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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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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换个情景模式 老师应该不应该委任学习委员纪律委员这种纯义务的职称 学习委员纪律委员应不应该举报没写功课的同学和上课影响别人的同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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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真事哈,去年的事
新北市有一所中学,有个女孩中午吃饭时间冲到隔壁班去骂另外一个女孩 学校纠察队的一员是被骂女孩的男同学,男同学都不说纠察什么了,就见义勇为的告诉骂人的女孩,你到班上来骂人的行为是不对的 骂人的女孩恼了,转身去把她同学校的干哥哥喊去助威了 结果,那个路见不平一声吼的男同学被捅了十几刀,死亡 骂人女孩的干哥哥,才转学到这个学校,教管所才放出来的,之前是故意伤人罪。台湾操蛋的未成年保护法,是人从少管所出来以后资料档案不随人走 也就是说,那个杀人凶手到了新的学校,上到校长中到老师下到同学,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资料,也就根本谈不上注意这个人的言行举止,所以这个人上学书包里都带了刀 当时面临选举,整个事情舆论被压,被杀学生班级的老师求助舆论想知道杀人凶手的背景资料,求助贴被删还被追诉泄露未成年私隐 貌似很合法对吧,但是被害学生呢?他的公道也许事后能给,但是不存在以命抵命,台湾不管谁任大法官都特么不想自己手里沾人命 还有所谓的未成年私隐保护,这种行动的不定时炸弹,真的不需要示警校方和老师特别注意么? 所以,没有法律是尽善尽美的,大多具有两面性或者漏洞,更甚至有时候法律规定和道德人性是背道而驰的 如果有些行为是建立在侵害别人的前提上,辣么举报也是伟大的,自卫权人人都有。道德卫士们只是因为刀没落到自己头上才大放厥词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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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饭不泡汤 发表于 2024-4-27 20:40 你看好不看好并不重要 人的举报起码当下免除了自己和其他同一个寝室不抽烟吸入二手烟的持续性 换个比方 职场竞争,两个竞争者竞争同一个岗位,一个工作的漏洞被另外一个知晓了举报 你不看好,但是人能竞争上岗过好 十几岁的孩子还得八面玲珑面面俱到么? 那还有什么血性孤勇可言,都糯米团子呗 比恶更恶的是替恶找无数种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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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还得强调一句 本炸不赞成举报,也不会举报,但是从来不举起道德的大棒抹杀别人的正当举报权 如果举报本身是维护自己权益或者免除自身伤害,而不是权钱或者威胁这种框架类的行为,我觉得就是无比正当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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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换一种问法:
如果你们家孩子同寝室的室友有吸毒的,同时毒品可以透过烟雾吸入造成内脏损害,并且在不能调换寝室的前提下,多少家长还会觉得举报有违道德良心的? 十个家长最少七个自己就得一马当先去举报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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