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美国作家亨利.戴维.梭罗的《瓦尔登湖》,其中讲到他曾经置办田产的事。他谈妥了要买豪勒威尔的一块地,已经为种地开始做了一些准备工作,但却没有及时签订购买合同。就在这时,卖主的妻子却反悔了,坚决不同意卖了,并愿意支付10美元作为毁约的违约金。令人奇怪的是,作者不仅同意卖主收回了土地,还退还了10美元的违约金。因为他认为,对于这块土地而言他已是很大的赢家了。他的思维是:“我很大方地用自己支付的价格又成功地把土地卖给了卖家,并给卖家赠送了10美元,这就是自己一个很大的成功”。这样一想,作者觉得在这个交易里,自己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和快乐。
另一件事是,某天我和她在看电视剧,其中有一句台词是“针尖对麦芒”。她突然问我,“针尖对麦芒”是什么意思?我反问,你觉得是什么意思呢?她说就是很困难,很难办到的意思吧。我当时特别奇怪她怎么会那么想。但细想,对一个第一次听到这个词的人来说,她的思维没有任何问题啊,针尖和麦芒都那么细,要对上可还真是个细致而困难的活儿。而我们因为被别人预先灌输了它“针锋相对”的意思,自然只会想到它当然就是那一个意思了。这就是定势思维和发散思维的区别。
如果生活的真谛就是为了活的快乐,那别人毁约不也给作者带来乐趣了吗?我们何必执着于非要让别人守约。如果我们放弃固有的思维,针尖对麦芒不也可以是“千载难逢”吗?思维本来就是一个奇怪的东西,不循矩蹈规才有新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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