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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在杂谈,逮住几个二逼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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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杂谈,逮住几个二逼太容易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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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4-8-26 12: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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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算一个。
以前觉得二哥有自己的看法。
该高不高,低不低,可以一笑。
今天,有个警察兄弟为救人殉职被二哥传播。
在二哥眼里,不值。
你自己说吧,是不是二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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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8-26 12:42 |只看该作者
救人这种事,不救她绝对会死。
救了,有可能不死。
但救人一命也可能会搭上性命。
普通公民救人是美德。
警察救人是法定义务。
但都是向善之心。
你可以不救人,但不以向善之心评价殉职警察。
那就是二逼了。
性质若恶劣,还有一个法等着你,你猜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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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8-26 12:48 |只看该作者
自杀者要自杀,有她自己对生命的理解。不想活了,是另一个生活逻辑。

去探究她的生活认知和警察救人是两个不相关的逻辑圈。
喝着咖啡,吃着香菜,就着大蒜
用上帝视角的因果关系捆绑这两个逻辑关系。
果然是键盘大侠界九袋二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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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8-26 12:54 |只看该作者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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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8-26 12:57 |只看该作者
高中时候有个事刺激我了。
第四军医大学张华医生为了救一个农民。
自己不幸身亡。
同学们讨论这件事,也有二逼言论。
一个老农民不值得救,穷而且愚蠢。
优秀军医拿命去换,可惜了。
我当时确实比较震撼。
所以到现在不能忘记。
尤其是那种军医和穷人那种身份反差给人的某种不值的言论。
可能真的会形成市侩哲学,你,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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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8-26 13:06 |只看该作者
六星是开放论坛,可能会有各种声音并存,言论自由嘛。可能也都有体面职业,比如医生警察律师安检员什么的。
发言的时候都会有职业自信,这必须的。
就算有奇谈怪论也没什么了不起。
但不管你观点左或右。
向善求真大概是个底线。
你若非要做一个又红又专的二逼,那也由了你。
不耽误我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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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8-26 13:20 |只看该作者
可能认知的局限会让人认为自杀者都是作。
这让一般人都认为警察殉职没价值。
基本都是从利己的经济学观点评价人命是不是能等价交换的社会学观点。
庸众之念扑面而来,可惜了你们的医生律师警察记者作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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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8-26 13:21 |只看该作者
你根本没有看清楚细节吧?第一次是救起来了的。那女的大张旗鼓宣扬要死,还是自己打电话把警察喊过去的,关键是警察还尽职尽责把她救上来了——然后呢,她又跳下去了。一个警察,需要尽最大努力,哪怕明知体力不支 下去就是个死 ,才能连番救这种无耻作死的人?柳警生气的是这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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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8-26 13:21 |只看该作者
跟你举的例子,压根儿不是一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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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8-26 13:21 |只看该作者
算了。不说了。睡个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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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8-26 13:23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8-26 13:21
跟你举的例子,压根儿不是一回事儿。。。

二哥亵渎了那个逝去的警察兄弟,怎么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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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8-26 13:26 |只看该作者
不论什么职业,人的有个起码的良知。

这次我站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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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8-26 13:31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24-8-26 12:57
高中时候有个事刺激我了。
第四军医大学张华医生为了救一个农民。
自己不幸身亡。

以职业论高低肯定是不对的,抛开情绪化,当时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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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8-26 13: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那警察的生命不是生命?
法律有规定警察救人必须献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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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8-26 13:31 |只看该作者
二逼哪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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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4-8-26 13:37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24-8-26 13:26
不论什么职业,人的有个起码的良知。

这次我站令箭。

前帖探讨的不只是救不救,还包括有没有能力救。力所不能及的时候,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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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8-26 13:40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24-8-26 13:20
可能认知的局限会让人认为自杀者都是作。
这让一般人都认为警察殉职没价值。
基本都是从利己的经济学观点 ...

令箭朋友在这件事情上的理念与立场,我是完全支持的。
柳哥也不是什么坏人,他的见识格局不够高是有的,良心也是相当的好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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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8-26 13:50 |只看该作者
以前刷过一个视频:
一个17岁女孩自杀,站在水深的河中央哭了好久,警察来了,刚开始啥也没拿,站在岸边大声劝,后来,有群众送来一根绳,一警察就站在岸边指挥,俩警察拿着绳子手拉手慢慢探着河水一步一步往里走,水差不多到膝盖的时候停下了,再不敢向前走,然后眼睁睁看着孩子沉入水底。。。。。
这样的警察,
这个事件,
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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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4-8-26 13:50 |只看该作者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4-8-26 13:40
令箭朋友在这件事情上的理念与立场,我是完全支持的。
柳哥也不是什么坏人,他的见识格局不够高是有的, ...

