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24-10-14 12:32 编辑
爱情可以是单向的,也可以是相互的,而且可以在个人、群体或社会层面上存在。
——题记
落笔之前,我想查两个词:其一,爱情;其二,悲剧。
“爱情”确乎查到了,很贴合我的感知,便引为了题记。再查“悲剧”时,网络有些卡顿,链接不上了。想乐,莫非天意?我就想起,鲁迅好像说过: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砸碎,放在人前给他观摩。
这便是毛姆的短篇《红毛》给我的感觉:初始以为在写“爱情”,后来觉得在写“人生”,最后觉得是在写“悲剧”——一场关乎“爱上了爱的感觉”的悲剧。
至于是不是爱情呢?好像反而不重要了。在我的阅读印象里,本篇的所谓“爱情”,连同女人,十之八九是在扮演道具角色。
不知是毛姆走笔特色,还是外国文学特色?开篇的铺陈看似莫名其妙,但其实在刻意暗藏玄机。或者说,错综复杂、扑朔迷离里,最贴近真相的“蛛丝马迹”,已悄然呈现:
1、船长出场,是个什么形象呢?“又胖又笨重”。要掏身前的裤袋“大银怀表”,都“好不容易才掏出来”。后来,尼尔森端详“……很胖,面孔红红的,长满疙瘩,腮帮布满青筋,五官都好像陷进了肥肉里,他的眼睛充血,脖子埋在一圈圈肥肉里……姿势笨拙难看,大肚皮向前突出,两条肥腿叉开着,四肢都失去了弹性。”
跟船长的形象匹配的,或者说,为了衬托船长形象,另有这条船的外貌:“这帆船已弄得邋里邋遢;很早很早以前,船身曾漆成白色,可现在又脏又黑,斑斑驳驳”;还有两个人:其一,是“无论出多少钱都不能诱使他来乘这艘船”的船长,其二,是“穿着很脏很破的白裤子和薄薄的白褂子”的中国厨子。
2、船长的审美:“……那是一种野蛮的舞蹈,粗犷原始,节奏很快,跳的时候,手足动作急速;身子扭来扭去。它是肉感的,甚至是色情的,而且是没有激情的色情。”
“这些椰子树真像一群在跳芭蕾舞的老处女,上年纪了,却仍轻率浮躁,她们带着昔日的风姿,装腔作势地站那儿,犹强装笑容。”
如此极力渲染,从外形,到审美,想要说明什么?
这就是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甚至有些浅薄、鄙俗、粗拙的庞然大物——是的,你大概猜到了,他,便是“一段美好爱情”的男主——意识到这一点,真心……让人绝望,绝望到哭,哭到痛哭流涕的那种。
3、船长的认知里,关于豁口的存在:“他知道那里有一个豁口,大得足以让他这艘船通过”,在大副表达没看到时,船长“用望远镜祐望着”,说“我肯定这儿就有一个豁口”。
事实上,这道豁口确乎难找,他们沿着礁脉“驶了几英里后,舵手发现已错过了豁口。他掉转船头,又慢慢往回开”,不得不在外头过夜,无法穿过豁口抵达。
船长的认知里,还有过“独木桥”的自信:居住了30年的尼尔森“连人带枪,一古脑儿都掉了下去。现在,总找个孩子来给背枪”,“一直在等着看船长掉下去”,船长却很有信心说,“才不会呢”,他也确实没有掉下去,虽然“迟疑了一下”。
问题来了:船长的对豁口存在的确信,以及他那么臃肿肥胖能过“独木桥”的自信,从哪里来的?
