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上的一处微言大义
中华自古就有史官的为追求客观真实记录历史真相,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故事。但是人毕竟是感性动物,不可能完全没有自己的好恶。他在记录历史事件的时候,内心也会有自己的评价和看法。这样的话,一方面职业要求完全中立,客观真实记录。另一方面又有自己的看法想表达。这就逼得史官们搞出一套专用的记录方式,这种方式就叫微言大义,春秋笔法。
只所以叫春秋笔法,是因为这个方法最早是孔子在著《春秋》经的时候发明出来的记录方法,后世史官效仿甚至发扬光大。
具体来说,就是在描述某一历史事件的时候。在一些特定的字和词的使用上做一些手脚。在描述事件的同时也把自己的评价隐晦的隐藏进去。
比如,某甲杀了某乙。如果完全客观不带任何评价的描述方式,就用“某甲杀某乙”。但是如果史官认为这件事办的好办的对就会写:“某甲诛某乙”。这个“诛”字,就代表史官的看法,上杀下,正义杀掉不邪恶,叫做“诛”。而如果史官认为这件事办的不对,不应该。就会写:“某甲弑某乙”。下犯上,臣杀君,子杀父,叫做“弑”。
孔子搞的这套办法给后世好多人弄到了吃饭门路,比如董仲舒就是靠这个得到汉武帝的重用。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的问题。这个暂不展开细讲了。
这篇东西上边的前戏主要是为了说说司马迁在史记中关于秦始皇本记的一处微言大义。
我们知道赵赢政统一天下之后认为自己功勋太大,称王不足于表示自己的身份,命令手下人人他想一个更好的称号。下边人商量后给他上的称号是“泰皇”。相当于老天爷派驻人间办事处主任。赵赢政认为“皇”字好,“泰”字不喜欢,去掉“泰”,加一个“帝”。于是就称“皇帝”。所以说这个“帝”字是他很看重的。
但是司马迁在本记中取名字却是用的《秦始皇本记》,但在正文开始时,第一句就是“秦始皇帝者”,说明司马迁是知道皇帝二字是在一起的。但是在重要的标题中却故意不给他这一个“帝”。这种在盖棺论定死后的称号上边故意去掉一个字,叫做微言,背后表达的是对赵赢如何评价的大义。
秦国兼并六国,灭国屠城,凶狠残暴,不仅是对敌国。在自己的国家对待自己的人民也同样如此。否则陈胜吴广也不至于因为迟到会被杀头而造反。民怨沸腾,民不聊生,即便统一天下,富有四海,那也只是一家一户一人的成就,对于人民并没有任何意义。
大到一个国,小到一个家,不管如何富如何强如何大,如果只是上层统治者和家长来享受这富强大,不能让下边底层的成员得到幸福安康的生活,这种富强大没有任何意义,也不可能长久。其结果必然是二世而亡,身死族灭,为天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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