我没说他是坏人。
他是二逼,这个可以有。
等等看,二逼们会陆续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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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4-8-26 14:06 |只看该作者
风飘飘 发表于 2024-8-26 13:50
以前刷过一个视频:
一个17岁女孩自杀,站在水深的河中央哭了好久,警察来了,刚开始啥也没拿,站在岸边大 ...

救人是警察的法定义务。
没救活,警察不能被谴责。
救人是技术活,合适的避险也是本能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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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4-8-26 14:08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24-8-26 14:06
救人是警察的法定义务。
没救活,警察不能被谴责。
救人是技术活,合适的避险也是本能反应。

这个认知跟大多数人没矛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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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4-8-26 14:09 |只看该作者
有些二笔在二哥帖子里说了很多。
无论自杀者如何,无论警察兄弟是不是值得,是另外一个话题。
我鄙视的是,都以身殉职了,还被人指指点点,这个真的合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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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4-8-26 14:11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24-8-26 13:26
不论什么职业,人的有个起码的良知。

这次我站令箭。

明明两个人都能活,她却两次抢走扔给李燮警官的救援绳,她摁着李警官的头,借力浮出水面,又在第一次绳子扔过来时,一把将李燮推到河水中央。然而在那一刻,李燮警官仍然用尽全力在水下推了一把跳水女孩的腰。当李燮警官因为两次下水救人累倒,筋疲力尽,无力踩水上浮时,跳水女孩明明保持住了身形,稳稳漂浮在水面上。岸边的围观群众赶紧再次丢出救援绳,想先把李燮警官拉回岸边,没想到绳子已经落在了李燮的左手边,却又被跳水女孩一把抢走,她被岸边的好心人拉着回到岸上,回头一看,救人英雄李燮却搭进了自己的生命,永远沉在了河水之中。

--

二师兄那个帖子这些才是重点

救人是履行自己警察的职业准则,但是,警察也不该被剥削生存权

还是法律不够细致,如果以上叙述属实起码在台湾被救人大几率会涉嫌过失致死的

救灾,以前法律不细致导致很多浪费社会资源,我这附近有一个阿伯三天两头酗酒喝大了就打救护车或者报警,医院去住一晚上急诊回家,隔天继续

后面救助法修改,这种的要自费,但凡发了危险警报非得自行涉及的,救助归救助,救助完毕请使用者付费

比方说深水限制游泳区域,比方说台风期间登山下河的,比方说地震期间坚决不撤离的

而且这种的救援如果牵涉到施救人员的人身安全,最低的民事赔偿得自己付,正负抚慰是另外必要的

恶意导致救助人员丧失性命更会牵涉过失致死的刑事

谁的命都应该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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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4-8-26 14:12 |只看该作者
平民英雄不是二逼们想的那样值不值得,哀悼他,什么话也不要说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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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4-8-26 14:13 |只看该作者
断章取义是二逼们的通病

很显然楼主就有通病在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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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4-8-26 14:20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24-8-26 14:09
有些二笔在二哥帖子里说了很多。
无论自杀者如何,无论警察兄弟是不是值得,是另外一个话题。
我鄙视的是 ...

我觉得争论的意义不在已逝去的英雄,更是对后来人。如果有人力所不能及的时候会不会被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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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4-8-26 14:23 |只看该作者
估计还有不少二逼在路上,来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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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4-8-26 14:4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生命珍贵。自己的命和别人的命都是。法律没有要求一个警察用己命换他命。自己是否愿意舍命,超出了法定义务的要求。
警察不是圣人,只有法定义务,没有殉道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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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4-8-26 14: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作为一个律师,对警察要求太高了。是圣人标准,而非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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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4-8-26 14:4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知音 于 2024-8-26 15:22 编辑


令箭是没看明白柳二转的那个贴,是说被救者对待救人者的态度不能容忍。

从那个帖子描述来看,那个救人的警察确实是死的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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