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3-12-19 22:30 编辑
南天牧云在“上岸”帖后,挑刺公某语文水平。这个可以有,欢迎有!
公某跟帖中有一句随意留言,其结构是:“体现了——某某某——理据说话风范”。
牧云认为:“理据说话风范”,“缺失了的字,全句意义表述不明”,应改为“理据说话的风范”!
呵呵,很好!应该说,这是中文表述中一个普遍性问题,值得较真儿一把。
首先,纯从语法上讲,该结构中有无“的”字均属规范表述。
加“的”字属标准的定语结构;省略“的”字,也并非不规范,乃名词化短语形容词化用法而已。
而重点是,体现文笔水准的表达,该不该有这个“的”字呢?还是通过例句对比来体会吧。
在网上随便搜了篇小学生范文,其中有一句:
“我的母亲有太多值得我学习的品质,有太多的话语让我印象深刻,用太多的爱包围着我。”
3个分句中有4个“的”字。来句玩笑话:省掉一个“的”字者,小学毕业;省去两个者,初中毕业;能省仨者,高中毕业。
如果4个“的”字都省去呢?你休想毕业!“学习的品质”不可再省,否则,该分句秒变语义不通的病句。
一般高中毕业者大概可修改为:母亲有太多值得我学习的品质,有太多话语让我印象深刻,用太多爱包围着我。
当然,对于更讲究的作者,考虑个人口味和习惯,该例句尚有不小改进空间,也是无疑的。就不赘述了。
在同一网页,看到另一开篇语:
“从小到大,总有一个人在我伤心时安慰我,在我难过时陪伴我,在我考试没有考好时,她总是在不停的鼓励我,而这个人就是我那可亲可敬的,妈妈!”
该长句中,仅仅出现两个“的”字,前一个属“地”的别字,后一个则必不可少(逗号宜为破折号,但对小学生无妨)。
即使句中增加3个“的”字:伤心的时候、难过的时候、没考好的时候,仍属小学生规范表达。
由此足见,原句堪称文笔不俗——对小学生而言,且忽略语义重复等问题。
现在来看,“体现了——某某某——理据说话风范”,真如南天牧云所言,需要加“的”字,改为“理据说话的风范”吗?
牧云同学真性情地表达了他的小学生语文认知而已。客观地看,他对“的”字的认知逊色于第二位小学生范文作者。
最后,必须明确一点:文无定法!
公某无意说任何情况下都要少用“的”字。在需要严密表述、渲染文字冲击力(如演讲)等场合,多用几个“的”字、问号、惊叹号,反而可能是必要的。
又如,在词性转换情况下,捣乱的、自抽的、嘴大的……,除了定语,亦可用作主语、宾语,少了“的”字,语义就变了。
就文学语言而言,太受公某这类“随意走笔”的影响,亦大可不必。文学更讲究语感、个性、美感等。无需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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