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精瘦老汉又出招了,看着他的帖子里面那一大堆英文,我们没办法不蒙圈。在一番天旋地转之后,下面轮到我们进行发挥了:在这一大堆W里面,到底哪个最重要啊?
要我说,首当其冲的就得说是那个when。我们要写小说的话,开头必定是,西元二零某某年的某一天,确定好事件发生的时间背景,确保肯定是发生在近期,而绝对不会是那遥远的过去。
一想到朗朗额够的时代,就不由得不让人悚然一惊。想想看,那会是一幅怎样的画面?
日头已经西坠,距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在一番奔波之后,某人终于来到了一个村镇上。他跟路面的店家打听了,顺着大路往前走几十里路才能到达下一个村镇。于是,他就在这小小的客栈住下了。
毕竟,他不希望再又一次栖身于某个破庙之中度过这漫长的夜晚。他渴望着能够躺到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一觉。
这个要求太高了。这儿可没有床铺,只有火炕。是的,你没有看错,是火炕,不是火坑。坐在炕前的椅子上,把两只脚的脚尖探入盆里,感受着温泉浴带来的快乐,嘴里忍不住嘶声尖叫,爽啊。我说,我搞不清楚你们的流程,你每次是先洗脚呢,还是先拿针把脚底上的燎泡挑破呢?
当他的脚拿出来,盆里面的水已经变了颜色。他对着门外大声喊,喊店家帮他把洗脚水倒掉。店家嘴里一直嘟哝,这人架子咋恁大?他一脸无奈,我现在要是能走路,还至于劳烦你嘛?
好的呐。店家讲究的就是和气生财,提着鼻子端起洗脚盆往外面走,出了门转个圈就把洗脚水倒在树底下,难不成你还想让他拿这个去浇菜吗?
第二天早晨,店家来喊他起来。他已经下不来炕了。每迈一步路脚上就是一阵钻心的疼。你说这可咋办呢?
要不,给你来匹马好不好?
好的呐。一提到骑马,眼前立刻出现一副美丽的画面,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头戴黑色阔檐礼帽,身着黑色的燕尾服,脚蹬高筒马靴,骑着一匹健美的马儿,在场地里悠闲地漫步。耳边响起悠扬悦耳的音乐。
于是,他有样学样,也翻身上了马,挥动马鞭,得儿架喔越。几分钟之后,他就狠狠地摔在了地上。过了半天,他终于慢慢从地上爬起来,伸手摸着他的后背,谁知道哪节腰椎错位了啊。然后一瘸一拐,到处寻找他的座驾。
终于找到了,再次扳鞍认蹬翻身上马,这次终于能熟练地驾驭了。一路颠沛,终于遇到一家店面。下了马把缰绳抛给店家,交代一句喂好料,看店家把马牵走,自己一直矗立在原地不动。
你又咋了?
不要问,不要说,一切尽在不言中。好不容易捱到房间里,把门一关,裤子扒下来,两个大腿内侧一片红肿。这个你得找大夫看看,不知道找什么药草嚼碎了,给你烀到腿上,好了,药到病除。
下次说什么也不骑马了。
你这人怎么这么难伺候啊?不骑马你还想怎么样?难不成还要坐轿吗?
后来,他换了一辆马车。坐马车就得有车夫,车夫挥着鞭子赶马,你只要坐在车厢里闭目养神就行了。要不要躺一会?
他躺不住,过不了一会就拉开帘子问车夫,到了木?
木得。
过不了一会,又问这句。三番五次之后,车夫都烦了,咋得了这是?
我晕车。
我没听说坐马车还有晕车的呢。车夫把鞭子摔得更响了。
不行,我要吐了。
在一场激烈的争执之后,他终于一不小心从马车上摔倒在地上,然后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伸手摸着自己的后背,腰椎又错位了。
举目四顾,天涯在何方,一笑不能忘,他的马车在哪里?对不起,已经散架了。
这是什么鬼质量啊,这才跑了几步路就散架了啊?真要命。
要不然,咱坐船吧。顺流直下,一泻千里。窝在船舱里,兴致盎然地浏览着河两岸的壮丽景色,不由得心神荡漾。怎么,你又要吐?我告诉你,你这样的就不适合出门,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就哦可了。
在暂时先不考虑衣(手工纺车老粗布巴拉巴拉)食(这完全得看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的心情了)住(八月秋高风怒号)的情况下,单单一个出行就足以让我们踌躇不前了。想想看,要是故事发生在现在,还需要这么费事吗?
现在这个时代,坐地日行八万里。你从伦敦出发,一路向西,用不了几个小时,就能到达纽约克了。从纽约克出发一路向西,用不了几个小时,就能到达洛杉矶了。从洛杉矶出发,一路向西,用不了几个小时,就掉进浩瀚的大海里面了。这个事情提醒我们,飞机一定要加足燃料的啊。
这个例子离我们的生活实在是太遥远了。那就随便从身边抓一个人出来好了。中午的时候,某人拿起手机,给她的配偶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自己有事要出去了。如果她确信自己可以有充分的时间返回,这个电话也可以省略掉。搞不好会弄巧成拙的。
走到大街上,一辆汽车在她身边停下,她拉开车门上了车。两个人几乎一直都没有说话,眼睁睁看着汽车离开了他们所在的城市,去了临近的某个地方。
按图索骥找到一家旅馆,一个人进去登记办手续,然后到房间里面坐在床上等着,很快另外一个就进来了。先让他们两个人尽情体会这暴风雨之前的平静吧。因为很快就会风云突变。
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她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家。客厅的电视机还在播放着动画片,唯一识破真相的,是一个外表看似小孩,智慧却过于常人的名侦探。。
她打开冰箱的门,满眼都是辣椒土豆西红柿,还有几个玉米棒子。她拿着菜进了厨房,在洗菜盆里面洗干净,眼睛注视着刀架上摆放着的刀具。
虽然七旬老汉认为菜刀的主要功能是可以拿来做刺杀的工具,可是作为一个忠实的推理小说爱好者,在这里我还是要提醒大家,菜刀是用来切菜的,轻易不要拿它去比划击剑动作,除非你有外科医生一样精湛的技艺,可以做到一击致命。
如果不能做到一击必杀,那麻烦可就大了。你面对的目标可不会像文艺作品里面的那些靶子那样听任你宰割,他们会跟你拼命的。到时候鹿死谁手可就难以预料了。
一番激烈的搏杀之后,把手里沾染了血迹的菜刀丢开,像机器人那样动作迟滞地从地上爬起来,伸手摸着自己的腰椎,我估计你的后半生都有可能在轮椅上度过了。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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