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二十岁那年,在唐屯镇头的一家工厂里当实习学徒。厂长说,年纪小,怕干不了什么重活计,就随便给我安排了一种无聊的职务。虽然干着容易,也不曾有过什么失职,但我觉得这样的日子颇有些单调,很是乏味。幸而同来的都是一些年轻女孩们,个个青春靓丽。这才使我觉得,生活倘不至太过沉闷和压抑。尤其是当一个叫郭芬的女孩,望向我笑时,我便暂时抛却心中的烦闷之情了。
郭芬,是我来唐屯认识的第一个女孩。比我大两岁,我有时叫她郭姐,但更多时候俩人都是以“你”相称,只有在与人转话时叫到彼此,才以姓氏相称。郭芬有着修长的身材,肤白胜雪,一双灵活的大眼,就像是浸泡在雾气里的两粒黑色葡萄,笑起来亮晶晶地,很是迷人。她很温柔,便是与我说话也总是轻声细语,又加上俩人说话的口音原本有别,所以她讲的话听起来,总是教我半懂不懂的。
譬如有一次:二人一起上街,我站在路口等一个人,这时郭芬的男朋友跑过来找她。于是她问我,要不要陪着一起等?我说不用。然后她就告辞说:
“那我们‘头走’了。”
这里的“头走”,在唐屯地方语言里指的是先走的意思。可我那时不知道,加上本就没有听清,只知她与男友要走,莫名觉着心烦。因而,当另外有人问起郭芬哪里去时,我便糊里糊涂地解释成:
“她被男朋友驮走了。”
后来,我常常想,我当时之所以会心烦,多半是因为自己喜欢上了郭芬。少年多情,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试问谁还没有个情窦初开的时候呢?但我自和别人不同,是个腼腆的近乎胆怯的人。即便心中喜欢的要死,嘴上也万不敢轻易告白。这与现在的人们坐在电脑前动不动就说“I love you”时,又自不可同日而语的!再说,那个时候我毕竟是年少脸嫩,不擅表达,不知该如何表白,又没有互联网,没有QQ,不能E-mail......
可是——我是写了信的!
我写了信也不敢当面给她,加上没有一个熟识的人代为转呈,那我还能怎么办呢?我左思右想,终于想到可以通过邮局寄给她。这个主意不错!我不知道,是否也有人像我这样,冒了风雪跑到几里外的镇上邮局,只为给近在眼前的人儿寄一封信。然后再在心中默算着信件寄出的日期:从一座小镇寄往同一座小镇的信件,大约是需要几天呢?
如此一连多日,不见信件回复,我心不由凉了半截。心想她原本已有男友,现在不回我,多半是心里不喜欢自己。我原还日夜盼着回信,但现在,却只希望郭芬没有收到,最好是在路上遗失掉,抑或被投递员当成无聊信件处理了。倘或她真的收到,那我也不须担心,因为我在信中的表白甚是含糊,便与她瞧了,也多半难明。话虽如此,然我的怀内,终日惴惴,到底觉得心意难安呵!
我表白未遂,抑或叫告白失败,不知怎地,竟变得有些玩世不恭起来。我一面与其他女孩儿调笑,一面时时关注着郭芬,见她不理会,又自不免黯然神伤。就在我的失意之情,无法遣怀之际,我又结识了一个叫金凤的回族女孩。
唐屯镇有条回民街,住的全是回回族。然除了回民街外,多半居民依旧还是汉族。所以镇上的居民,自和别处有所不同:这里是回汉杂居。因而,有很多回回的服饰打扮、语言相貌,均与我们汉人无异。当他们走在人群熙攘的集市中,你是万难将之区分开来的。譬如金凤——
那天赶集,我正坐在街边理发,她风风火火跑过来,像一个莽孩子撞翻了剃头师傅的挑子。挑子朝着我砸下,磕了我一头大包,头皮还不住往外沁着血。金凤手忙脚乱地跟着剃头师傅一起包扎我头上的伤口,我连声说着无碍,只是蹭破一点头皮而已。但是我理了一半的头发,终究不能再理了。无奈,只得顶着剃了一边的头型,缠着白布带往回走。金凤提出要送我,我婉拒不掉只好随她。一路闲聊,交谈中方知她是个回族女孩,但看她一身汉饰,也没搭盖头,不说我还真不知道。
知她是回族,我又好奇地问些她们的族俗。金凤笼统说了些:譬如忌食猪狗肉之类;忌饮酒吸烟;忌在饮水附近洗衣服等等.....待她送我到厂院门口时,彼此也混的熟识了。自此,她经常来寻我一块玩耍。但与我,那时的金凤就像一只掠过我记忆湖面的蝴蝶,事过便已模糊。
我后来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我已经记不起那时与她是怎生的光景,只记得我们是由血流而始,由血流而终;每次夜间回想,心中只剩得一些残影断片了。再后来,我便连这些残影断片,也终化作了一场无可追寻的梦影也......”
