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一个视频:一个市民,在自家门口小街道路边,摆了一个塑料小板凳,准备坐下和几个邻居聊天,结果,来了一个城管要没收板凳,双方争执,报警后,民警来了说城管在执法,不得阻拦,否则就是妨碍公务和寻衅滋事,城管也大声道:板凳影响市容,你有什么凭据证明板凳是你的?
看后,十分气愤和担忧。这些执法者怎么都这个水平?是否培训考核后才持证上岗的?
先说城管,人家门口的板凳,你要收走,人家为什么要阻拦,当然因为板凳是人家的呀!你又有什么凭据证明板凳不是人家的呢?谁主张谁举证,你才应该有提出证据的责任呀!再说了,背街小巷,本就是居民街谈巷议所在,有啥妨碍市容的?即使妨碍了,不能劝说进屋吗?非得没收吗?
其次,出警的两个民警也是糊涂,穿制服的城管没收板凳,看起来是在执法,但程序合法吗?首先,他是一个人在没收,其次,没有出具没收清单、处罚通知、告知书等书面的东西,这都是违法的,当事人不予配合,怎么就成阻扰公务和寻衅滋事了呢?
老百姓真的是太老实了,因此,才有这种怪象长期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