只有一种可能性的推测:他在这里呆过,且呆的时间不短。抽丝剥茧的结果,再次印证前面提及的:确乎曾出现过,以爱情的男主身份,也就是“红毛”本人。
4、船长是来干嘛的?怀旧?关注昔日恋人?都不是。而是“人们认为我与其无所事事地呆在阿皮亚,不如到这儿来跑一趟”。
对比女人30年的凄苦期盼和等待,有无尽的苍凉隔世离空而来,吹出了心的涟漪和裂缝:永远的自作多情,偶然的心心相印——这,才是残酷的现实。都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单向奔赴的,配叫“爱情”吗?只感动了自己的,配叫“爱情”吗?我不知道。
只莫名惆怅了一下。
无独有偶。另一位男主,尼尔森,看似文化层次更高,“有念过但丁或者莎士比亚”,对爱情更执着(坚持了25年),然,他的认知和审美,跟船长不遑多让。譬如他的思维架构:
“到处都是椰子树,像女人那样沉湎于幻想,那样爱虚荣。椰子树都长在水边,终日顾影自怜。”“我一来到这里,我过去的一切生活便全都消失了……仿佛这时我终于找到了……‘实在’。”“我们在二十五岁的时候,都是傻里傻气,感情用事,像演蹩脚话剧那样。不过,如果不是这样,也许我们活到五十岁的时候,就不会那么明智了。”
…… ……
不用再继续延伸。真相,已昭然若揭。这不是两男一女的爱情接力,而是女人作为道具人身份,来检验两个男主的爱情观:
所谓“爱情”,于船长,也就是红毛而言,是他所欣赏的原始舞蹈,“全是动物性的,直率、古怪而毫不神秘,总之是很自然的,人们简直会说它有着孩子般的天真。”于尼尔森而言,就好似他的“节酒”,“我用一些我认为是更为微妙的方法来自我陶醉。”
红毛的爱情起源于“开小差”,“军舰上的生活和各种约束使他感到厌烦了,……这些地方时而会古怪地把一个人身不由己地吸引过来,然后这个人就发觉自己像只投进蜘蛛网的苍蝇了。”
尼尔森则是爱上了他编织的幻景:红毛的“阿波罗”形象,以及红毛和女人之间“质朴的爱,单纯的爱”,对比尼尔森本人的残破病躯,“长得又丑,其貌不扬”,以及他为数不多的苟活时光,不难理解女人的“持久的激情”等等,都足以成为尼尔森的执念——“他这种爱给他带来一种美妙的幸福感。他为这种爱的纯洁而欣喜若狂。他对她别无所求,只求有机会围着这个可爱人儿编织一只有种种美好幻想的网。”
这两个男人患的,都是同一种:冷热病。简而言之:以爱情的名义发了一次烧(骚)。
故而红毛在感到“寂寞”之后,找个借口逃跑了,多年后得知女人又结交了,只发出了“粗鲁而讥诮的笑声”,不无轻蔑地说,“她们一般都是这样。”
而尼克森也准备逃了。在发现眼前这个“激起人强烈嫌恶”的“肥胖、粗蠢”的船长,就是被他美化又美化戴了无数光环的男主之后,在发现女人执了三十年美好爱情,而他执了女人之执二十五年的病念可叹可笑后,他忽而打算“痊愈”了。不是发现付出不值得,而是他的爱情本身,是“神明对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是到了切割”二十五岁傻气“,选择”五十岁明智“的时候了。
这,是一个巨大的笑话,关于爱情的笑话。也是一场悲剧,关乎三个人的悲剧。偏偏撕裂在读者眼前,让人看出狰狞、不堪,和诸多溃烂。
老实说,这真的是爱情吗?我其实是拿不准的。如文友狐5哥所说,毫无美感,仅仅是一个病案。而毛姆像一个外科医生,把创口撕开,让你看到流脓,血腥,闻到恶臭,想吐,却不知道该怪责给谁的悲凉。
我所谓悲凉,不仅仅是针对爱情本身,更不仅仅针对两位男主,而更多是提供爱情的女配:为了红毛某次的“开小差”,便受了一辈子爱情的苦,实则在人家眼里,不过是”轻率浮躁,装腔作势“的女人;好不容易习惯了尼克森的执念,开始关注“你要去多久”,却又再一次被遗弃,因为在人家眼里,无非是”沉湎于幻想,爱虚荣,终日顾影自怜“的女人……
事实上,从来没有被爱过,不是吗?却被爱情磋磨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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