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中说:
中国人不习惯认错,反而有一万个理由,掩盖自己的错误。有一句俗话:“闭门思过”,思谁的过?思对方的过。
———写在前面的话
昨天抖音刷到代表投江女孩那个律师义正言辞谴责警察的视频,我默默的留下一段话:警察没有必须会游泳的强制规定,那就不存在玩忽职守。比起警察,孩子崩溃的到了自杀这个地步,难道家长不该反省么?
后续搜了所有关于望江救援的所有视频,更坚定了自己留下那段话的正确性,三五几个网络键盘侠批评本拍冷血冷漠的,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前几年同样出了个广州小悦悦事件,各大自媒体尤其是那种十万+百万+粉丝的大咖,遣字用词无一不是指责国人冷漠。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嗯,社会问题。国人确实冷漠,在碰瓷事件频发的现在,冷漠不也是一直自我保护的么?虽然不提倡。父母双在,任由两岁的孩子独自离开视线那么久居然毫无查觉,这得多大的心呐。台湾的儿童保护法,十岁之前如果是因为没有家人陪伴而出的任何事故,监护人是全责,其次才是分责的归属,人情的分流,道德的走向。很遗憾,国内好像并没有这么泾渭分明的儿童保护法,导致人情道德的大棒绕过原本责任最大的父母,本末倒置。
再说望江救援,所有人都是纸上谈兵,包括我。因为对于地形的不了解,警察到了现场也不能太激烈的进行救援,万一因为某个肢体动作或者语言不当刺激了当事人,估计铺天盖地的字眼就是:警察逼人跳河。
浅水区和深水区的不分区前提是,去救援的警察本身会不会游泳。如果不会,柔性劝导拖到会水的赶到就是良策啊,非得四个不会水的警察也扑棱跳水殉职,才是人民公仆的最终归属?不要忘记警察也是别人的儿别人的夫别人的爸。
岸边的围观群众里,有一个妇女情绪激动的喊了不知什么,转身离去,此时女孩义无反顾的跳进了深水区。柳二估计是孩子的母亲,本拍按中国式怕被碰瓷的思维推算,柳二分析的对。如果不是至亲,万万不敢此时此刻还会带情绪的说任何失控的话。压垮女孩心理的最后一根稻草难道就能独善其身?
中国人嘛,人死为大,再恶劣的人到了追悼会致词的时候,都成了慈眉善目。思别人过,似乎确实可以活的心安理得许多。
本拍观点:警察即便是救援过程有瑕疵,并非唯一的责任归属。未成年孩子因为照顾不周发生的任何事件,监护人应该负主责。冷血么,冷漠么,可能吧,但是唯有这样才能从源头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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