2)借着金凤来找,我有意无意总往郭芬眼前带,并做出些亲昵的举止。金凤脸红红地没有拒绝,我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但我并不喜欢她。我甚至都没有好好瞧过金凤的样貌,在我的心底,我只爱郭芬。至于金凤的美丑,我浑没在意。我一心想着郭芬对此有何反应,但是我又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恨自己,或许我是在气郭芬,抑或我想要向郭芬证明什么......但这,又有什么用呢?
郭芬一如寻常,甚至哪怕一点不虞的神色也没有。她照例像往常一样,微笑着看我,温柔地唤我。就连有一次我在做饭,她也跑过来看,细声细气地问我:
“你还会做饭?”
我说会,她就站在一旁看着我笑。
我被看得心慌,便开口叫她出去。
她又问:
“你不喜欢我看你吗?”
我一颤,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
郭芬走后,我不禁恼起自己,后悔没有借机向她表明心迹。于是,我又鼓起勇气跑回宿舍去找她,不料去的时候,正好撞见她在换衣裳。其时已入隆冬,郭芬虽是隔着毛衣裤换衣,但还是惊得一阵慌乱,满脸飞红的系着裤带,夹有羞涩的眼光,在看我一眼后匆匆瞟向外面,那神色,张皇地似是要破窗飞走。
这暧昧的一幕,在我此后的记忆里,像一张看不见的影片挂在眼下,时时向我叙述着,细致得犹如昨日般鲜活光亮;也正是这旖旎一刻,教我忽然觉得:她——是喜欢我的。
这无疑催发了我心中的大勇气!于是,我决定再给郭芬写一封信。可是当我在灯下提笔凝思时,又不觉踌躇起来,不知如何措辞好。许久之后,我的信方始写成,信中表达了自己对她的一番爱慕之情,但到底还是心虚怯弱,于言辞间又自隐晦不明,教人看着不知所云。信件发出后,郭芬照例没有回复,也不见神色异常,我不知道她是否收到了,抑或是没有收到?失望的打击再一次袭来,虽说不像前次猛烈,但却渐渐扼灭了我心头高涨的爱之火焰。尽管后来,我又写过同样的信给郭芬,但都无果而终,我对郭芬,终于彻底死了心。
我自此颓唐,似乎觉得,这样的人生太过无趣,灰心之下与金凤幽会。或许,我是要把从郭芬那领受到的失落感,放任到金凤身上罢?一次次,在颓靡中虚度着人生不多的时光。
日子过的飞快,转眼已到了旧历年底。而我也将实习期满,要返乡回程过春节了。
这一日,郭芬来跟我告别:
“我要结婚了,明天回家后就不来上班了。以后......以后也不会来了。所以,你莫要再写信给我,因为我......我收不到了。”
我一愣,不由得浑身颤抖了起来。
嘶哑着声音问她:
“那些信你,你都......收到了?”
郭芬点点头。我瞧她容颜似有清减,不似刚见面时那般明艳,忍不住胸中发酸,当下别过头不语。郭芬看了我一会,叹息了声往外走。临末,又回头轻轻啐了我一口:
“呸!你这个没良心的小坏蛋!”
我如遭电击,一下子惊得呆住了!好半晌,我才追出门外,叫喊道:
“你为何要骂我?我哪里做错了?”
但见院外长街寂寂,哪里还有郭芬的影子?当夜我伤心至极的把金凤约到镇外,言明要与她分手。爱恨分明的回族女孩,恼我欺骗她,伙同她的三个哥哥将我狠揍一顿。
金凤一边哭着,一边指着我痛骂。我昏昏沉沉地,却只觉得一阵快意,口里发出了呜呜咽咽地声响。连我自己也不知,我是在笑抑或是哭?最后他们都走了,只剩遍体鳞伤的我,躺在回民街道的一条小巷里,像野狗一样蜷缩着呻吟。四周一片漆黑,独有月亮高高地悬起,挂在青碧的夜空,对着我注下寒冷的光波,仿佛是在怜悯我的孤独,又像是在嘲弄我活该如此!
数日后的唐屯镇上一派喜气,到处都张灯结彩。回民街道的所有商铺门面上,都贴上大红春联;小巷两旁,也不时响起一串快活的炮仗声;就连空气里,也弥漫着一股幽微的火药香味。当这里的人们都在忙着过年时,我背着行囊,走过回民街,走在灰白沉重的晚云下。
此去经年,已是往事悠悠。蓦然回首间,我恍又记起郭芬离去时的怨色,这使得我伤痛不已!
“呸!你这个没良心的小坏蛋!”
那最后一声啐,分明是我和她相识以来不曾见到的神色。这自然是因为我,但又何至于如此呢?带着这个谜团,在我此后的人生里,曾无数次来仔细地研究起郭芬的这句话:似有委屈,又似幽怨。待到我心中幡然明朗时,却早已时过境迁了。惟在记忆里,偏只有这句话永远留遗;以及她美丽的倩影,在每一个冬去春来的夜晚,仿如荷塘月色般,不时在脑海深处轻轻地摇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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