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春水秋霜伊人 于 2023-11-23 11:19 编辑
文哥没有错:乡友兄陈玉明二三事
文字/春江水
老多说春水“准毛左”没有错。
所以我的文哥、文叔、文爷爷没有特别远的贬义。应该是中性词吧,老黄历也还在用的那种中性词。我信常识、天则、人道和大数据。媸妍善恶优劣高下是正态分布,任何时候会都是正态分布。
我们家是爷爷奶奶带父亲和姑姑们逃荒要饭的出身,我们会不跟新中国新社会走吗。前辈回忆丢下叔父在黄安(现在叫红安),是他饿啦,老是哭。到人家那里有碗米汤,吃饱睡着,不哭了。深夜,我奶奶带到大姑姑听墙根,叔父不哭了。奶奶回土地庙哭了半夜。二叔父就这样永久的留在了黄安。
我们这样的家庭,我自己读书成长在那个叫“老人家时代”的教育里,“准毛左”我认。
回到题目说“陈哥二三事”。
陈哥也是贫穷家庭出身,当过义务兵,共产党员。复员后在大队代销点做营业员,应该是表现好政治觉悟高是重用抬举,满光荣的事。结果发生了一次深夜抢劫伤人事故。三个歹徒打伤了陈哥竟然没有捞到半点好处走。在头部被劈开的情况下,陈哥拼命保卫集体财产,自己脑壳受伤半身是伤浑身血淋淋。代销点在大队部,离最近村子差不多一里路。直到村民赶到,店里商品竟分毫不少。
因为这件事,陈哥获得了荣誉,是供销社和政府的双重表彰。记得陈哥的先进事迹上了湖北日报。是我们语文老师刘仪阶写的。他在课堂上还读了稿子讲写作,说明为什么这样写。比如环境烘托,一片黑魆魆的森林夜一盏孤灯,那是陈哥读毛选。一教室同学瞪大眼睛。要抓人物特点“常在河边站,就是不湿鞋”。供销社领导说他干干净净。但这样的文稿和写法我总不太喜欢。刘老师我毕生尊敬。
因为立功和表彰,陈哥转正为供销社正式职工。还当了柜长(管一个店当时叫组长)、组长(管一个公社的供销社当时叫主任)。我还想说他帮父亲买柴油的事。虽然是公对公,应该还是开后门。乡下民俗人情时尚还是走天理人情的。是因为组长到底有批条权,虽然不比公社书记、社长。其实除了乡谊,他的嫂嫂,还是我父亲和姑姑的媒人。父亲经营一个小队,私情公用,找了陈哥许多麻烦。
改革开放后没有了生产队,当然继之没有了供销社。每次回家路过陈村碰到,我们还是特别亲切。只是渐次少有共同语言了。他对于两种价格、奸诈发财、囤积居奇等商业行为格格不入。这位陈哥是典型的“文哥”了。他是习染太深,即洗脑太深,再洗涮不过来了。但好人还是好人,善人还是善人。不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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