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6-30 11:49 编辑
金月半等对榜儿买来的抛夫弃子的女人大加同情,认为她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女人同情女人,可以理解。但你们考虑过这个男人吗?他花费了可能是所有的积蓄,买了一个媳妇,组建了家庭,有了孩子,且不惜背井离乡去打工挣钱养活妻儿,他是坏人吗?应该被无情的辜负和抛弃吗?你要是觉得不幸福,当初就别接受人家的四千块呀,收了钱,生了娃,又抛夫弃子,甩个烂摊子给人家,自己去追求幸福去了,起码是对不住老公和孩子的吧?王伯伯等朴素农民对她的做法表示愤慨,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就和梁山伯与祝英台一样,妈的,人家马公子高高兴兴迎娶祝英台,路上,你祝英台却去殉情了,考虑人家马公子钱财两空,吓得一生阳痿不举、心理阴影有多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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