?呵呵,说起来好听。法不容情,才是对所有人最公平的情怀吧? 说到某人,妖娆美女还打了个意味深长的趣。说告诉某人:你要把我当宫女使唤,你最多算太监总管。你要当我是女王,我定封你当宰相。 本捅百思不得骑姐:某人是不是应该这么想,我特么直接当国王多好,怎么还上赶扶你上位,再恩赏个鸟宰相受你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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